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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古堂 | 红顶商人之状元也经商 同古堂 | 红顶商人之状元也经商

导语:跟古堂|红顶商人的状元也做生意?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明清时期,官员经商者甚多,几乎无官不商,无吏不商,朝廷虽多有禁令,然仕宦经商风气却愈盛矣。 如《清稗类钞》曾载:「 ”官吏经商,例有明禁……同、光以来,人心好利益甚,有在官而兼营商业者,有罢官而改营商业者”。 诚然如斯,旧时以商人逐利,居「 ”士农工商”四民之末。如今,时世已大是不同,士子不再安守于道德文章,亦再

跟古堂|红顶商人的状元也做生意?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明清时期,官员经商者甚多,几乎无官不商,无吏不商,朝廷虽多有禁令,然仕宦经商风气却愈盛矣。 如《清稗类钞》曾载:「 ”官吏经商,例有明禁……同、光以来,人心好利益甚,有在官而兼营商业者,有罢官而改营商业者”。 诚然如斯,旧时以商人逐利,居「 ”士农工商”四民之末。如今,时世已大是不同,士子不再安守于道德文章,亦再不复儒士董含所言:「 ”曩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转而奔竞声色奢华,惹人唏嘘! 而论及官商,则不能不提胡雪岩,其因经商业成,官居二品,并赐黄马褂,可谓「 ”红顶商人”之典范。 然胡雪岩贾而好儒,以商入仕,倒不鲜见,盖其势然也。另有一人,曾科甲问鼎,却也以「 ”状元”之殊荣亦官亦商,只是不为人知罢了。其即清末外交家,同治戊辰科状元洪钧,官至兵部左侍郎,曾任清廷驻俄、德、奥、荷兰四国大臣。 据此,亦足窥彼时士子「 ”屈体降志”、「 ”营私取利”之一二。 洪钧1839-1893 洪钧,清末外交家。字陶士,号文卿。同治七年中状元,任翰林院修撰。后出任湖北学政,主持陕西、山东乡试,并视学江西。1881年任内阁学士,官至兵部左侍郎。1889年至1892年任清廷驻俄、德、奥、荷兰四国大臣。 关于「 ”徽商”,历来即有「 ”无徽不成镇”之说,顾炎武亦言「 ”徽人多商贾"。胡雪岩即出生于徽州绩溪,后移居杭州,而洪钧祖上则原籍徽州歙县,曾祖时迁至苏州。笔者私以为,倘以胡雪岩为「 ”徽商”代表,洪钧则是徽人「 ”士商”之缩影。 据悉,洪钧其先世经商,以商籍居于江南。后家道中落,父亲劝说其学习生意经营,「 ”弃儒从商”。不过,洪钧自小"慨然有当世之志",并未妥协,而后更为发奋,寒窗苦读,恰于「 ”而立之年”状元及第,光耀门楣。 洪钧仕途官运亨通,外交总理衙门任职内也卓有政绩,与「 ”小妾”赛金花的逸事更是为人所熟知,此文不赘述。不过,关于其天子门生却「 ”亦官亦商”之隐秘,知者寥寥,笔者亦是从其数封信札中,才得以知晓。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释文: 寿乔大兄大人阁下。前接七月杪自徽地发来一函。并附心一兄函内一信。均收悉。昨寄心兄信。附复寸椷。以内中有言相告。不便由心兄转交。故未提及。今特奉布其详。 来书谓心兄欲添五百引。合于长发号内。以万姓尚不能合伙。此时心兄添入。亦恐不便。不如代销。不归并一号等事。昨心兄信中。具言休地长发号盐引。销路比别家畅快者。以此盐栈。仅有长发千引之故。然别家不免妒忌。因与局中暗通。将运盐文照压起。不然长发之盐。久卖完矣。此时立一盐栈。非千五之引数不能。故彼拟买五百引合于号内。名为自己立栈。以免为别家暗算。所有账目。暗中立一记号。一切费用。照引分派等语。照心兄所云。则是两有益之事。非与万姓合伙可比。且万姓资本不足。借我处之力以办运。若心兄合办。而不筹备运本。则阁下必知。岂能瞒人。其不妨合伙。可以不烦言而决。 阁下来书。乃引万姓之事为比。弟所不解。岂心兄之言。乃是假话耶。望再详细相告。心兄所荐传君。弟以意度之。亦不过寻常一伙计而已。本属可有可无。 阁下来书。谓现在人已足用。嘱弟函致心兄。辞去传君。阁下所言。自系实在情形。惟其中有关心兄情面。刻下长发。虽然诸事渐有规模。然仍不能不托心兄照应。试问阁下能独力承当否乎。如竟能无须借重心兄。则传君可辞。不然。则为一人而有误号内大局。弟未见其可也。 阁下于写算二事。竟是外行。偶有信来。总不能详明细到。远处阅之。不能了然于心。殊为气闷。心兄每次来书。所述情形。颇为详细。又恐其不尽确实。查阅来书中。所开接手收支清账。弟曾接心兄信云。癸酉两纲。净得利息千洋。如果有此。则应于本年收账中列入。何以阁下来信。及清账内。皆无此层。究竟是有是无。望明白示及。此后来信。总要说得详细。若仅寥寥数语。弟在远处。不能如此聪明也。此后寄信。倘有不便令心兄转寄之处。则可由信局寄来。至于回信寄至何处。亦要写在信内。不然。则又恐为心兄所见。又无处可寄。弟何能回复耶。八月以后。休歙两处情形。深盼信来。以慰远念。弟一切如常。家母在途。月余不得信。令人焦闷已极。兹托方宏泰茶号转寄此函。恐不能速到也。年内大为窘迫。已由阜康支取五百金。嘱其年底在心兄处收取。想彼时号内。付此不难也。手布种种。即问时佳。 弟钧拜 十月初七日 信札上款人:寿乔大兄大人阁下。暂不可考,应是洪钧盐栈掌事。 信札中提及:「 ”来书谓心兄欲添五百引。合于长发号内……不如代销。不归并一号等事。……具言休地长发号盐引。销路比别家畅快者。以此盐栈。仅有长发千引之故。然别家不免妒忌。因与局中暗通。将运盐文照压起。不然长发之盐。久卖完矣。” 由此可知,洪钧私下经营盐业。众所周知,盐商之利,可谓巨矣。盐商聚居之地「 ”夜市千灯齐照,笙歌彻晓可闻”。 而信札中「 ”休地”为休宁,清代时徽州一府六县,即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婺源。「 ”盐引”即政府发给盐商的食盐运销许可凭证,源于盐钞法。「 ”盐栈”为经官府准允开业的盐商店铺。 「 ”因与局中暗通。将运盐文照压起”可见盐商与盐运官吏勾结,从中牟利。 信札中又提及「 ”此时立一盐栈。非千五之引数不能。故彼拟买五百引合于号内,名为自己立栈。以免为别家暗算。所有账目。暗中立一记号。一切费用。照引分派等语。照心兄所云。则是两有益之事……其不妨合伙。可以不烦言而决。” 亦可知,洪钧对于盐业经营,颇是熟知。「 ”徽商”之所以能于商海角逐中有一席之地,盐商可谓功不可没。 而信札中「 ”癸酉两纲。净得利息千洋。如果有此。则应于本年收账中列入。”,其中「 ”纲”即「 ”盐纲”,清代从道光年间,改两淮之地「 ”纲盐法”为「 ”票盐法”,对于部分盐商打击很大,加速了其衰落。 关于「 ”盐纲”,另一封其信札中,亦有提及。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 释文: 寿乔大兄阁下。连接三次来书。即悉一切。何姓融休之盐派与休商各号摊销。此计最为圆美。上下皆过得去。论情理如此办法不能再闭纲不开矣。至于曹荔翁要往京办理此事。可以奉劝不必。此等京控之案。不过仍交原省抚台查办。案到外间。能办则办不能办则搁起。试问荔翁能不做别事专与之打官司乎。 且恐打不出好处而司局更要收拾休商。于大局反至不妙。荔翁如到苏。弟当力阻其行。倘未动身。望即告之万不可轻举妄动。至要至要。总之休事总是不了。能如弟前与阁下所云办法最为要善。而有此一来情形又变。似乎长他人志气。未便行之。然此后总须照此办法方无后虑。否则须休地滞销。外人不能生心。若销数畅。必至派添盐引。而司局暗中仍是两下通融也。望告之荔翁盐众同业为祷。弟在苏别无事事。八月间拟往山东一行。五月苦雨匝月。刻下大晴。可望转歉为丰。生意一途。怀极万*信已转交矣。此行到埧。不知阁下已动身否。手此即颂台安 弟*钧拜八月初三日 如信札中「 ”何姓融休之盐派与休商各号摊销。此计最为圆美。上下皆过得去。论情理如此办法不能再闭纲不开矣。”即是关于「 ”盐纲”。 信札中「 ”至于曹荔翁要往京办理此事。可以奉劝不必。此等京控之案。不过仍交原省抚台查办。案到外间。能办则办不能办则搁起。试问荔翁能不做别事专与之打官司乎。且恐打不出好处而司局更要收拾休商。于大局反至不妙。” 据此亦可知官商之间,关系复杂,千丝万缕。「 ”司局更要收拾休商”或是各级官员对于盐商的摊派、掣肘等。而「 ”专与之打官司乎”则可见徽商「 ”好讼”,此盖源于徽商契约意识强烈,如遇纠纷,多以诉讼官司解决。 「 ”而司局暗中仍是两下通融也。望告之荔翁盐众同业为祷。”,亦是如此。 除盐业外,茶叶、木材、典当等,也是徽商重要产业链。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 释文: 寿乔大兄阁下。正盼音信。接到七月十一日五号手书。知十二日由屯赴上洋。日内想已到矣。头帮茶不得利。究竟卖出得价若干。亏损若干。来信并不说明。令人闷闷。论理头帮卖出之后。即应将详细情形。信来相告。以释系念。阁下不过因为生意不顺。故不通知。然岂能始终不言明乎。前曾再三叮嘱。信要勤写。何以总不听也。闻屯茶运上海者。卖价亦不一例。有三十余两者。有二十余两至三十两者。同一出产之货。何以价钱不一。恐请伙计及做手。大有分别。吾号得价实在若干。合计本钱折耗若干。头帮于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二帮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一切情形。务即日详细写信来。不可遗漏。不可隐瞒。弟之所以信阁下者。专取诚实。若有隐瞒。则是不诚实矣。吴友既亏空号内二百余元。何以能追出一百八十多元。来信所云。能否实在。不至相欺。若无此事。不妨实告。移东补西。遮饰了事。此则对不住人也。弟七月内为录遗一事甚忙。日内可以毕矣。署内均托平安。可纾远念。手此布致即请时安*望回信 愚弟洪钧拜七月廿八日五号 在此信中,提及「 ”头帮茶不得利。究竟卖出得价若干。亏损若干。来信并不说明。令人闷闷。”或「 ”闻屯茶运上海者。卖价亦不一例。有三十余两者。有二十余两至三十两者。同一出产之货。何以价钱不一。”以及「 ”头帮于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二帮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等,均可知洪钧经营除盐业外,亦涉茶业。 而提及洋行,可知彼时国内茶业受洋茶波及,倍受剥削。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 释文: 寿乔俨若两兄阁下。俨兄行后已逾两旬。想一切俱已动手办理。有无眉目深以为念。兹有桂林近房本家运枢族弟来此谋事。弟思长发如果自已立栈大要添人。即附曹氏栈内必须有一人在彼收付。似乎运枢一人总用得着。近来荐事之来书所云休埠情形暨大众之意。欲弟到杭办理此事并经商。朱君信稿一一阅悉。弟去年二月早已料到欲为办理乃为曹老荔所误。以致总局立意为难。老荔邂往京都。休商垂头丧气。苏何二号得意扬眉。早从弟计。何至于此。此其咎固在老荔也。及至夏秋之交风波大起。彼时弟思到杭相机行事。当即信致禹山代觅寓所。一面遨叹其难无比。本号既要添人。犯不着再去另觅。至运枢之为人看似老实却亦未知心地究竟如何。总之用人须过一年半载经历几样事乃始信得。却又不可诸事大意尽行交托。老南即前车之鉴也。如有位置之处即就近寄信歙东桂林村令其前来听。阁下速即来杭。盖弟于盐务章程与各埠情形究非深悉。阁下虽于章程亦不了了。而各埠情形究知大概且弟无人认识。何从问津。故必须阁下前来。乃阁下竟不来。弟亦只好中止。待至秋后有友人赴杭。弟托其告知马观索。并无别语。但云请其秉公办理。勿致令休商争讼不休。倘然打官司则弟官阶最大。未免两难为情。嗣后此友有信来云。话已告知马君。马君云此案已定。随后接到阁下信。知仍汇何商融销运休之盐并添派休商百引。所谓案已定者。殆即指此。后来阁下有信云。彭太守赴省议融销。司云总局不肯。谓对不住商人。所谓商人指休商言乎。抑拢统言之乎。如指休商则总局似已回心转意矣。今公事已了而引已添派。乃商人又自请添且无论休埠之能销不能销。但令司局见之则直谓休商必须威胁。其不可者一也。黟歙两邑滞销之盐。休埠断不能全为销却。必须待到万不得已再议割彼添此。为结末之一着。今无端而忽请添。听经商恐喝之词。启苏姓无厌之欲。倘再生枝节。将何以处之。三添四添。休埠亦归于滞矣。其不可者二也。现在案已完结其可以恐喝众商者不过跌价耳。然苏号只有此引数卖完之后无可再跌。休埠究有此销数买完苏号不能不买他号。只要大众拢公。任凭苏号跌价不与争卖。彼不能再办融消。徒然跌价。无益有损。何乐为此。亦必归入拢公。今若请割黟引则堕其术中矣。其不可者三也。弟去夏若到杭则公事必然有益。即秋间到杭。引数虽添。大门可关。休商体面可保。刻下三者皆失。非弟之不顾同人。直是处处贻误。现在令弟赴杭已无话可说。大门亦无从关起。总之割引添引为藏身末了一着。断不可无端轻出诸口。至恐苏姓跌价则大众齐心拢公以待。彼必不能为害。前案已结。断不可自己去寻波澜。老荔以前误事不浅。然伊于公事毕竟熟悉。于事理之间尚有几分见到。弟恐刻下休埠同人中能及伊者不多。弟又不久在南。似宜唤彼回来。究竟有一商量人也。经商之信显系为苏氏设谋。此人可恶亦可虑。大众宜留心是祷。弟再拜 此信必须请诸同人公同密阅。有不然之处仍望信来辩驳。弟究竟隔远且外行也。二公分派差遣倘不尽心办事以及别样荒唐之处。尽可写信前来回复使去。弟现已释服年内未必起身。曹老荔直至昨日始到。可恨之至。弟尚未见伊也。手此即颂时佳 愚弟钧拜 十月初九日 信札中分别提及「 ”以致总局立意为难。老荔邂往京都。休商垂头丧气。苏何二号得意扬眉。早从弟计。何至于此。” 「 ”及至夏秋之交风波大起。彼时弟思到杭相机行事。当即信致禹山代觅寓所。” 「 ”弟托其告知马观索。并无别语。但云请其秉公办理。勿致令休商争讼不休。倘然打官司则弟官阶最大。未免两难为情。” 可知盐商之中,彼此竞争亦是激烈,争讼不休,而官商参与其中,吏治难免日渐败坏,如信札中所言「 ”彭太守赴省议融销。司云总局不肯。谓对不住商人。” 在洪钧之子洪洛信札中,则另有提及「 ”盐纲”及其出使外洋等事宜。 洪洛信札一通三开 洪洛信札一通三开 洪洛信札一通三开 释文: 寿翁乡台大人阁下顷接手教知 阁下业已到坝。查账之友。本拟即来。惟接初三日京城电报。家严已放外国领差。向例出使外洋大臣。请训出京之后。尚可到家小住月余。现在刻算日期。七月初必当出京。八月无有不到。彼时阁下或须来苏。与家严面商各务。洛已有信到京去问。回苏后。应请阁下来苏否。京信来回。至多廿日。现在拟请阁下在坝。多住一月。候京信到苏。如家严来苏。不必请阁下来此。应即令查账之友。飞速来前。否则可省此一番周折矣。潘子兄带来之账。记得家君已带进京。如查账之友来。亦不能对头也。 阁下日内。总以在坝不走开为是。查账之友。或者先来。不来可知。苏*一切但好。自己开栈之后。生意究竟如何。纲盐局又经裁撤。生意应该大好。*即寄我回音。此信务请复 洪洛拜 镜兄故此 俨兄一人在栈。既知其不甚可靠。阁下已派心腹友人防之否。如已有防之人。阁下不即赴栈。想不至再出毛病也。 信札中提及「 ”自己开栈之后。生意究竟如何。纲盐局又经裁撤。生意应该大好。”,可知清朝为增加盐课,解决行销中的利益问题,改制后裁撤「 ”纲盐局”。 另有「 ”家严已放外国领差。向例出使外洋大臣。”,此即光绪十三年起,洪钧开始充任出使俄国、德国、奥地利、荷兰四国外交大臣,成为中国古代状元中惟一的外交官。 洪钧出使外洋时,认真考察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准确预测了欧洲将爆发战争。且于此期间,以外国着作为补充,编撰成《元史译文证补》三十卷,对于元史有重大学术意义。 此外,据洪洛此信,也可知洪钧对于其子参与盐业生意,并无异议,此服贾与业儒并行不悖也。 另有洪钧「 ”经商”信札数封,篇幅所限,实无法一一俱足。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笔者私以为,徽商的发展与衰落,无论盐业、茶业亦或典当业,均与政治可谓息息相关。故而,徽商贾而好儒,科甲蔚盛,如胡雪岩以商入仕,洪钧以仕入商,二人半官半商,或亦官亦商,即见彼时朝野掌权者之缩影。 甚至从某一方面而言,官商联合,与民争利,所导致的吏治腐败,也加速了清政府的灭亡。 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END—— 观书时自得新解,作事便应同古人 文:林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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