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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省制 郡县制和行省制有何区别

导语:郡县制和行省制有何区别郡县制作为一项地方行政制度被正式推行是在秦朝,行省制正式成为一种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是在元朝。行省制的成立建立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融合了魏晋隋唐时期的行台和之前金国的行尚书省的制度。行省制郡县制的影响范

郡县制和行省制有何区别

郡县制作为一项地方行政制度被正式推行是在秦朝,行省制正式成为一种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是在元朝。行省制的成立建立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融合了魏晋隋唐时期的行台和之前金国的行尚书省的制度。

行省制

郡县制的影响范围比较大,它影响了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管理制度,而行省制是从元代开始真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不过我国现今使用的省制是来源于元朝的行省制度。

郡县制由最高统治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组成,它的管理是直线式的,虽然看似各个级别之间的分工很明确,但实质上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对于地方政府的真实事件基本上不太清楚的。行省制相比较郡县制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增设一个中书省,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属于分区管理,相对郡县制而言皇帝能比较准确的了解地方的事务,对于地方官员也有比较有力的监督作用。

郡县制设置的郡县的工作大致相同,而元朝设置的行省依据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分配职能,各有侧重,相对于郡县制而言分工比较明确。郡县制的地方官员没有实质的权利,尤其在军队方面,而行省制的官员在一定程度上拥有军权。郡县制实行的是中央权利的高度集中,最高统治者对国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而行省制的目的虽然也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权利,加强中央集权,但是在后期,中央的权利还是被地方分散了。所以论中央集权的程度,行省制不如郡县制。

郡县制的核心介绍

郡县制的核心是皇权专制。秦220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废除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

秦始皇

郡县制的推行是中国政治制度上的一次里程碑,从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和调动,加强了中央集权。郡县制作为一项新兴的地方政治制度它的实行前提是国家的大一统,建立在地域划分的基础之上。它不同于周朝分封制诸侯世袭的传承制度,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官员的官位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调动的,并且官位不得世袭、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郡和县是地方的行政机构,对中央的命令要绝对的服从,因此不会造成地方官员拥兵自重的事情发生。

汉代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在地方上实行郡国并行制,皇帝对各级管理的监察呈现制度化;隋唐时期设道州县和藩镇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宋代设路州县三级政府,压制武官的发展,致使地方的势力无法与中央对抗;而自元始的元明清朝代在地方政府实行行省制度,明朝时君主专制被极度强化,直至清朝君主专制达到顶峰。但无论制度的名称怎么变,这些地方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的,并且它的发展趋势是地方权力慢慢地被削弱,而中央集权不断地被强化。

郡县制有什么意义

郡县制的主要意义在于废除分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但其意义不主要在于它的本身,更在于它实行后相对之带来的其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

秦始皇

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首次将法律加入到国家的管理之中,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使官员百姓做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秦律维护的大多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忽视了百姓的利益,这是其一大消极意义。

在经济方面,它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发展,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丰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赋负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间的商品交换和物资交流,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流通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繁荣。而统一车轨、修筑渠道则方便了人民的出行,也保障了出行安全,对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

在文化方面,将小篆作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有利于融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化,促进统一多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其次焚书坑儒于当时的秦帝国而言有利于加强思想的统一,保障国家和谐统一的发展,但它焚毁了诸子百家之言于后世之言是对文化的极度摧残。

然而,无论如何郡县制的确立于中国而言是积极意义大于消极意义,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国家的建立,一种制度的初创必有它的功过利弊。

郡县制的作用是什么

郡县制的作用主要在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统治者阶级的利益。它的推行是古代中国从奴隶社会跨入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使得中国第一次成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中央政府的地位第一次被真正重视。

郡县制

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郡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度。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统治者的手上,地方官员没有实质的权力,只要君主不要太过荒淫无道,就不会发生百姓造反的事件,而类似于周朝后来诸侯称霸和西汉初期的七王之乱的事件更不可能会发生,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方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保障了帝王的权威。

其次,郡县制虽然主要维护的统治者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普通百姓的权益。在周王朝分封制度下,一个人的地位是由出身决定的,一辈子都不能更改,等级森严。然而,郡县制中的官吏是由皇帝任命的,虽然改变身份的机会也很渺茫,但是如果拥有足够的才华,再加上一点点的运气,改变命运的机会还是有的,历史上寒门出贵子的例子也有不少。

郡县制这项制度,基本上是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王朝的。虽然在各个朝代都有相应的改动,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其最基础的制度还是郡县制。现今我国施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它推动的是一个时代进步。

黄宗羲为什么批评郡县制

黄宗羲是被誉为“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他主张“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认为一个王朝的主人应该是人民百姓而不是君王。反对“家天下”的皇帝世袭制,认为一个国家的兴盛衰弱不在于帝王家,而是由百姓的决定的。

黄宗羲

郡县制的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帝制,即皇帝世袭制。它维护的主要的是统治者阶级的利益,这与黄宗羲的基本主张不符。他在其着作《明夷待访录》中,向世人阐述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向人们传递民主治国的优势。他认为一个国家设立君主的原因是为了让君主承担使国家兴盛的责任,他主要的任务是为百姓服务。而封建帝制中的君主维护的主要是自身的利益,将百姓当作他们的奴仆,百姓的地位低下,是国家的弱势群体。君主只行使了他的权利,却没有尽相应的义务。

黄宗羲反对苛政重税,他认为一个国家不应该对百姓设予严重的赋税。国家应该对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赋税标准,比如土地一块肥沃而另一块贫瘠,如果对这两块土地征收同样的赋税,那么就会造成百姓的负担一平均。他主张赋税的标准应该是以最低等的百姓的生产为标准,其次百姓生产什么就缴纳什么,不要硬性规定百姓缴赋。根据土地的质量等级不同,征收不同的税赋,不要一以概之。然而秦始皇以吏为师,百姓要承担极其繁重的税赋。

从分封制到郡县制的演变

秦统一六国后,始皇帝认为分封制于国家统治不能长久,于是下令推行高度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并且将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的士者以及他们的着作都焚毁,以实现思想的统一。

郡县制

从以分封制治国到以郡县制为治国主要制度,首先是社会层次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中国从奴隶社会跨入了封建社会,开始了以皇帝为统治中心的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国家。分封制满足的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土地是属于诸侯的;郡县制满足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需求,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便可以购置土地。

其次是君与臣关系之间的改变,分封制时,周天子看似是国家的统治者,但实质上周天子只对他所辖地区有管理权,他不能插手各个诸侯国的事务,到后期实质上权利是臣大于君。郡县制则是皇帝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臣子必须服从皇帝的命令,被后世广为传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君臣关系说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在中国封建王朝当中,分封制和郡县制作为两项基本制度是经常被替换使用的。如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推行分封制,明太祖开国初期也采取分邦建国的政策,但是最后都导致了国基不稳,诸侯王发生叛变。所以之后的统治者选择均倾向于郡县制。

从中国二千多年的朝代更替中,可以看到郡县制虽然中央集权,也有诸多弊端,但相对于分封制而言,其层层递进,上下级分明的行政管理模式还是值得后来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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