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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那种人!具体什么意思 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是哪些历史人物

导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成语原指古代官员有权使用火种,百姓则被禁止使用。这些历史人物是指当时的地方官员和皇帝,他们利用这种方式来掌控人民,维持自己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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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那种人!具体什么意思
  2. 宁可周公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
  3.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别人见灯谁说的
  4. 只许官家放火不许民间点灯
  5.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句子
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那种人!具体什么意思

宋朝田登做州官,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登”,因登和灯同音。于是点灯就成了“点火”。元宵放灯就只好“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吓得百姓四散。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后遂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喻统治者可以为非作歹,而百姓的正当言行也要受到种种限制。

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北宋有个州太守叫田登,他管的老百姓,连“登”的同音字都不能说。灯心草要叫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登车得说成驾车……这可真是把避讳发展到了登封造极的地步!啊不,那得叫“爬峰造极”,要不这么改就会被扣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农历正月十五,全州欢度元宵,按例大放花灯。官府贴告示时,讳用“灯”字,便在所有告示上大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不少外地人见此大为吃惊,问明缘由后,讽云:“真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

宁可周公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是个成语,是指官员可以胡作非为超越法律,而百姓只能安分守己处处受约束,反应的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ry

“只许周公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只许周公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后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只许周公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为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译文: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来源于此。

扩展资料:

田登当了太守,自己忌讳别人说或者写他的名字,因此整个州的老百姓只好把“灯”字读成或者写成“火”字。

到了元宵节,州里要放灯三天,让老百姓观赏。官吏们因为害怕读写“灯”字犯了田登太守的忌讳,因此写布告张贴在集市上说:“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

这个成语故事出自《老学庵笔记》。《老学庵笔记》,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晚年所著,内容大多是记载遗闻轶事,考订诗文,间采民间传说。

太守田登,鱼肉百姓,专横跋扈,以致不让人们说“登”字,写“登”字,以及与“登”同音的字,否则便是对他的大不敬,轻则毒打,重则处死。因此上元佳节放灯三日,“安民告示”上只好改写为“放火三日”,闹出一场讽刺性的大笑话。

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从这个故事概括出来的。现在人们用来比喻反动统治者专制横蛮,可以任意干坏事,而人民群众的正当行为却受到种种的限制。

周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这个反差太大了。宁可自己犯下弥天大祸,也不让别人出点小错。官老爷的作风淋漓尽致。很多皇帝王爷就是这样,自己误国误民不自责,臣子有点小错就罚就杀。路人视之以目,就是典型的例证。曹操有句名言:宁可我负天下人,绝不让天下人负我。

我们的先贤早就告诉我们,其身正不领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只让自己过得去,不让别人过得去的做法,毕竟不得人心,只能是兔子尾巴!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别人见灯谁说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个成语。这成语出自一本书,叫《老学庵笔记》,是宋朝人陆游写的。这书上说,在宋朝,有个人叫田登,——“登”就是“登门拜访”“登山运动”的那个“登”。这田登做了个州官,就不许老百姓叫他的名字了,就连跟他那个“登”同音的字也不许说了,像“点灯”就不许说“点灯”,要改说“点火”。到了正月十五,老百姓要张灯结彩过灯节,这叫“放灯”。

每到这时候,官府还得出一张告示,表示允许百姓的放灯活动。田登不许人说“登”这个音,这告示怎么写呢?他说:“本州按照惯例允许大家放火三天。”后来呢,就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话,意思是说统治者可以胡作非为,可不允许老百姓有一点点自由。

只许官家放火不许民间点灯

这是一句成语。

只许官家放火(胡作非为),不许百姓(正常)点灯(照明)。这是一句成语,是指官家本身胡作非为,干尽坏事,但对百姓正常生活也干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一则来源于历史故事的复句成语,意思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拼音:zhǐ xǔ zhōu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xìng diǎn dēng

典故出处: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正月十五,即元宵节)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公布;公开)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这个故事后来演变为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后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寓意:这条俗谚中蕴藏着人民群众极其愤懑的情绪。硬压下这愤懑的情绪,迸发出来的便是嬉笑怒骂的无情嘲讽。

这句话是一种讽刺的说法,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或权力机构可以做一些不公正或不合理的事情,而普通民众却被限制或禁止做一些合理的事情。

这种不平等的现象在社会中常常存在,需要通过公平的法律和制度来解决,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句子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

故事说,宋朝有一个叫田登的太守,有一个毛病,特别忌讳别人说他的名字,当然更不许写。因此,整个州的人都把田登的“登”字读成“火”字,写的时候也写成“火”字。

每年到了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按照习俗,晚上人们可以自由往来,通夜点灯。可是官吏们却在张贴的告示上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应该写作“灯”的也改成了“火”,原来是为了避讳太守大人的尊讳,“登”和“灯”是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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