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退役后的就业前景 请问当了五年的武警退伍有安排工作吗
请问五年后的退役武警有什么工作安排吗?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
当了五年武警,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
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的,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自谋职业。
第29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
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在服现役期间,战时通常获得两个以上奖项或三个以上奖项;
因战致残评定为5至8级伤残;
它属于烈士的子女。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困难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应当优先安排工作;对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妥善安置。
符合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时自愿选择独立工作的,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延伸信息: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并发布全国人民政府需要安排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
第三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接收和安排退役士兵的任务,由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下达。
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外直属、由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外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和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达。
第32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退役士兵工作安排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退役士兵任务重的县,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安排。
第33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置符合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保障其首次就业。
第34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以国有控股、国有资本为主体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35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退役士兵工作安排任务。
退役士兵在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第36条
承担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当地人民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向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并在一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期间,单位关闭、破产或者依法改制的,单位的退役士兵和其他人员应当共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其服现役的年限和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安排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接收单位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自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之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按月发放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
第39条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其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士兵,享受与本单位因工负伤士兵同等的福利和医疗待遇。
参考文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百度百科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