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 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
以下是新中国第一起重大反腐败案件的书面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发布。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新中国第一批重大反腐败案件是刘青山和张子善的案件。
一、案情简介:
根据本案的相关资料,从1950年到1951年的短短一年内,主要有三个犯罪事实:
一是利用职权,侵吞机场建设资金,克扣地方粮食、干部家属救济粮、外来务工人员供应粮食等公款,共计171.6亿余元,用于经营他们暗中掌握的所谓“政府生产”。
二是与奸商勾结,从事倒卖非法活动,倒卖钢材数额巨大,达49亿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达21亿元;为了从东北购买木材,他们不顾灾民的疾苦,拿起4亿元救灾资金,派人冒充军官买卖木材。
第三,刘、张生活腐化,不肯悔改。他们从被盗国有资产中贪污浪费了3.78亿元。
刘青山也吸毒成瘾;为了隐藏犯罪证据,张子善一次销毁了300多份文件。
第四,破坏国家政策。
他们高薪聘请31名国企工程技术人员,成立非法“建筑公司”,从事投机活动。
第五,剥削农民工,把国家给农民工的好饭换成坏饭,提高卖给农民工的粮食价格,盈利22亿元。
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总额171.6272亿元。
当时人民币是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与今天的人民币比例为1万比1,也就是说相当于今天人民币的171多万元。
这个数字就是现在,而且不是小数字。
当时国家和人民还很穷,说明他们本性不好。
因此,刘青山和张子善被判处死刑,他们罪有应得。
二、枪击刘青山和张子善的政治影响
两声枪响如雷,宣告了中国共产党对腐败零容忍、零容忍的态度,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保持党性、保持纯洁性的决心。
刘青山和张子善腐败案件的发生和处理,直接推动了全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兴起和深入发展,掀起了共和国历史上第一场反腐风暴。
发生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上的腐败变质案件,使全党认识到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紧迫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
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死刑两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腐败条例》颁布。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
刘青山、张子善的例子,成了教育全党的典型。
时至今日,射向刘青山和张子善的两枪仍然令人震惊。
参考:中国组织人事新闻发布时间:2014年1-10月,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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