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穷人娶不到老婆怎么办 古人又是如何延续香火的
我还是不知道:古代妻子的读者们,下面的小系列会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然后往下看~
民间有句话:一切美德,孝为先,不孝为先。在古代观念中,孝顺比任何品德都重要。在孝道仪式中,最重要的是传宗接代。古人非常重视家族香火的延续。他们认为只有家里的男孩才能继续熏香。所以对于古人来说,婚姻也是人生的重中之重,因为婚姻会决定家庭能否延续。但是,在古代,穷人生活非常艰苦,许多贫困家庭不具备结婚生子的条件。能不能有光鲜的排场,彩礼永远给娘家?但如果你出不起彩礼,这些人会为他们的婚姻做些什么?
在韩曙有一个简短的记录:如果男人不能在家里种地,女人不能在家里织布,男人就必须娶他们的妻子,卖掉他们的孩子来维持生活。这种行为即使是达汗法律也不能禁止。虽然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有些不人道,很不公平,但这恰恰说明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很低,低到甚至可以用来交易。虽然这种行为对于今天的人来说似乎有些不合适,但是谁说古代的人口决定了生产力呢?为了促进人口发展,古人不得不采用这种婚姻方式。
古人把这种交易叫做“典妻”。顾名思义,丈夫可以把妻子当物品典当。被典当的女性也受到很多限制。比如不能回原居地探望父母,不能与原丈夫有联系,不能探望与前夫生的孩子。看似是非正式的交易,但当时的政府有专门的人来形式化这种行为。一个特殊的人会严格规定交易流程,比如正式结婚前一定要有媒人和聘书。有些像这样被典当的女人好像再婚过一次。这个过程可以让前夫的家人得到一些钱,买了老婆的新老公也不会花太多钱。唯一受委屈的是再婚的女人。
典当女性要告别原来的生活和家庭,忍受骨肉分离的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做妻子的习俗延续到明清,做妻子的习俗达到了顶峰。这时候做老婆就不用偷偷摸摸了。他们可以像正常结婚一样举行婚礼和购买宴会。除了做老婆,古代还有改嫁的习俗。所谓改嫁,就是女方家不收彩礼,把女儿嫁给穷人家的男人,再娶妻子家的穷人家的男人,再把女儿嫁给女方家的男人。双方花费很少,相当于交换女儿完成婚姻。
在古代,帮助贫困家庭结婚的方法有两种,除了娶妻和改嫁的方法。一种是民间所谓的童养媳。在古代,贫困家庭会提前收养无家可归的妇女,或者花一定的钱出去收养一个女孩回来。在自己家里长大的女孩子,到了十三四岁,就可以嫁给儿子,继续香火。另一种帮助贫困家庭结婚的方法是互相亲吻,男人和表亲结婚。
在古代,大家庭的孩子为了彼此适合,就和堂兄妹结婚。比如汉武帝娶了他的表妹陈阿娇,李白也娶了他的表妹。穷人家也是一样,儿子嫁给表亲自然不用花很多彩礼。两个家庭都可以省钱,孩子彼此都很了解,自然受到双方父母的喜爱。
宋朝以前,禁止表兄妹结婚的习俗。但是到了宋朝,宋朝的法律开始禁止这种行为。根据《宋法》,凡与堂妹结婚的男女,每人判处100元,夫妻离婚。在明清时期,法律上也有类似的规定:男人娶了姑母家的妹妹,或者姑父或姑母家的妹妹,就要罚80杖。虽然宋、明、清三代都有相关的法律,明文禁止表兄妹结婚,但是朝廷颁布的法律,由于习惯比较深,基本上没有用。虽然法院颁布了法律法规,但在实践中,官员们会非常宽容,禁止与堂兄弟结婚的法律将等同于一无所有。后来清廷废除了堂弟不能结婚的禁令,然后堂弟走进了婚姻殿堂,这是光明长大的延续。
现在的女性地位早就不一样了,古人的这些陋习早就消失了。但90年代初,编辑听说一些偏远地区继续有改婚习俗,真假编辑无法确定。古人的这些陋习虽然没有得到道德的认可,但确实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婚姻问题,促进了古代人口的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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