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的请假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 官员是如何请假的
许多人不知道古代官员的休假,所以他们会和边肖一起享受。
现代社会有比较完善的请假程序,学生因故不能上课,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官员因故不能上班。请假手续一般比较简单。填写休假单,得到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及时取消休假。
与今天不同,古代的职业少得多,需要请假的人也不多。其中,官员是最重要的群体,职业官员最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就是休假制度。
一般来说,古代官员的休假可以分为法定休假、休假、休假和事假。
其中一个所谓的法定节假日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例假。明朝规定翰林院的庶吉士可以每五天休息一次,国子监的学生也可以在每月的第一天和第十五天休息。然而,其他官员没有得到这种待遇。与前朝相比,明朝废除了“十天假期”制度。
第二是年休假,类似于今天国务院提前公布的下一年法定节假日。明朝还规定了一定数量的法定节假日,如元旦、年初、端午节、中秋节、冬至等。,以及12月20日至次年第一个月20日的郑丹节。官员可以按规定“封存”停止工作,可以说是“停工”。这个规定是电视剧《明朝1566》里的
第二,所谓休假,是经过皇帝特别批准而生效的假期。与今天不同的是,古代皇权至上,一些官员因一些特殊原因受到皇帝的青睐,并被给予特殊的节日。像这样的假期相对于法定节假日来说,更加随意,任何官员都享受不到。所以请假不是定制的。
第三,所谓朝鲜假期,顾名思义就是不用打官司。这个节日一般与特殊事件有关,有点类似于今天特殊事件中的降半旗或哀悼。皇室成员去世或大臣去世,会因丧事退出一天或几天。
第四,所谓的事假和今天的事假没什么区别,只是手续略差。古代官员为了处理自己的私事,有时会请假,如探亲、祭祖、迁葬等。事假中,除了一般原因,还有一种,就是病假。明朝官员请病假有严格的程序。
下面以明清的规定为例,说说明清官员是如何请病假的。
一、明清时期关于病假的制度规定
明清时期,政府规定,官员在任职期间生病,可以按规定请假休养。根据官员身份的不同,请假的时限也不同。就明朝而言,根据《明惠殿》的记载,北京官员、因公出差、吴城兵马、学者、外官的病假规定略有不同。
明朝时,京官请病假。嘉靖年间由吏部规定审核,照例有准假或不准假。如果有借口出轨,病治好了,他会被开除处分;隆庆年间,规定不需要吏部检查,只需要衙门掌印官调查核实,交由同僚奏准与否。
可见,京官报病的程序略显复杂,费时费力。
在明朝,因公出差的病假规定非常严格。如天顺年间,居然规定不许养病归宁。直到后来,成化年间,才放手,但只有在能真正真正长期生病的情况下,才允许回国疗养。嘉靖以后,即使御史是养病,也最多不能超过三年。如果超过三年,辞退他在家住就太苛刻了。
更严重的是,京官可以被同事玩等。嘉靖初年,其实是有根据御史巡讲病的。如果是总督玩的,法院是不会允许的,需要自己回答问题,自己玩,然后这个规则就放宽了。
其他的规定,比如武城部队的病假就没那么严格了,只要请病假,恢复后就可以回原岗位。
明朝时进士生病,经太医院在北京休养两三个月仍未痊愈,可请病假。
与京官不同的是,外国官员通常会到处向官员施压,要求休假。其实因为天高皇帝远,所以规定没那么严格。一般都说老病人会放回原籍,压官允许的也可以回老家疗养。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他们说自己不称职,他们将被允许担任官员。
清初,明朝的病假制度延长,京官享受特殊待遇。请病假回家调养后,病情好转或痊愈,可以复职。然而,外国官员没有这么幸运。一般如果请了病假,基本上都是让被辞退的官员回国,住在家里不使用。
直到雍正朝,外国官员和京官的待遇逐渐趋同,恢复后也能弥补原有的不足。
当然,一些有权有势、备受赏识的政府官员和股份制大臣,如果因病请假,有时会得到皇帝的特别许可。即使病假结束了,如果真的病了,也会得到皇帝的休假。但是如果病假逾期,会有相应的处罚,比如弹劾、支付、辞退等等。
第二,官员如何按照程序请病假和取消休假
既然规定这么繁琐,自然请假手续也不会这么简单。
我们现在请假,一般都是为了请假向经理陈述病情,经理批准后才能开始请假。休假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我们可以续签或取消休假。
明朝也是如此。官员先打了病,再由所在的吏部或衙门加盖官印或地方抚查病情。经核实,相关同事和老乡出具了保证书,才可以获得许可。而且公务员病假最长可达三年,超过三年就意味着顽疾难愈,失去了请假的意义。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要按照这个程序请病假,因为根据官员的不同职位,有些官员可以去天堂听病情,直接告诉皇帝,这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核实的。但是有些官员是不能上天直接听的,只有经过所在机构的衙门验证后才能上场。有时候,他们需要同事的保证。更何况有的能代表别人玩,有的永远不能代表别人玩。
比如上面说的,建议请病假的程序是最严厉的,可以从一开始不请病假改成请病假。但是除了被验证之外,一开始是不允许代表别人玩的,只允许自己玩,后来逐渐变成了允许代表别人玩。
为了防止官员作弊,不能按时上岗,明朝规定,生病三个月以上的内外文武官员一律停发工资和伙食,离开原岗位后才能继续领取工资。当然,如果不及时取消休假,最严重的就是不用就辞退工作。
当然,第一次病假到期后,仍然可以续休,清代称之为“展假”,而展假一般以享受假的形式存在,称为皇帝额外的恩宠。
3.为什么明清官员的请假程序这么严格
朝廷专门颁布了一系列病假条例,因各种原因时有变化。
首先,等级社会导致病假规定不同。在传统社会中,官员的行政级别非常鲜明,不同级别官员的薪金和相关待遇明显不同,反映出明显的封建严格程度。
由于君君、大臣、父亲、儿子、儿子的伦理道德,在病假待遇上,官方等级不同,休假制度略有不同。总的来说,北京官员的休假待遇比其他官员好,当朝皇帝偏爱的大臣的病假待遇自然比普通官员好。这就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病假等级制度。
其次,官职的重要性导致各种病假规定。明清两朝的官员,虽然理论上讲都是为皇帝值班,都是为皇帝出钱,为朝廷办事。但不可否认的是,官员不仅对等级有规定,等级也承认某些职位的重要性。有时候,虽然成绩低,但是官位很重要。
按照一般规律,京官的地位远比普通地方官员重要,因为在皇帝脚下,不得不如此。另外,中央派出的官员,也就是现在所谓的特派员,在他们的视察中代表着天子的威严,有着重要的使命,请病假不容易。所以,一个官员的职位越重要,请病假就越繁琐,即使换了几次。
第三,为了防止懒政,懒政,逃避责任。官场很复杂,有些事情很难处理。为了避免官员说自己懒、懒,或者说自己有病、逃避责任。所以法院对请病假规定了严格的规则,其中不变的是要查清楚请病假的人是不是真的有病。
第四,为了尽可能找到人才,地方官员请病假要开除公职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在明朝,被及时释放休假的官员,京官,可以照常受雇,复职,或被选到另一个职位。像没有正式进士一样,继续回原府呆着。
当然,并非所有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在复职和当选其他职务时,都没有得到与北京官员同等的待遇。事实上,那些举报疾病的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被重新任命为官职,这就是所谓的“推荐使用”。
地方长官,省法官等。,如果他们觉得向官方报了病的地方官员,康复后真的很优秀,在家里没有犯罪,德高望重,或者有崇高的理想,或者只是有点气派,可以得到地方官员的推荐,有机会承担重要的责任。当地官员将拜访被推荐的人。如果地方官员敢徇私舞弊,一经查出,地方官员将与官员一起受到疾病的惩罚。
总之,有些官员可能在病假期间受到处分和辞退,有些官员可能因病回家休闲。但无论是被辞退还是退休很久回国,这个人都是人才济济,凭借推荐制度可以重新使用。当然,品行极其恶劣的不包括在内。
结论:
古代的官员请假和请假制度一直是建立起来的,并逐步完善。明清是传统社会的终结。官僚制建立以来,经验积累了一千多年,整体上比较完善。病假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鉴于病假程序,明清的规定更为详细。不同级别的官员和不同重要性的职位在病假规则上有明显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病假的具体细节不断更新变化,这是基于仁政、善治的目的。综上所述,细化的规定和逐步完善的规定都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尽可能避免行政懒惰。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