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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鹿鼎记中的韦小宝生活不是在清朝 原因是什么导致的

导语:《鹿鼎记》是一部香港喜剧电影,制作于1992年,由王晶执导,周星驰、吴孟达、温兆伦、林青霞、米歇尔·莫尼克·赖斯、邱淑贞和陈德容联合主演。影片无论是票房还是口碑都取得了大丰收,成为周星驰电影史上的里程

《鹿鼎记》是一部香港喜剧电影,制作于1992年,由王晶执导,周星驰、吴孟达、温兆伦、林青霞、米歇尔·莫尼克·赖斯、邱淑贞和陈德容联合主演。影片无论是票房还是口碑都取得了大丰收,成为周星驰电影史上的里程碑,也被观众誉为最接近原著的经典版本。

《鹿鼎记》开头,周星驰饰演韦小宝,戴着一顶奇怪的老虎帽,在丽春院讲一本书。他的书的内容是天地社的首席舵手陈近南的故事。他还斩钉截铁地宣称:“虽然我只见过他一半,但我一见钟情。我就剁鸡头烧黄纸,和他结拜兄弟!”

如果韦小宝真的生活在清朝,那么有了这段话,他就会死。

首先,天地社自成立以来一直是清廷严令禁止的对象。起初,天地社只是一个互相帮助、抵御暴力的非政府组织。随着人数的增加和势力的壮大,他们开始打着“反清复辟未来”的旗号反对清朝统治。光天化日之下,韦小宝宣传了天地社首席舵手陈近南的事迹。如果他被报告给政府,那将是死刑。

1660年,顺治皇帝在张晋言的文章中发现了一句话“做一个人才”。他认为这句话模棱两可,难以解释,于是干脆不再解释,直接杀了张晋言。韦小宝的脖子像张晋言的一样硬吗?

其次,韦小宝还主动承认他和陈近南“割鸡头烧黄纸”结拜为兄弟,这是另一种死刑。

这个怎么说呢?

这是因为,清朝入关后,禁止不同姓氏结拜。1646年颁布的《大清律例》明确规定:“异姓者拜兄弟,鞭百。”当时拜兄弟只被鞭打了100年,但到了1661年,法律变得更加严格:“凡用血起誓,烧表拜兄弟的,就写对了法律。”到时候结拜兄弟都要掉脑袋了。

康熙帝即位后,继续对结拜兄弟保持高压。

1664年3月12日,康熙帝发布圣旨:“以血起誓,烧表礼拜,可恶!这些人,他们是对的。”依然是砍头的死刑。

1668年,出现了对结拜兄弟高压松动的迹象:“以血起誓,烧表拜兄弟,守法者”改为“秋后处死”。“那些停止拜兄弟,不流血烧表的,还是照常抽一百。”

以前是“写天子法”,现在改成了“秋后行刑”,判了缓刑,有望得到皇上的开恩,免于一死。

1669年,刑部将结拜兄弟列为“杂罪犯”:“以血起誓,烧表拜,可恶!这样的人,正确的做法。查这一段是因为以血起誓,烧表拜兄弟是不对的,所以据此决定,还是把这个案子留下来合规。秋后判决改为缓刑执行。不血誓不烧表,不拜兄弟,按原计划抽一百。”

但1671年结拜兄弟罪由“杂罪”改为“叛国罪”,处罚措施更加严厉。

据《大清书》,“有十年之名,流血拜兄弟者。不管多少人,按谋反,法律不执行:首领打算秋后拘留处决,随从棍子一百,流三千里;那些停止拜兄弟,不流血烧表的,会被一百人的杖带领,服务三年,一百人的跟随。十二年爵位,凡结拜兄弟,未曾烧过血,烧过表的不同姓氏的人,都是百年第一杖,八十年奴杖。”

这里清朝对结拜兄弟的行为进行了划分。有一个“烧血桌”,不管人数多少,都会被当作“谋反”罪名。如果没有“烧血桌”,就网开一面了。韦小宝和陈近南“割鸡头烧黄纸”,这是典型的“烧血表”,而“谋反”罪也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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