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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汉城条约的签订过程及主要内容

导语:《首尔条约》,又称《明治十七年北京暴动事件日韩善后协议》,是1885年1月9日日本和朝鲜在韩国首都首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这个条约是为了处理沈嘉政变的后果而缔结的。日本最初参与了沈嘉政变,但被驻扎在朝鲜

《首尔条约》,又称《明治十七年北京暴动事件日韩善后协议》,是1885年1月9日日本和朝鲜在韩国首都首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这个条约是为了处理沈嘉政变的后果而缔结的。日本最初参与了沈嘉政变,但被驻扎在朝鲜的清军击败。事后,日本以“烧使馆”、“杀侨民”为借口,要求朝鲜道歉、惩罚、赔偿。然后,它以外交部长井上馨为大使来到朝鲜,并迫使朝鲜签署了《首尔条约》。该条约不仅挽救了日本在沈嘉政变中的损失,而且加深了朝鲜的侵略势力,为中日签署《天津会议特别条款》铺平了道路。

在...之后

1884年12月22日,包括日本大使井上馨、随员外务秘书近藤信二、农业事务秘书斋藤正一郎、美国顾问史蒂文斯、中将·高岛的帮助和少将·鹿岛在内的62人从东京出发。26日,由于日本政府获悉清政府派往朝鲜善后工作的帝国特使吴大成已带去400名士兵,故加入井上馨使团,在井上馨使团抵达朝鲜之前,武田一郎首先返回首尔与朝鲜进行预备性谈判,并由井上义在朝鲜监督。

12月29日,武田一郎和井上义进入首尔,寄宿在在非武兵变中丧生的大臣金福贤的旧居。朝鲜外务省督导员赵和此次访问的共同组织者穆林德开始了预备会谈。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日本在沈嘉政变中的责任,具体来说是国王的法令,因为这关系到日本在沈嘉政变中行动的合法性。当赵、等人问及他为何参与政变时,首先出示了用铅笔草写的“日本驻华大使”的玉玺,声称他是根据朝鲜国王的玉玺参与政变的。赵指出,仅用铅笔写的这四个字并不能构成国王亲笔的证据,随后出示了用楷书写的“日本驻华大使”玉玺和国王的签名。赵指出,同一条戒律的两个副本不一致,国王的签名等书写格式也违反了朝鲜的习俗。他还断定,铅笔草书诫是华凯党匆匆写的,毛笔楷书诫是华凯党夺权后写的。此外,赵等人还拒绝了会见左政领导人金鸿基、会见国王的要求,并呼吁日方引渡平等文明党。双方剑拔弩张,预备会谈毫无进展。

1885年1月1日,清朝钦差大臣吴大成、许昌进入首尔,在调查“乱党”的同时,试图对日朝谈判施加影响。1月2日,吴大成在与高宗国王的书面谈话中强调,“中朝两国不愿与邻国相处,你的国家无法抗日,所以局势无法调和,归根结底是为了让事情变得更好。”后来,他与左政府官员金鸿基频繁交往,商讨应对日本的对策。

1884年12月30日,井上馨抵达正在下雪的仁川港。他首先派人从首尔招募井上义,了解预备会谈的情况,然后要求井上义返回首尔,并命令烛天停止与朝鲜的谈判。1月3日,井上馨率领他的随行人员和士兵来到首尔,他在京畿道战俘营里。4日,赵来访,要求拜见国王。1月6日,井上馨大使率领武田一郎部长一行在常德宫乐山斋拜会朝鲜高宗,并递交国书。后来,他要求高宗退后一步,玩“秘密游戏”。在“密戏”中,井上馨要求皇帝亲自与国王谈判,并派全权代表谈判,皇帝选择了后者。随后表示,如果朝鲜希望在与赵交换照会的基础上进行谈判,他将拒绝谈判并回国,天皇对此表示理解。由此可见,井上馨最关心的是推卸责任,回避讨论这个问题。为此,他还利用他的私人关系。他的一名随行人员是福泽谕吉的学生井上信弘。在沈嘉政变前,他参与了朝鲜《首尔十日报》的编辑工作,并与朝鲜政要,尤其是金云锡,建立了许多友谊。他在沈嘉政变期间逃离首尔,然后和井上馨一起回到首尔,并给金允智写了一封信。金允智喜出望外,会见了他。会上井上次郎口口声声说中日要开战的消息,说朝鲜要想避免灾难,只能乖乖地和日本签约,但要和日本签约,就不能提关于日本干预沈嘉政变合法性的政令问题,而且什么都好商量。会后,金允智分别向高宗、金宏基和吴大成透露了与井上信弘的谈话要点。

1月7日下午1时,高宗任命的全权代表金宏基在政府衙门与日本驻华大使井上馨会谈,双方在交换任命书时出现问题。在金宏基的任命书里,有这样一句话“北京发生了不幸的反党叛乱,使日本大臣误听了他的计划,危在旦夕,烧死了人民,事情开始得很匆忙,这并不意外”。井上馨看到后非常不满,坚持删除“大臣误听其计,危在旦夕”这句话,于是与金鸿基争论了一下午。金宏基试图向井上馨解释政变,而井上馨拒绝谈论政变本身,并威胁日本怒不可遏,几乎无法避免战争。谈判结束后,金宏基向高宗汇报了井上馨的要求。大概是因为井上馨和井上小次郎的战争威胁奏效了,天皇决定妥协,删除了井上馨要求删除的那句话。第二天的谈判按照井上馨安排的路线开始,只谈日本损失的后果,不谈政变过程和责任,包括法令的真实性。

1月8日上午,在朝日谈判期间,清朝钦差大臣吴大成突然闯入谈判地点——谈判政府,要求参加谈判。他此行的目的是强调中国作为朝鲜主权国家的存在,“表明中国特使有暗中帮助朝鲜的意图,或避免肆意要求和麻烦”。井上馨措手不及,站起来和他握手,并进行了简短的书面谈话。得知吴大成没有书面证据介入日朝谈判后,他拒绝与吴大成就朝鲜问题进行谈判,并要求吴大成立即离开。吴大成离开短帖,要求金宏基协助他为金宏基调查“乱党”。后来,井上馨让金鸿基出示他的短笺。看完之后,他问朝鲜是不是中国国家。金宏基避而不谈,只说日朝谈判结果不受其他国家干涉,谈判继续进行。在这一轮谈判中,井上馨提出了条约草案,金宏基普遍接受,仅修改了部分条件和文字。井上馨也同意做出这些让步。此外,金宏基还要求日本交出金玉平等的文明党员。井上馨说,这个问题不需要写入条约,可以根据国际公法编写一份单独的说明。至此,双方终于达成共识。

1885年1月9日下午1时,第三次来朝议,与金鸿基签订《汉城条约》,再次同意与赵·之前关于责任的争论的笔记无效。10日,井上馨再次谒见天皇。同日,金鸿基致信,要求日方引渡金等人,但拒绝,理由是没有确凿证据证明金玉萍逃往日本,日朝之间没有引渡犯人的条约,不可能轻易交出国家犯人。11日,井上馨的使团返回中国,留下他带来的两个旅中的一个作为日本驻朝鲜大使馆的护卫队,并让武彦和他一起返回中国,由富士通和担任临时代理部长。

内容

北京事件不小。伟大的日本天皇对此深思熟虑,我特此派遣全权大使井上馨伯爵前往大朝鲜寻求廉价待遇。朝鲜大国民大会的君主陈念愿意做好,这是金宏基作为全权代表的职责,意图惩前毖后。两国的部长们相互协商,并达成了一项左手协议,以表明友谊是完整的,并防止未来的麻烦。根据全权证书,每个签名都在左边盖章:

文章

朝鲜修改了对日本的国书以示感谢。

文章

朝鲜将拨款11万元给那些被日本人民受害者伤害的人和那些填写破坏和掠夺商品的人。

文章

杀害吉林队长的凶手查德要求逮捕,他被从重处罚。

第4条

日本的住宅要搬到新的基地建筑,地基、房屋、住宅、领事馆都要朝鲜挂靠。到了建加的地方,朝鲜甚至拨款2万元来补工补患。

第5条

日军警卫营由驻地确定,按仁武续约第五款执行。

大朝鲜成立于493年11月24日

金鸿基特命全权公使左正奇

大日本明治18年1月9日

井上馨特命全权大使,三等一等伯爵

独立订单

1.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中的整笔款项应按日本银货计算,并在仁川支付三个月。

一、第三条对凶手的处理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0天。

大朝鲜成立于493年11月24日

金鸿基特命全权公使左正奇

大日本明治18年1月9日

井上馨特命全权大使,三等一等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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