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历史解密>正文

中华民国外交部 中华民国外交史:民国初期的外交关系及外交情况

导语:民国外交史:民国初期的外交关系与外交形势。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近代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下降。民国初年,未能阻止这种下降趋势。民国初年,政府面临同样的外交困境,不得不继承晚清的外交格局。一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大条约”的耻辱性缔结,标志着中国外交的谷底。民国初

民国外交史:民国初期的外交关系与外交形势。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

近代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下降。民国初年,未能阻止这种下降趋势。民国初年,政府面临同样的外交困境,不得不继承晚清的外交格局。一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大条约”的耻辱性缔结,标志着中国外交的谷底。民国初期的外交形势辛亥革命结束了延续数千年的帝制,开创了新的共和制度,无疑对中国内政外交产生了划时代的转折。但是这个转折点不是一瞬间就能看到的。民国初年,中国的外交环境与晚清相比没有明显变化,中国的外交也没有好转。为了防止列强干涉革命,起义后建立的军政府采取了尽量避免与外国人发生冲突的政策。1911年10月12日,武昌起义爆发两天后,湖北军政府向各国驻汉口领事发出照会,宣布军政府的外交政策。照会表明了继承清政府过去承担的外交义务的态度。照会指出:“第一,清国以前同其他国家订立的一切条约将继续有效;二是外债补偿不变,仍由各省按期摊销;第三,军政府占领领土内各国人民的财产将得到保护;第四,所有国家的既得权利也受到整体保护。”10月13日,英、法、日、俄、德驻汉口领事举行领事团会议,各国决定保持中立,不干涉革命军与清军的战争。17日,领事团将这一意向通知了湖北军政府。18日,五国领事正式宣布严格中立。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临时政府成立了外交部,王宠惠是中华民国第一任外交部长。1月5日,孙中山发表《临时总统告友书》,宣告新政府八大政纲。其对外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革命前满清政府与其他国家缔结的一切条约,经民国认为有效,条约期满;如果是革命后得出的结论,那就不是了。第二,大革命前,民国也承认有偿还满清政府所借外债的义务和承认的赔款,并没有改变其条件。不是革命军兴盛之后。那些之前停止借贷,之后支付的人也否认了。第三,民国政府仍然尊重满清政府在革命前赋予国家或个人的各种权利;不是革命军兴盛之后。第四,中华民国应尊重和保护共和国政府管辖范围内所有国家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革命党在继承晚清外交模式上有其自身的困难。临时政府首席大法官吴曾坦率地说:“中午在军事书旁边多谈判是不合适的。重大事件虽然不能退,其余的暂时留着,留着以后拍。”因此,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并没有采取积极行动恢复国家主权,而是信守了承认《旧约》的承诺。以上内容整理出版,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四清运动 什么是四清运动 四清运动的大事记下一篇:辫子军 辫子军闹剧:辫帅张勋奋起复辟如何走向失败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