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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和唐朝对少数民族管理的历史原因 东汉民族政策

导语:东汉和唐朝对少数民族管理的历史原因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东汉时期,由于政治腐败和战争频繁,导致少数民族的地位和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而唐朝则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改善少数民族的生活状况,包括设立官员管理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和亲政策等。本文将探讨这些历史原因以及对少数民族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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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东汉和唐朝对少数民族管理的历史原因
  2. 东汉以夷制夷表现有哪些
  3. 光武中兴的治国之策
  4. 东汉时期的民族服装
  5. 光武帝时期对少数民族采取的措施
  6. 东汉治国方针
  7. 东汉和亲政策
  8. 历代对少数民族的政策
东汉和唐朝对少数民族管理的历史原因

唐朝:任用突厥贵族做都督管理旧地;册封少数民族首领接受唐中央政府的领导;实行和亲政策

积极意义:①有利于民族矛盾的缓和;②有利于各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③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西汉:派遣使节张骞出使西域影响:促进经济发展,为丝绸之路的开辟奠定基础。

东汉以夷制夷表现有哪些

东汉的统治者们很有智慧。他们根据当时诸"夷"的不同情况和"制夷"的实际需要,两汉政权在运用"以夷制夷"策略时方式灵活,手段多样,特点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夷伐夷"、"联夷克夷"、"夷虏相攻"、"以夷治夷"以及"师夷长技以制夷"等诸方面,已达到相当高的策略水平.

所谓的以夷制夷,就是联合内附的少数民族共同抵御内犯的少数民族,这种策略的本源是频繁的民族战争,西汉从元狩二年开始,设置了安定、天水、上郡、西河、五原、张掖、金诚七个属国,实际上都是以夷制夷的具体体现,这种属国兵在西汉边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兵制改革之后,边防武装力量受到压缩,因此加大了对民族兵的倚重。但无论是征调少数民族居住在边塞,还是增设属国,都不得不在边防作战中大量依靠少数民族。征调少数民族作战,无论是动匈奴、南蛮、西域作战,还是对羌人、乌桓、鲜卑作战,都需要用到夷兵,有史料记载的多达80余次。尽管增进了民族融合,但是其消极结果也十分明显。

首先,长期使用夷兵,兵役负担从内地人民转向少数民族,加剧了民族矛盾;其次,以夷制夷在于边境少数民族相互牵制,彼此削弱,但羁縻失当后会造成夷兵无法制约,甚至酿成新的变幻。因此东汉的衰亡,实际上祸起于边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胡乱华,就是东汉民族政策失当的结果。

光武中兴的治国之策

“光武中兴”的措施有很多。在政治上的措施就有六个。

一个是加强皇权。

第二个措施是仁心待人。光武帝有着典型的“人为贵”的思想,他不计私怨,对每一个生命都很珍惜,从来不乱杀战俘。

第三个是简化机构,刘秀下令将西汉时期的地方兵制废除了,还将省、县合并。

第四个则是整顿吏治。

第五个措施便是中和矛盾。光武帝深谙“中和”之道,采取“中和”的方法来缓和朝堂之上的矛盾。

第六在民族政策上,光武帝以德治边,缓和了民族矛盾,促进了商业之间的交互往来。正是这些措施,使得在东汉时期出现了“光武中兴”的景象。

光武中兴或称建武盛世,指的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统治时期出现的治世。

光武帝以“柔道”治天下,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发展社会生产,缓和西汉末年以来的社会危机。

光武帝在位三十三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经济:

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对功臣赐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政。排斥三公,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书的尚书之权,全国政务经尚书台总揽于皇帝,在地方上废除掌握军队的都尉,遣散地方军队,废除更役制度,简政减吏,裁并400多县。

经济上解放生产力,曾颁布释放奴婢诏令,规定杀奴婢者不得减罪,炙灼奴婢者依法治罪,免被炙灼的奴婢为庶人,废除奴婢射伤人处极刑的法律。恢复西汉较轻的田税制,实行三十税一。组织军队屯垦。放免刑徒为庶民,用于边郡屯田。下令度田、检查户口,加强封建国家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

文化上还大兴儒学,推崇气节,东汉一朝也被后世史家推崇为中国历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司马光、梁启超语)的时代。

由于以上种种措施,使东汉初年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恢复、人口增长的局面,因刘秀谥号为光武,所以称此时期为光武中兴。

东汉时期的民族服装

常服就是一般人日常所穿的服装。汉代的常服式样繁多,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袍服,一为短衣。袍服起源于先秦的深衣。所谓深衣,也就是将衣(上身穿)和裳(裙)缝在一起的服装。汉代的袍服的主要样式有禅衣(单衣)、诸于、袍、短衣等。

禅衣是是一种单薄的长袍,是汉代一般地主和贵族的常服,也可以用作官员朝服,但只能作为衬衣,穿在袍服里面。禅衣又有曲裾直裾之别。先秦时期,中国服饰还未出现连裆罩裤,因而“续衽钩边”的曲裾深衣较为流行。曲裾禅衣男女皆适合,通身紧窄,长可曳地,下摆大多是喇叭状,行不露足。

光武帝时期对少数民族采取的措施

他多次下令释放奴婢,减轻刑法。

2.合并郡县,裁剪官员,加强对官吏的监督,惩处贪官污吏。

3.允许北方少数民族内迁,缓和民族矛盾。

可见当时允许边民内迁主要是新生政权没有足够的力量对边境少数民族进行有效的反击采取的一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少数民族的侵扰,也给新生政权带来了足够的劳动力

。但内迁政策也带来严重后果:由于迁入人口数目相当多,在中原形成了割据势力,为西晋亡国和五胡乱华埋下伏笔。

东汉建立伊始,匈奴、羌、鲜卑、乌桓、蛮(夷)等少数族就对政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与破坏。刘秀在“柔道”思想的指导下,针对不同的少数族,因时因地制宜,一改汉武帝以来对少数民族的征服和王莽的大民族主义,从休养生息的总方针出发,对周边少数民族采取的是友好、友善、自治、互助的的政策。

建武二十一年(45年),西域鄯善、东师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刘秀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 。

东汉治国方针

刘秀完成了统一大业后,采取"以柔道行之"的治国方针,致力于发展社会经济,安抚周边少数民族,东汉一度兴盛。史家誉之为"光武中兴"。为了恢复国力,刘秀轻徭薄赋,休养生息,实行汉文帝时期的"三十税一"。同时,他大量裁减官员,"十留其一",合并400多个县。并大量释放奴婢,解放生产力,经济很快得到复苏,中国重新走向稳定和繁荣。

在位32年,刘秀生活简朴、终日操劳,公元57年,63岁的刘秀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他死在"工作岗位"——洛阳南宫批阅文书的龙案上。

东汉和亲政策

所谓“和亲”,是指中原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首领缔结的婚姻关系,是不同民族间的政治联姻,双方通过嫁娶公主来保持和睦相处的关系。

和亲政策使中央王朝政权和北方民族政权之间,汉族和北方民族之间形成了和平交往的关系;对于缓和民族和社会矛盾,巩固中原王朝的统治起了一定的作用,客观上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的融合。

但和亲对当时的社会也有一定的弊端,主观上给和亲公主带来了屈辱,是中央王朝妥协和懦弱的表现。

历代对少数民族的政策

我国的历史是各民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是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

春秋诸侯争霸给当时被称为蛮、夷、戎、狄的周边少数民族向中原发展的机会。华夏民族与少数民族杂居共处,犬牙交错,打破了各民族间原来的地域界限,为各民族的交往融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大大密切了华夏民族与其他各族的经济文化联系,促进了各族的经济发展和融合。

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创了我国历史的新局面,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以及中华民族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秦灭六国后,派兵征服越族地区,在那里设置桂林、南海、象郡等数郡,迁移中原50万人去那里戍守,和越人杂居。通过秦始皇的开拓、经营,秦朝疆域扩大,东到东海,西到陇西,北至长城,南到南海郡,人口达2千万。

汉武帝继秦始皇以后,为进一步发展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汉武帝时打败匈奴,通西域。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设置了西域都护府,将新疆地区正式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建立起幅员广大的封建国家。

东汉末年少数民族内迁,内迁的主要民族“五胡”经三国到西晋,人数已达几百万。他们同汉族长期杂居,互相影响,民族界限日益淡保十六国时期各国彼此攻战,北方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民颠沛流离。但是各民族通过长期交往和互相影响,也加速了民族融合。北朝是我国北方民族大融合的重要时期。北魏孝文帝是我国古代少数民族杰出的政治改革家。他改革鲜卑旧俗,推行汉化措施,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进程,促进了民族融合。

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繁荣发展时期。唐朝时,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了进一步发展。唐朝加强了与边疆各族的联系。回纥、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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