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种很轻的刑罚 为何犯人宁愿砍头也不愿受此刑 原因很简单
古代有一种很轻的惩罚。囚犯宁愿被斩首也不愿遭受这种惩罚的原因很简单。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
夏商周奴隶社会,有五种刑罚,即即墨刑、断头台刑、断头台刑、宫刑、大复辟。这五种惩罚,一种比另一种更残酷。今天笔者介绍一下墨刑。顾名思义,墨刑也叫“刑刑”、“刑脸”。一般来说就是刻在犯人脸上。
有人可能会说,这有什么不好?相对于其他酷刑,刻在脸上应该是最轻的惩罚。其实不然,古人说“身体皮厚,父母不敢损。孝始。站在街上,为后人扬名,以示父母,孝之终。”
不用担心砍头,但是在脸上纹身是一种极大的耻辱,对于犯人来说是无法忍受的,所以很多犯人宁愿马上砍头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惩罚。秦汉时期,墨刑被称为绞刑,其做法稍有改进。在面额纹身的基础上,被染成黑色。
对于犯人来说,面额上的纹身是对人格的侮辱。即使出狱了,也很难去掉面额上的字。“墨,也,先刻其面,以墨闷之。字刻有疮,疮上闷墨,使色变。”墨刑最开始是指刽子手用锋利的刀刻犯人的面值。明清时期,墨刑用的是针灸。
据说英布曾因被绞死而被称为“黥布”。不过要真正让墨刑家喻户晓,还是要从上官婉儿说起。武则天即位后,上官婉儿因违背自己的意愿被判死刑。
被斩首前夕,惜才如金的武则天被大赦,只挨了一记耳光。“当这一天到来时,婉儿想要受到惩罚,那么上帝会珍惜它,不会杀死它,但这只是一记耳光。”想象一个刻着脸的女孩。我该怎么办?
机灵的上官婉儿想出了一个化妆掩盖的办法。据史书记载,上官婉儿模仿南宋武帝女儿寿阳公主的梅花妆,在面的位置上花了一朵梅花。因为这梅花让上官婉儿看起来很有魅力,所以一时流行起来。
明清时期,墨刑依然存在。与前朝不同,当时对任何罪犯的死亡都使用墨刑,清代的墨刑主要是对私自逃跑的奴婢使用,也与鞭刑并用。此外,清朝的墨刑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满族人不轻刺人,汉族人刺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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