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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以军功赏赐田地 土地不够分的问题又是怎么解决的

导语:商鞅变法是秦国崛起的根源,通过改革军功爵位制度和土地制度,唤起了秦人的战斗欲望,锻造了强大的军队。其中继承爵位和死时带走土地的规定,解决了土地不足和爵位奖励的问题。

很多人不知道秦的军事成就,所以他们会和一起享受。

战国时期,秦国得以从一个被诸侯鄙视的西樵弱国成长为战国第一强国,最终一统天下,其根源在于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

那么商鞅从魏入秦之前秦国的现状是怎样的呢?

我们先来看一组改革前的秦国的记载:公元前409年,魏国开始伐秦,秦国在河西失去了临晋和元历。次年,吴又开始伐秦,失洛水,河西失守。

公元前389年,秦国出兵50万夺取河西,却被5万魏军打败,直到成功实施新政,才从几次惨败中恢复过来,赢得了与魏的战争。

然而,秦献公的新政改革并没有带来秦国的改变。当时秦在经济上仍实行商周以来的井田制,并保留了父子同住一室的戎狄习俗。不是出生在石清石碌的普通人,既不能通过种地致富,也不能通过战功发迹。

商鞅为了给秦国注入一针强心剂,唤起秦人骨子里的战斗欲望,废除了井田制,同时设立了十八级军功,以斩首敌人头部的数量作为授予荣誉的条件,并规定:有功勋者显荣耀,无功勋者无荣耀。即使你是皇家贵族,从未取得过军事成就,也不会获得爵位。

当然,仅仅一个标题是不够的。因为这个原因,商鞅把名利联系起来,爵位越高,从他的宅基地上得到的回报就越多。比如你能得一等奖,你就能得一等奖,受益一公顷农田,九亩住宅。

商鞅的这个规定,把分散的秦人锻造成了“虎狼”师。为了建立兵役制度,改变家族命运,秦人爆发出嗜血的战斗力。《战国策》刻画了秦军在战斗年代“头在左边,臂在右边,扛着命”的英雄形象。

但是问题来了。虽然秦国的爵位越高,条件越苛刻,但毕竟土地有限,人却在不断繁衍。随着越来越多的委任士兵,如何解决土地不足的问题?

1976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为我们解开了这个谜。

为了解决土地和地契的供需矛盾,商鞅在设计顶层体系时加入了两条非常巧妙的规则。

第一条是继承爵位。也就是说,儿子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和工作赋予的爵位,但要降级为两级继承,相应的遗产也会相应减少。另外,如果父子不在一个房间,就不能继承。

第二条是死时带走土地。商鞅虽然承认了土地的私有制,但是他给了一个期限,就是受赠人死后,剩余的土地除了儿子继承的土地以外,都要归还国家。

如前所述,后代对地契的继承将降两级,也就是说,在第一代给地人死后,会有多余的土地被秦收归国有。这个制度的规定,用现代的话来说,其实就是产权年限。严格来说,这种土地私有制更像是终身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商鞅的这两个规定,不仅解决了以后土地不再用于爵位奖励的问题,也迫使历代秦人不断努力,立功,避免了土地被朝廷逐渐收回的尴尬。

参考:《史记》、《睡虎地秦简》、《尚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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