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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小官受贿二十一万两,最后结果如何?

导语:云南报销案件的发生源于同治时期云南持续的农民起义。当时清政府为了稳定局势,调兵遣将,地方官员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直到光绪五年地方起义才被平定,但多年军费一直没有报销给朝廷。云南省省长杜瑞多次敦促当地善后总署做好报销记录,但直到光绪七年仍无进

云南报销案件的发生源于同治时期云南持续的农民起义。

当时清政府为了稳定局势,调兵遣将,地方官员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直到光绪五年地方起义才被平定,但多年军费一直没有报销给朝廷。云南省省长杜瑞多次敦促当地善后总署做好报销记录,但直到光绪七年仍无进展。

此时,崔遵义作为云南山后居局总经理,将兼任云南省粮道,潘英章刚刚被提拔为云南省永昌县知府。两个人都准备去北京报道活动。他们想抓住这个机会,办理北京的军费报销。去北京之前,崔遵义向云南省的北京舜天巷和甘胜交易所汇了巨款白银。

那么,这笔巨款是用来干什么的呢?

原来在清朝,各种费用的报销都要由当地政府向户部等部门申请。各部门交代申请事项后,部门首席抄写员起草批文,报皇上审批。最后审批交给当地政府,每一个审核步骤都要通过,才能报销成功。

显然,最关键的审核是各部门的会计,一般由各部门下面处理实际事务的文员带领。在此期间,军事补偿的数额通常非常大。为了防止浮动风险,法院要求地方官员制作详细的账簿进行审批。但是因为报销时间太长,人员变动频繁,很难完全关闭各类资金。所以,为了“缝”账,顺利过账,负责报账的官员往往会主动向负责审核的记账员行贿,这在当时被称为“部门费”或“费用”,按报账金额收取,这几乎成了当时各省报销军费的必要步骤。小吏收受贿赂所付出的利益往往很大,形成了当时“小吏大贪”的现象。

崔、潘汇往北京的巨款,很可能就是他们用来疏通这些官员的“部门费用”。

如果没有发生,我们就很难理解报销的整个过程。由于崔遵义、潘英章离京不久,报账即将结束,光绪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山西路御史陈启泰上书朝廷,说崔遵义、潘英章来京兑换银两,贿赂太仓司卿周瑞卿,委托他帮忙报账,于是周瑞卿接管了报账。

法院立即派刑部的潘祖寅、林纾去调查。经过对参与兑换局的商人的严格调查,得知从光绪七年秋到光绪八年初,确实有从云南省票局汇到舜天巷的银子,并陆续被潘英章拿走,云南的粮道崔遵义也在这家店汇了银子,但他说汇的银子不知道怎么用。此时可以确认崔遵义等人是通过银行来京兑换白银的,但周瑞卿对这件事的扫荡是真是假,只有到了崔遵义和潘英章才能查清楚。这时,周瑞卿立即奉圣旨下令等待调查,并在军用飞机上拦住了张静。

据调查,崔遵义于6月22日请假回安徽老家,潘英章早在光绪七年十二月就动身前往云南。按理说,他应该能很快把这两个人传到部里,但实际上花了很长时间。

11月,户部云南司负责人孙交待,今年2月,户部负责人龙继东提到有人让他转到云南负责报销,并吩咐文员到户口簿时做详细计算。所有公共开支都由外人处理。龙继东立即被刑部盘问。起初,他拒绝承认曾委托孙处理报销事宜,当即被慈禧免职。不久后,他承认曾委托孙与周瑞卿一起帮忙打理云南的报销事宜。当潘英章接手这个案子时,这个案子就完全清楚了。

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永昌知府潘英章终于到了北京。慈禧太后立刻知道翁同龢、恒亲王共同审理此案,于是派、薛去办。5月底,通过查天顺祥、干胜亨的账本和百川通汇局的票据,发现崔遵义从北京到北京共兑换白银18.52万,向天顺祥借白银2.82万,共计21.32万;

潘英章称,他们的备用报销补助银只有107620元,是挪用的省级捐赠结余,属于公款。另外,77420元是崔遵义等人的私银。随后,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案件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崔遵义作为该局的代理人,非常担心各行员在报销过程中的困难和勒索,所以让潘英章利用任永昌知府的介绍来京,提前找人疏通。

太常寺的周瑞卿和潘英章是世交,和崔遵义很熟,所以潘英章找到了周瑞卿,希望他委托户口本帮他布置任务,这样比较方便。崔遵义首先将各种公私银汇往云南北京。

潘英章于1881年9月抵达北京,并向周瑞卿讲述了崔遵义的委托工作。周瑞卿拒绝处理此事,经再三恳求,同意帮忙解围。后来,潘英章在家政部发现了这个消息。当时户部滇司的主要底稿,也就是决策人是孙,而以前的幕友龙继东此时恰好是孙的同事,于是和周瑞卿一起找到了龙继东,希望他找孙谈谈。经过一番商讨,最终同意崔遵义与工业部、兵部共同向户部支付总计八万两白银的津贴。孙承诺,这笔款项将涵盖办理报销时通过关节的所有费用。他们先在周瑞卿家交了5.2万,剩下的3.2万准备报销。

但是,八年五月崔遵义到京时,只批准户部报销重新播放,而军部辩称没有记录,工贸部同意没有播放,于是潘英章把剩下的3.2万交给崔遵义保管,报销结束后再讨论。这3.2万银子此时还存放在兑换局,剩下的2.762万用于报销的银子被崔遵义私自侵占。

法院对涉案官员的处罚很快下达:孙、、周瑞卿被派往黑龙江赎罪;潘英章和龙季东都被送到军部赎罪;张颖,谁得到了赃物,和其他文士被送到一百个工作人员和流动三千英里;崔遵义虽死,但被革职,家属交了他贪污的两万多块银子。

有关高级官员和各部门地方长官通过了会议。这一年6月22日,原住房部部长助理王文韶尚书敬琏等住房部官员因对下级工作人员保护过度或意识丧失被下放到二级,不准抵消;景连还允许他走在军机大臣和首相的国务大臣上;原云贵巡抚刘长友、云南巡抚杜瑞莲,因被任命为听证委员,均被下放到三级,不得抵消;工商部右侍郎翁同龢等工商部官员也被罚款。

看到这里,案件的发展似乎很顺利。事实上,在审判过程中,Xi王子和翁同龢的意见严重不一致。原来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一些“炭敬”“节敬”之类的行贿项目也被查出来,涉及的高级官员会更多,彻查必然导致案件难以终结。翁同龢、阎敬铭等人都希望尽快了结此案,不再纠缠他们到底。对这些贿赂并不熟悉的义仪亲王要求彻查,从未放弃。慈禧受贿这种官场的事情早有耳闻。她明白牵扯的人太多了,不想节外生枝,动摇政府,所以最后还是站在翁同龢这边。所以以上结论只是清政府官员想给我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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