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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庸《天龙八部》感知侠义世界与现代精神

导语:金庸是新武侠作家的集大成者。丁国旗曾说:“他的小说明显超越了武侠本身,他的作品不是‘鼓吹仇杀’,而是在战斗和杀戮背后‘鼓吹和平’。他的小说真正突破了狭隘僵化的历史真实观,写出了历史的本质真实,即艺术的

金庸是新武侠作家的集大成者。丁国旗曾说:“他的小说明显超越了武侠本身,他的作品不是‘鼓吹仇杀’,而是在战斗和杀戮背后‘鼓吹和平’。他的小说真正突破了狭隘僵化的历史真实观,写出了历史的本质真实,即艺术的真实,与那些高雅的‘纯文学’在思想追求上并无二致。”

金庸先生是一个以严肃的态度创作武术的人。他在1972年写完这本书后,也修改了十年的作品。他对自己说,他的小说“要描写当时人的观念和心态,不能用后世或现代人的观念来衡量。”它们“旨在刻画人格,表达人性中的悲欢离合。小说没有影射什么,但如果被斥责,那就是人性中卑鄙阴暗的品质。社会上的政治观点和流行观念时有变化,但人性变化很小。”》)的确,金庸先生抓住了“人性”这个不易改变的主题,取得了成功;然而,就连他也没想到,他的小说已经超越了故事本身,充满了现代精神。

第一,国籍的概念

传统武侠小说,包括一些“新武侠”小说,都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夏防蛮夷”。即使在金庸早期的作品中,也有这方面的烙印。“只要你是满人,你就是敌人”,书剑恩仇录里有这样一句稚嫩的表达。随着视野的开阔和历史观的成熟,金庸的民族观不断发展,这些变化自然反映在他的后期作品中。比如金庸笔下的第一个英雄冯晓是契丹人,康熙第一个君主是满族人,第一个能轻易驾驭官场江湖的滑头韦小宝没有“父”的本体意识,更没有民族意识,分不清是汉、满、蒙、藏、回。“夏防夷”在中华民族中已经完全被打破,“异族”与“汉”几乎没有界限。

在田巴龙部,一个在汉族社会长大的契丹人冯晓,最终完成了他的民族身份,并归属了与他敌对了大半辈子的辽国。但他不能视汉人为敌人,而是认识到汉人和辽人之间有好人也有坏人,不能把汉人和契丹人说成是好是坏。他认为宋辽之争不在于一方,而在于战争本身;战争让辽宋国边境的百姓苦不堪言,辽宋国的士兵惨遭屠戮。所以他渴望和平,停止战争,所以虽然他是南朝王,但他只想保护土地和人民,他无意在南方犯罪。他的思想已经超越了那个时代的武林同辈。

冯晓是契丹人,父母在雁门关外被中原勇士杀死,可以说是“族怨”与“国怨”并存。后来被汉人带大,受汉文化影响。他的思想和气质更接近汉族文化的要求,形成了对汉族人的认同。其实种族和民族性格是没有区别的。作为一个汉人或者契丹人,的行为只是一个人,一个大英雄,一个大豪杰,但是他特殊的生活经历让他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如果他出不来,他的结局一定是悲剧,那就是死亡。

悲剧的焦点是民族使命和他与丐帮兄弟的冲突,或者是民族利益与文化认同的冲突。当冯晓知道自己的身份时,他的生活开始崩溃。之后他为确定自己的民族身份,实现自己的民族身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当他不小心救了耶律洪基的时候,却因为耶律洪基的叛乱而成为了南朝王。当廖俊派他南下攻打宋朝时,他无法摆脱对大宋的认同,“仁”、“情”、“义”等儒家思想也是江湖武林人物追求的道德标准。所以“他只能被动地告诉自己,他会坚决保卫辽国,抵御大宋入侵,阻止大辽进攻宋朝,但是告诉他,忘对了。

二、侠义观

武侠小说离不开“侠”。侠,是“侠”站在江湖上的道德,是“侠”的责任。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仁”、“信”、“义”。

段誉出身皇族,教育丰富系统,融合了儒释道和道家文化,所以“仁义”“慈悲”在他身上尤为明显。刚开始他没什么武功,连一点防身的本事都没有,但是满脑子都是“差不多了”、“佛谈佛云”、“卦难摇”之类的话,在江湖中走来走去。他的简历充满了酸味和书生气。然而,正是这种愚蠢以另类的方式体现了他的“侠义意识”,甚至可以在他身上看到古代游侠那种淡淡的精神。段誉站起来制止神农帮和无限剑的冲突。虽然他不自量力,学识渊博,但已经有了“仁”的关怀和“慈悲”的虔诚。再比如,当36个洞主和72个岛主为了反抗灵九宫,为了结盟而杀害少女时,引发了他的怜悯,为她们求情。虽然“人言轻”,效果也不好,但是“侠”的形象是很明显的。在灵九宫,段誉代表许诸惩罚了那些叛臣。其实每一项都只是象征性的赎罪,也体现了夏的宽容。

许诸和段誉一样迂腐,他内心的侠义意识几乎就是“和”与“命”两个字。“复仇,讲和;“生而为敌,是他的宗旨。巧破精致棋,是救人于难;误打误撞救天山慕童,难道不是因剑救人而生?如果说段誉和许诸的侠义意识太牵强,那么我们来看看冯晓的侠义意识。

杏林宝与冯的渊源是互相欣赏和与的所谓“精神友谊”。莒县村一场激战的直接原因是为了救那个与自己无关的女孩阿朱。你谭智为了报复捅了他一刀。他不仅原谅了你谭智,还把他和银子一起送了回来。这是英雄做不到的。从这三个角度来看,英雄相惜,哪一个不是男人的作品?咱们不看这些,看看雁门关外,杀宋兵救辽人;放走南京郊区的宋人,不就是灭强救弱的侠义表现吗?

复仇是武侠小说中常见的模式。《天巴龙部》中还有一个复仇的线索,就是冯晓的复仇。冯晓的复仇是悲剧和荒谬的,因为他的生活经历是一个谜,更不用说他如何知道谁是他的敌人。在寻找敌人的过程中,义人被杀,使他陷入了线索被打断的焦虑状态,他想洗清冤屈却无法。最后他发现,他要找的“恶人”是自己的父亲,他要辩解的“罪恶感”都和自己有关。命运的荒谬给他开了一个多么可笑的玩笑!然而,骑士精神的基本主题“复仇”被颠覆了。「复仇」真的正确吗?真的很重要吗?

“侠”离不开“恨”和“仇”,而“反侠”和“仇”似乎联系更为紧密。“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因被遗弃、失去儿子,形成了一个残忍、易杀的性格;段誉的生母白凤,为了“报复”丈夫的风情,糟践自己的身体与乞丐私通。这些畸形的人物和变态的行为都是“复仇”中的“反侠”形式。但是,这些都不是最典型的。丐帮帮主马之妻康敏更加阴险恶毒。

康敏是金庸运用现代心理学和美学塑造的典型人物,因此具有永恒的加班空意义和价值。马太太的占有欲极强,她的“天生脾气”更让人毛骨悚然:执意占有自己想要的一切好东西;得不到就想尽办法毁掉。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现实的人类心理性格,可以和《雷雨》中的樊沂相媲美。小时候她渴望过年的衣服却不能,于是邻居家小女孩的衣服就显得华丽显眼。嫉妒、羡慕、怨恨让她把衣服剪成粉末。洛阳百花大会上,她陶醉于自己的美丽,以为自己可以让人堕落。但冯晓几次不理她,她认为冯晓有意轻视她,决心为她报仇,并希望冯晓被赶下王改的位置。她怂恿马大元反叛冯晓,但马大元不答应,于是与情人勾结,杀害了马大元,酝酿杏林叛乱。

本来杏林之乱已被冯晓平定,但康敏的聪明才智和出色的表演能力使矛头全部指向冯晓。阿朱在窥探杀害父母的大哥时,巧妙地将个人“爱恨情仇”归咎于段。后来,康敏用毒药把段翻过来后,把段身上的肉咬得血肉模糊,然后把他叫做“”。好甜好可爱,好伤脑筋!她这么做只是因为不是镇南公主。康敏外在的美与聪明和内在的残忍与邪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具有强烈的审美效果和现代意义。康敏是“反侠”的典型案例,可以作为变态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第三,爱情观

在他的小说中,金庸不仅为我们描述了曲折感人的故事和各种人物,也为我们描述了各种真挚的爱情。人们对自由恋爱的追求包含着一种现代精神。在爱情面前,男女可以抛弃自己的地位、权力、金钱和家庭,漠视自己的世俗观念。比如郭靖为了和黄蓉在一起,可以完全无视华政的公主身份;赵敏爱上了张无忌,可以抛弃君主的身份,背叛自己的家庭和民族。杨过和小龙女谈恋爱,能承受理学中“师徒”的压力;胡一刀找到了合适的人,却忽略了很多财富。他说:“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两颗心之间的真爱,它绝不是无价之宝。”

同样,金庸在《天巴龙部》中为我们创造了许多人物和史诗般的爱情故事。

段誉看似花心,实则敬业;他对王语嫣的爱纯洁无瑕,始终如一,不求回报。为了成全她的幸福,阻止娶西夏公主,他答应自己要抢这个许。这样的爱情太高了!与他的爱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天山慕童和李秋水对吴雅子的爱。他们为了爱情互相伤害:天山慕童被李秋水终身畸形,李秋水被天山慕童毁灭。最后他们并肩作战,同归于尽。天山慕童死时,发现弟弟无崖子爱的不是李秋水,抑制不住内心的惊喜,大叫:“不是她!不是她!”然后笑死了。佟山慕童之死成就了李秋水的胜利,但当她发现画中的人不是她自己,而是她的小妹妹时,成功的喜悦消失了,只留下失落和失落,于是她连连惊呼:“是她!是她!”最后,她喊了一声:“姐姐,你我都是可怜的混蛋,都是...................................................................................................................................................他们的爱太自以为是,太狭隘。

天山慕童和李秋水不是“侠义”,他们的爱情也不是“侠义爱情”。但他们的结局表明,“爱”的方式不应该是恨与恨,而应该是包容与成全。人生短暂,但爱给这短暂的人生赋予了意义。爱情对人来说可能意味着幸福,也可能意味着痛苦和遗憾,而真正的爱情是面对痛苦和遗憾时的责任和担当,是失去爱人后爱情本身的坚持。这就是冯晓的爱情,是典型的“侠义之爱”。

金庸小说里有四个场景最让我感动,我流过很多次泪。第一第二是《天龙八部》中的“阿朱之死”和“冯晓之死”,第三是《飞狐传奇》中的“张翠山夫妇自杀”,第四是“程灵素之死”。在这四个场景中,《阿朱之死》是最重要的,不是因为冯晓是主人公和阿朱的美丽和可爱,而是因为他们的真情实感。金庸把阿朱的死安排在雷电之夜,类似《雷雨》中的场景,有很大的情感冲击。当冯晓亲手杀死阿朱时,“我只觉得四肢无力,忍不住跪下来抱住阿朱的腿。”当冯晓听到阿朱问自己是否生她的气时,他喊道:“我不是生你的气,我是生自己的气,恨自己。”说着举起手,猛砸自己的脑袋。这是极度自责的自然反映。当阿朱要求他不要伤害自己的时候,爱情显得那么纯洁伟大。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呢?郑春被冯晓扇了一巴掌。事实上,这不完全是因为父女之间的爱,也是因为她想告诉冯晓:“如果一个人错过并杀死了别人,那就完全是出于他的内心。”这份爱挺有意义的。

抱着阿朱的冯晓无法接受她再也不会活着的事实。他的内心绝望而痛苦,他渴望死来摆脱它。冯晓抱着阿朱,“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我的头脑很混乱,但它似乎是一片空白色。”他跑来跑去,又叫又哭;我也无数次把真气输入阿朱体内,渴望奇迹。然而,“阿朱始终不动”。他接受了阿朱已经死了的事实,想埋葬自己和阿朱。当我知道我的敌人不是段的时候,我终于放弃了死亡的念头,但遗憾的感觉还是很强烈。金庸写道:

他抱起阿朱的尸体,走到坑边,把她放下。两只大手抓着土慢慢洒在她身上,但她从来没有洒在脸上。他的眼睛不瞬的看着阿朱,只要有几分污垢散落,那就是再也见不到她了。冯晓在坑边跪了很久,但仍然拒绝在阿朱的脸上洒灰尘。突然,他站起来,尖叫起来,不再看阿朱,双手推在一起,把坑边的土堆在她脸上。阿珠因深爱冯晓而死。同时,她的死反映了冯晓的迷恋。正是冯晓的迷恋使他成为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英雄。

由于对阿朱的深深愧疚,冯晓纵容并感动了阿紫。即使阿紫不说阿朱的名字,进行所谓的情感勒索,死的时候也不会接受阿朱的委托。只有通过努力,他才能弥补错误,安慰自己。对他来说,努力越大,内心的安慰和平衡就越大。冯晓对阿子最好的时候是阿子想留他在身边暗算冯晓,身受重伤的时候。对冯晓来说,这几乎是阿朱悲剧的重演,所以爱和内疚让他尽力去弥补。

阿朱在冯晓心中的地位是神圣的,不仅因为阿朱的善良和冯晓的痴心,还因为冯晓失去了阿朱,对不起阿朱,所以阿朱永远活在冯晓的心里。阿紫承载着冯晓的双重爱——对她的关心和对阿朱的爱,因为冯晓看到阿紫,就看到了阿朱。也可以说阿朱活在冯晓的心里,但阿紫的存在使阿朱的形象在冯晓具体化。只要阿紫在他身边,就好像阿朱在他身边。这怎么能阻止冯晓纵容迁就阿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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