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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 1950年4月13日 档案 | 1950年4月13日 新中国第一部法规《婚姻法》诞生

导语:档案| 1950年4月13日,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诞生。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69年前的今天,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生效。它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婚姻法》的实施对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提高婚姻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新中国诞生后,党和政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为

档案| 1950年4月13日,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诞生。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69年前的今天,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生效。它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婚姻法》的实施对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提高婚姻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中国诞生后,党和政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为了把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中解放出来,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这部法律于1950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由8章27条组成,涵盖了婚姻家庭的各个方面。它废除了强迫包办、重婚、纳妾的封建婚姻制度,侵犯了妇女儿童的权益,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新婚姻制度,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宣传和贯彻婚姻法

《婚姻法》由8章27条组成,其基本精神是“废除千方百计强迫、男尊女卑、忽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实行男女自由结婚、一夫一妻制、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并明确规定“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或干涉任何第三方”。《婚姻法》各章节明确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封建婚姻恶习。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改革旧的婚姻家庭制度,促进妇女解放,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正如邓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国几千年未见的婚姻法。”“它集中体现了劳动人民,特别是劳动妇女对婚姻问题的要求。”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冲击了封建的婚姻观。然而,面对几千年形成的封建思想体系,新的婚姻观远未获胜。《婚姻法》颁布后的一段时间内,包办买卖婚姻、虐待或殴打妇女、干涉男女婚姻自由等违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女性因婚姻家庭问题被杀害、被迫自杀的情况仍然非常严重。由于婚姻法在很多地方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对婚姻法缺乏最基本的了解?甚至有的区、村干部对婚姻法有一些偏见和误解,认为婚姻法是“妇女法”和“离婚法”,会造成“天下大乱”,有的干部粗暴干涉妇女婚姻自由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婚姻法》在群众中的实施。

随着抗美援朝战争的稳定、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分别于1952年和1953年两次发布了《婚姻法》实施情况的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的《婚姻法》宣传和检查活动, 并将1953年3月定为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从3月开始,到5月结束,实际持续了三个多月。 在此期间,出台了《婚姻法》实施宣传提纲,印刷发行各类宣传资料2000多万册。在全国约70%的地区,报纸、出版物、画册、漫画、报告、研讨会、广播、说唱、戏剧和电影被用来向广大人民宣传婚姻法。1953年4月和5月,婚姻法在全国各地的实施相继结束。

通过学习和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逐渐被群众所接受。据内务部统计,1954年第一季度,全国15个省562个县市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人数超过40.2万对;据1955年27个省市的统计,在申请结婚登记的265万人中,95%符合法定条件,准予登记。

此次《婚姻法》实施活动是《婚姻法》颁布以来,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系统、广泛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它通过群众运动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基本达到了改变风俗习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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