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什么意思 古代当铺到底是什么样的 其中的潜规则又是什么样的呢
导语: 今天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当铺的潜规则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很早就已经有了典当业。早在二三千年前,就已经有了当铺。典当最早叫做“质”,东汉时代的《说文解字》中,对“质”的解释是“以物相赘”,对“赘”的解释是“以物质钱”。西汉刘歆的《西京杂记》
今天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当铺的潜规则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很早就已经有了典当业。早在二三千年前,就已经有了当铺。典当最早叫做“质”,东汉时代的《说文解字》中,对“质”的解释是“以物相赘”,对“赘”的解释是“以物质钱”。西汉刘歆的《西京杂记》中就有典当的描述,《后汉书·刘虞传》是“典当”二字最早出现的史册。
当铺是个暴利生意,稳赚不赔。如果当户按期赎当,那么当铺就赚利息;如果当户不能按期赎当,那么就成了“死当”,当铺把当品一卖,赚得更多。
既然当铺行业是个特殊行业,里面就有很多潜规则。
第四,“明一暗二”,“过五不过六”。
所谓明一暗二,是指当期到期后,当铺并不立即处置此物品,而是继续保留一个月——这是明规则。事实上,这一个月过去后,当铺还会暗中继续保留一个月,相当于实际上保留了两个月。
当铺这么做,是防止当户在当期到期后,突然手头有了钱,想要把当品赎回去。当然,遇到这种情况时,当铺会狠狠地敲诈当户一笔。
所谓“过五不过六”,是指当铺在收取利息时,三十五天按照一个月计息,三十六天则按照两个月计息。虽然只是一天之差,但利息就翻了一倍。
事实上,当铺的暴利,正是来自对于当户的盘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踏进当铺的大门,正所谓,“穷死莫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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