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野史秘闻>正文

日本天皇有实权吗 泰国国王形同虚设 日本天皇却保留了2个实权 万不得已才能使用

导语:500年前,暹罗的德拉罗雅纳国王在国内颁布了一项名为“萨克迪纳”制度的土地法,规定暹罗的每一寸土地都归德拉罗雅纳国王私人所有,土地下面的部分,远至无限,土地上面的部分,远至无限,都属于国王本人。租地人支付的租金都是国王私人

500年前,暹罗的德拉罗雅纳国王在国内颁布了一项名为“萨克迪纳”制度的土地法,规定暹罗的每一寸土地都归德拉罗雅纳国王私人所有,土地下面的部分,远至无限,土地上面的部分,远至无限,都属于国王本人。租地人支付的租金都是国王私人所有。这些租金是当时国王指定的四个“洛林”专门收取的。暹罗国王颁布的这项法律鲜为人知,但在人类历史上却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在人类历史上,无论君主专制多么强大和彻底,领土上的所有土地和税收都没有被强行归类为国王的私有财产。这样做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国王本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和精力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手握财产使他的仆人无法独立灵活地处理国家事务。

例如,在中国东汉和三国时期,日本天皇小昭是一位女性。小昭皇帝以“民族崇拜的女神”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其唯一的属性就是让人民敬仰和崇拜。当时,小昭皇帝的个人生活并不自由。她“等了她一整天都没有提出需求,提出需求就立刻出现”,而且“必须以最好的姿态展现自己”,简直就是人肉机器。当时负责皇帝日常需要的后勤人员也不屑皇帝的态度。比如一个负责给皇帝换衣服的侍女,曾经在一个烧制好的泥砖上刻了一行字:“有换衣服的女人,让她们换衣服,不要帮她们。”也就是表面上看,侍女似乎是专门为服侍皇帝换衣服的,但实际上,她只是在感情上把皇帝当成了一个“女人”,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带着轻微的嘲讽语气,甚至在行为上不恭。她已经完全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了皇帝,并且“顺其自然,不要帮倒忙”,体现了这样的不屑和不理智。

日本天皇虽然经历了几百代,但真正掌控权力还需要明治天皇的时间。明治天皇推行的明治维新彻底改造了日本全国,一举将日本从封建弱国变成了资本主义强国。可以说,日本皇权的强弱与皇室的实际行动基本成正比。首先,明治天皇将日本民众对天皇的思想认知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在明治天皇之前,即使日本天皇拥有实权,其更重要的意义始终是象征性的。《史记》中有记载:“天子是上天赋予的神权,本质是上帝不是人,高于任何个体肉身的存在。”也就是在人们的心目中,皇帝永远是作为一种精神寄托而存在的,而不是世俗的依赖。人们在国内事务中仍然依赖政治家。明治天皇彻底改革了日本天皇的摄政制度,将以前的“象征性摄政”转变为“实权性摄政”。此后,日本历史上第一次,天皇有权在全国各级分配物资和资源。

当然,日本天皇权力的巅峰还是在裕仁时期。裕仁上台后,按照明治天皇的皇室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首先,裕仁认定自己的血亲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位天皇的直系远亲。这一变化改变了从前父亲的死和儿子从皇帝的血统继承到上天的神权。也就是说,裕仁认定自己是日本天皇历史上第一个从天而生的天皇,而不是从人间诞生的。其次,裕仁将日本的所有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中。比如在裕仁之前,国家对外宣战的权利掌握在首相手中,裕仁将这一权力据为己有。再比如在裕仁之前,天皇没有修改宪法的权力,但是裕仁可以自己修改宪法,他把自己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又如,裕仁废除了日本历史上存在了近1500年的宪法根本精神,由明日香时期确定,“和为贵。”昭和改常态,将“和为贵”的宪政精神变为“强权政治”,彻底颠覆了日本宪政精神的定位。

日本战败后,天皇的位置似乎是一个没有实权的位置。《波茨坦公告》记载:“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日本天皇必须无条件退位,放弃现有天皇的一切政治权力。”当然,日本投降后,日本天皇的退位并没有实现。然而,日本天皇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了。尽管如此,日本天皇实际上保留了两个实权,由于日本皇室的低调态度,这两个实权很少得到提升。只有在绝对必要的时候,日本天皇才能使用这两种真正的权力,同时产生巨大的影响。

任命和罢免总理的权利

日本宪法规定:“日本首相由全民投票选举产生,任何人无权直接任免首相,但有两个例外:第一,当日本内阁绝大多数成员认为日本首相已无继续任职能力,且日本首相不接受其辞职时,日本天皇有权强行解散内阁。第二,当日本遭受突如其来的毁灭性打击时,日本天皇有权接管内阁,成为日本首相的指挥官。”日本天皇有权任免首相,实质上相当于拥有很大的权力,但受到严格约束。

首先,日本首相是千挑万选出来的最优秀的人,所以很难有宪法规定的前提,那就是上台前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上台后受到绝大多数人的攻击。这不可能发生,除非治理国家很糟糕。第二,由于世界上五个常任理事国都合法拥有核武器,它们之间可以形成有效的制衡,世界上的战争不会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爆发。因此,日本不会遭受突然的毁灭性打击。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日本天皇的这种权力很少具有现实意义。但是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日本天皇就可以使用这种权力,这种权力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解散内阁的权利

日本天皇的另一大权力是解散内阁的权力。具体来说,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日本天皇可以不经首相同意,强行解散现任首相内阁,任命自己的内阁成员。与第1条中任命和罢免总理的权利相比,解散内阁的权利使用机会较少。一方面,如果首相在任期间表现出色,日本天皇没有理由超越首相直接解散内阁。另一方面,如果皇帝真的这样做了,他必须拿出一份令人信服的强大的内阁名单,否则将是荒谬的。面对这种权力,日本天皇也极其谨慎,所以这种权力几乎不会被使用。然而,一旦被天皇使用,将对日本国内局势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日本天皇并不像泰国国王那样有名无实,而是拥有两大权力,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会轻易动用。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庆余年影子 庆余年影子是谁下一篇:合纵连横是什么意思 合纵连横是什么意思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