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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建筑 深圳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建筑

导语:如何处理深圳历史遗留建筑?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1.2017年深圳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有哪些处理方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昨天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本次修订增加了消防设计审查提交材料的规定,明确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消防设计审查的前提条件,解决了目前部分重大项目不能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的问题。本次修订是针对特殊问题的紧急修订,旨在及时解决

如何处理深圳历史遗留建筑?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1.2017年深圳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有哪些处理方法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昨天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

本次修订增加了消防设计审查提交材料的规定,明确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消防设计审查的前提条件,解决了目前部分重大项目不能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的问题。本次修订是针对特殊问题的紧急修订,旨在及时解决我市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紧迫性。

新条款规定了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消防备案材料,不以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设施检验证书为受理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此外,在实践中,根据我市消防部门的相关审核验收程序和要求,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标准不会降低。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此次修改有利于加快重大工程建设,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及时有序竣工验收,更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将过去遗留的违章建筑改造工程重新纳入消防监督,促进了历史遗留违章建筑的安全。

2.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有哪些

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处置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过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生产经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处理条件且尚未处理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不符合“两个条例”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至2004年10月28日以后修建的各类违法建筑;2004年10月28日以后至本决定实施前修建的各类违章建筑,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同意修建的除外。

3.深圳历史遗留下来的收据是什么

1.什么是历史遗留收据:所谓深圳小产权房历史遗留收据,是指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所有违章建筑,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章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章建筑信息普查是指收集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不同时期不同类型违章建筑的信息,录入信息数据库,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处理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提供依据。

2.深圳小产权房历史遗产的收据是怎么来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处置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是我市处置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规范性文件。《决定》以解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所有违章建筑为基础,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所有违章建筑纳入处理范畴。主要思路是在《决定》颁布后一年内对所有违法建筑进行普查,然后根据违法程度对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因此,信息普查是落实《决定》的基础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筑治理的前提和关键。

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中对信息普查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决定》第三条规定:“市政府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出建设方或管理者、位置坐标、土地使用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违法建筑普查应当自本决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人口普查不收费。”

第四条规定:“违法建筑施工的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向违法建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

逾期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所在社区、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和市、区政府网站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普查工作结束后依法拆除或没收。"

4.哪些建筑属于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

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处置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

原村民非商品住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面积的;

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生产经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处理条件且尚未处理的违法建筑;

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不符合“两个条例”的违法建筑;

1999年3月5日至2004年10月28日以后修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2004年10月28日以后至本决定实施前修建的各类违章建筑,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同意修建的除外。

五、深圳宝安区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相关问题

17、原村民非商品房面积超出批准的违法建筑需要申报吗?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置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应予申报。

18、旧城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可以申报吗?

答:无论是否下达土地利用规划,都要申报市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19.2009年6月2日以后建的违章建筑为什么不能申报?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已经仓促开工建设的违法建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拆除。”因此,2009年6月2日后建成的违法建筑不予申报,依法予以拆除或没收。

20、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违章建筑能补上吗?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置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四条规定,逾期未申报的,由该建筑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告三个月。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补报。

21.公告三个月后还能继续申报吗?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告期满,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普查工作结束后,依法拆除或者没收。”因此,公告三个月后,未上报的违章建筑不能再进行申报。

22、违法建筑当事人如何申报信息普查?

答:涉及违法建筑的当事人应向该建筑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申报。申报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土地使用证、建房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应保存备查,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23、违法建筑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申报信息普查吗?

答:不能网上申请。为保证申请材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

24、违法建筑当事人申报信息普查需要缴费吗?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信息普查不收费。

25、如何获取违章建筑普查申报表?

回答:到街道办事处的申报窗口领取表格。

26、填写违章建筑普查申报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首先,申请人必须按照填表指南的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得省略。

二、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隐瞒或虚假,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表须用黑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四、申请人应在申报表“申报”栏内签字并按指纹或加盖公章。

5.填写表格时,申请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土地及建筑证书的副本及正本,以供日后参考。

6.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受理部门应当出具回执,申请人必须妥善保管,作为普查申请的依据。

宝安区农村城市化的历史遗产

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办公室

6.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有哪些可能被拆除

深圳出台了新的地方办法:《关于处置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

该法第9条非常明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拆除:

存在无法整改和消除的严重安全隐患;

非法占用已完成征收、划拨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

占用基本农田;

占用原生水源保护区土地的;

占用公共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公共设施和公益项目,占用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的;

依法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至于要不要赔偿,就看政府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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