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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中夫人 张治中子女后人今何在?张治中儿孙为何引起纠纷

导语:导读:法庭上,张一纯的大儿子张皓霆几次情绪激动,他表示自己是被迫走入法庭,并非想与父亲争夺房产,只是为了保留爷爷的精神“遗物”,也为了让没有其他住房的弟弟张小惠有栖身之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10号房,是抗日名将张治中后人长期居住的一处房产。  2012年4月,张治中之子,现年80岁的张一纯,因房产继承权问题将其两个儿子诉至西城区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一纯占房产的三分之二,两个儿子各占六分之一。后

在法庭上,张宜春的大儿子张皓霆情绪激动了好几次。他说,他被迫进入法庭,不是为了与父亲争夺房地产,而是为了保留祖父的精神“遗物”,让他没有其他住房的弟弟章小蕙有地方住。

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10号房,是抗日名将张治中的后人长期居住的房产。

2012年4月,张治中的儿子、80岁的张宜春因房地产继承权问题将两个儿子告上西城区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宜春占三分之二的房地产,两个儿子各占六分之一的房地产。之后,张宜春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拍卖并分割所涉房屋。2012年10月30日,该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张宜春的长子张皓霆多次情绪激动。他说,他被迫出庭,不是为了与父亲争夺房产,而是为了保留祖父的精神“遗物”,让他没有其他住房的弟弟章小蕙有地方住。

西便门10号房的由来

张皓霆一直认为,西便门10号这个充满争议的房子笼罩着张治中爷爷的光辉。

张治中,原国民党军二等将军,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领导人之一。1949年4月,张治中率领国民政府代表团到北京与中国共产党谈判。当和平协议被国民党拒绝后,他留在了北京。不久,张治中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推动新疆和平起义。为了表彰他的成就,毛泽东主席于1954年国庆节授予他一级解放奖章。

张治中1969年去世,十年后妻子去世。张皓霆告诉记者,他的祖母去世后,政府收回了他居住的公寓,并向他的后代分配了一套115平方米的四居室公寓。这套四居室是西便门10号房。

2001年4月4日,张家正式取得西城区西便门10号房产的产权,房产证上只写了张宜春的名字。

“其实相当于继承了我爷爷的房子。”章小蕙说,他买房时也交了1万元,自己的户籍早在1984年就搬到这里了。

张皓霆结婚后,搬出了西便门10号房。2005年,张宜春也离开了他的妻子,离开了这个家。从那时起,房子就被章小蕙和他的母亲占据了。

张皓霆

2007年9月12日,张宜春的妻子去世了。房子里只剩下一个人,然后他的侄子张也搬了进来。

张宜春和另一个女人再婚了,一直住在她的家里。

父亲突然要求分割财产

2012年4月,外出近7年的父亲张宜春突然向法院起诉张皓霆和弟弟章小蕙,要求分割西便门10号房的财产。

张宜春在起诉书中称,2001年4月4日,他取得了西城区西便门一套房子的产权;2007年9月12日,妻子去世。在那之后,他与他的两个儿子章小蕙和张皓霆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但均被拒绝。老人声称除了上述房产之外,他没有其他住房,但他的两个儿子有其他住房,所以他向法院上诉,要求将房产判给他,并向两个儿子支付了相应的折价。

父亲的举动令张皓霆和章小蕙感到惊讶,也是不可接受的。张皓霆说,张宜春从未与他们就房产分割问题进行过谈判,除了上述房屋外,他父亲还有几处房产,但这些房屋的产权近年来逐渐转移给了他现在的妻子。

2012年5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宜春及其两个儿子与该房产有连带关系,张宜春应占该房产的三分之二,两个儿子各占六分之一。

10月,张宜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拍卖涉案房屋,并获得拍卖价格的三分之二。

在这次庭审中,张宜春没有出庭,但只有他再婚妻子的儿子出庭。张皓霆在审判现场询问了他父亲的继子:“我们希望直接和我父亲谈谈。他今天怎么没来?”张宜春的继子解释说“父亲太老了,不能来了”,并说如果两个被告想要房子,他们会给他们钱。"财产的价值应该在400万英镑左右。"

“要钱要房,可以选择。”张宜春的继子坚持在法庭上代表张宜春分割财产。

张治中夫妇

“房子不具备分割条件”

章小蕙对2012年5月的判决不满意。在二审中,章小蕙说他准备提出上诉,但由于出国前聘请的律师,客观原因没有时间提出上诉。

章小蕙对判决的不满主要源于他母亲的不满。章小蕙说,在她母亲生前,她父母的感情不是很好。2005年,张宜春离开了家。当时,章小蕙的母亲已经病了,住院很长时间。2007年,章小蕙的母亲去世后不久,张宜春再婚。

两个儿子都认为他的父亲张宜春在母亲生病期间没有照顾好她,母亲去世时他没有承担丧葬费。所以在西便门10号房的产权分配上,他父亲应该少交或者不交。

张皓霆还告诉法庭,他的父亲张宜春除了所涉及的房屋外,还有四处房产。而且他认为父亲作为一个副部级退休干部,每个月有近万元的养老金,一点也不缺钱,不应该和兄弟们争房产。

“我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房,但我弟弟章小蕙不同。弟弟52岁。他没有住房,没有稳定的工作,生活艰难,疾病缠身。如果房子卖了,他该怎么办?”张皓霆说,现在他的儿子和儿媳正在帮助照顾章小蕙,他和他的父亲为了他的弟弟去法院。希望法院在判决时能考虑实际情况。

根据张宜春的声明,他拥有四处房产,张宜春的继子说张宜春的名字是西便门10号房,他和他现在的妻子住在一起。他还向法庭透露,张宜春上世纪90年代在章小蕙买了一套房子,“亲戚朋友尽人皆知,不知道卖了没有。”

对此,章小蕙表示,他名下确实有一套房子,但不是他父亲买的,而是国务院行政分配给他的房子。几年前他为了见母亲卖掉了这所房子。

"有争议的房子实际上不具备分割的条件."章小蕙律师、北京市程健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凯认为,一方面,章小蕙的户籍就在这所房子里,从上世纪80年代起,她母亲去世后就一直住在这里,没有其他住处。前年,章小蕙做了开颅手术。从待遇来看,住有争议的房子更有利于疗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产权的改变并不意味着分裂,也不妨碍章小蕙继续在这里生活。”邹凯补充说,张宜春第一次起诉时,也提出了分割请求,但最终法院的判决只分配了股份,不支持他的分割请求。

"张宜春主张分割不符合法律基础."邹凯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共有房产的处分,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超过三分之二的共有人同意,不包括三分之二。因此,只要张皓霆和章小蕙不同意,张宜春就不能擅自处置共享财产。”

不管怎样,把房子传给我

张皓霆兄弟说,无论如何,他们不会选择放弃他们的房子,但如果他们真的想为他们的父亲弥补差额,他们将无法支付任何费用。

张皓霆的律师、北京丁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兴水告诉记者,张皓霆的情况并不比他哥哥好多少。张皓霆一家现在住在一栋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他老婆得了癌症,做了两次大手术,家庭条件也很困难。

“就算我条件不好,我也没兴趣继承爷爷的物质遗产。我爷爷给我带来了足够的精神遗产。我将本着我祖父的精神为反战老兵做更多的事情。”张皓霆说。

在2012年10月30日的审判日,旁听席上挤满了20多名来自民主党派和张皓霆的朋友。审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说,张皓霆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照顾抗战老兵和探索黄埔文化,他所做的一切真的是为了继承祖父的遗产。

张皓霆告诉记者,就在几个月前,他和父亲参加了一个反战老兵的聚会。当时他面前的父亲对自己并没有敌意,但转眼间他也不想走进法庭去和他对质。

“我父亲和他现在的妻子在我们面前完全不一样,我们也不知道争房产是不是我父亲自己的本意。但是房子是爷爷留给我的唯一一个念头。我们不想伤害我们的祖先。”张皓霆说,房子不能分割或拍卖,他希望把房子传给后代。

2012年10月30日开审当天,法院未对案件宣判,双方同意调解。11月13日上午,张皓霆将调解书送到西城区法院。他告诉记者,他唯一的诉求是让他的弟弟章小蕙有地方住。“我们已经调查过,我父亲在母亲去世前还有一栋房子,但他不打算争夺这笔财产。作为交换,我们希望父亲放弃西便门10号房的分割。”

张皓霆说,如果西便门10号房最终被拍卖,他会去爷爷的墓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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