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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明朝内阁制度的优缺点 以及其对明朝产生的深远影响

导语:关于明朝内阁制的利与弊及其对明朝的深远影响,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的看一下!当年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认识到了宰相权力对皇权的影响,于是朱元璋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废除存在两千多年之久的宰相制度,并且在《皇明祖训》中表示

关于明朝内阁制的利与弊及其对明朝的深远影响,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的看一下!

当年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认识到了宰相权力对皇权的影响,于是朱元璋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废除存在两千多年之久的宰相制度,并且在《皇明祖训》中表示子孙后代不可再立宰相。 从此皇帝开始兼理相职,相当于大大的加强了皇权,然而虽然朱元璋是个勤政的君主,但是其后代却是没有他这般突出的能力。面对繁琐的政事,后代的皇帝不得不想办法来让官员分担。于是内阁制度就这样的产生,且整整影响了此后明清两朝,清朝的军机处就是内阁制度的翻版。 明朝 那么内阁制度都有哪些优缺点呢?又是为何导致权力责任划分变得困难,甚至导致文臣集团权力泛滥呢?首先我们先看其优点。 一、减轻皇帝的政务压力,使得能及时处理各项事宜。 在明朝这种高度集权的制度一下,皇帝是有大量政务需要处理的,每天几乎都需要投入大量精力来处理各项事宜。而又了内阁之后,内阁可以利用票拟、制诏敕等方式,假借皇权来统筹各部院,事实上就是在行中书宰相的责任。且用内阁也没有违背《皇明祖训》,到了宣宗后期的「 ”条旨”制度被确立之后,内阁的权力便是有了「 ”参断机务”的作用,助皇帝处理行政事务。 司礼监 而到了明中期以后,内阁的作用就是辅政,同时也拥有了更大的权力,基本使得内阁可以行宰相之事,有时候还能代天子行紧急之事。英宗登基之后,便是将中外奏章能全部委派给内阁签办,皇帝只负责最后的把关,这极大减轻了皇帝的政务压力。 二、加强了中央集权。 明朝废除宰相之后,六部庶务其实相当于被下放,使得尚书有了廷议决断之权。而内阁形成以后,内阁首辅大臣便是可以假借皇权来统筹六部,等同于六部的权力被加以限制,决策权又集中到了皇权之下。内阁实际上成为了皇权的代表,成为了皇权的发言人。 且内阁中的成员组成由皇帝一手决定,内阁想要重用或者增减内阁成员,都是皇帝一句话的事。永乐时期的内阁讲究特简,即便是后来的廷推稍微影响了皇权集权,但是阁臣一旦让皇帝失望,仍旧只能被踢出内阁。 宦官 即便是做到权臣张居正这个地步,在其去世之后,内阁的权利也是立即被皇权收回,由此可见内阁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 三、避免了独裁之臣出现,选任相对来说比较公平公正。 在朱棣时期,内阁的成员是直接由皇帝勾选,例如谁才能出众,无论品级都可能一天入阁。也就是说臣子只要办事合乎皇帝心意,那么无论贵贱,内阁的门都能为其打开。这在当时算是较为公正公平。 而后来随着廷推制度的出现,更是使得内阁大臣的选拔更加透明化,廷推由吏部会同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和科道官共同选拔出6名大臣,最后再由皇上选取其中的两人入内阁。 由于廷推是由吏部会同九卿、科道共同推举,推举出的往往是一些威望素着的大臣,而且互相掣肘之下,也不会出现权力集中于某一派势力。所以可以保证公平,又能保证不会有权臣出现。 张居正 所以即便是现在来看内阁制度,也不得不佩服明朝君主的睿智,这种制度可谓是半只脚已经走进了实君立宪,其权力划分之合理,令人咋舌。 虽然说内阁制度优点明显,但是缺点也是十分突出,且主要有四大缺点。 一、皇权被巩固,皇帝却不用对政务负责任,权力和责任脱离。 内阁制度是为了集权而产生,内阁权力来源于皇权,对君权没有一点节制,且内阁权力随着皇权的集中而增大。内阁也就成为了皇权的工具,成为了皇权的发言人。使得皇帝不用承担责任,所有责任都下放到了内阁,而内阁却是又被皇权所掌控。由此皇权不断增大,责任却是越来越小。 大明 二、宦官势力的崛起。 明太祖废除宰相之后,立下祖训,不允许后代出现再立宰相之事。所以内阁这种权力机构的存在,是缺乏前朝经验和法理的,只是相当于皇权的助理,也就是皇权的秘书处。所以必须透过票拟、条旨来号令六部,但票拟最后决定于皇帝的朱批,而这项工作最终落到了司礼监。 由于司礼监秉笔太监掌章奏文书,这使得臣章奏除由皇帝亲批数本外,其余皆由秉笔太监处置批红。司礼监相当于同内阁官员平起平坐,甚至若是君主怠政,朱批之权便是会落到秉笔太监手中,这不同程度的造成了明朝的宦官崛起,成为了朝政毒瘤。 三、内阁首辅地位缺乏法理保证。 明朝内阁相当于一个秘书处,这在法理上来说是内阁首辅是没有宰相之名,由此也就没有宰相之责,可又确有宰相之权。明朝内阁制度成立后不久,内阁首辅的权力就堪比宰相。但并非律定,也得不到外廷的承认。 李太后 《明史纪事本末》说:「 ”严嵩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权;有宰相之权,而无宰相之责。”正是道出了内阁制度最大的弊端所在。内阁行使相权而无律法承认,进而便没有宰相之责,可偏偏有宰相之权,若是无朱批,朝臣是不能信服的。当年张居正任首辅,仍须与司礼监太监冯保合作才能执掌大权,方能施展抱负,就是很明显的例子。故这也导致宦官祸害朝政更加严重。 四、引发党争的关键所在。 内阁行使相权缺乏律法依据,所以外廷同内阁之间会出现一些权力上的纷争,在责任上也会相互推脱。明朝的内阁,受到皇权和宦官势力的牵制,所以为了保证内阁的权力,内阁官员不得不去笼络一下官员的支持,这就演变为了后来的朋党之祸。 比如严嵩就任内阁首辅时,虽说威权极盛,可还是被阁僚徐阶所击垮;张居正当年任首辅,也是不得不结好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方能使得其内阁权力不受损。这些都是的明朝酿成了朋党之祸,使得后来的文官集团乱政。 大明 总结 明朝内阁制度是一种十分特别的制度,其本意是想要分担皇上的政务压力,但是后来却因为内阁权力划分和律法等问题,使得内阁制度是一种不健全的存在。在皇权的压制下,内阁被夹在了皇权和外廷官员之间,极其容易受到君主的意志的影响。 虽然内阁在能臣的手上可以变为治理国家的利器,但是在庸臣和奸臣手中,内阁却成为了其扰乱朝纲的切入点。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封建制度之下,是人治而非法治,若是有律法写明划定内阁之权力,恐怕实君立宪要早几百年在中国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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