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历史解密>正文

瘐毙 清代监狱“潜规则”

导语:以下清代监狱“潜规则”的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大家快来看看吧!在清朝,狱中的非正常死亡非常严重。当时叫“死”,也就是死在监狱里。曾任四川巡抚的官员张在自己的编年史中说:“这个省每年死的人不下一两千。”每年一个省非正常死亡的在押人员高达12000人!造成这种高死亡率的直接原因是清代监狱的生

以下清代监狱“潜规则”的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大家快来看看吧!

在清朝,狱中的非正常死亡非常严重。当时叫“死”,也就是死在监狱里。曾任四川巡抚的官员张在自己的编年史中说:“这个省每年死的人不下一两千。”每年一个省非正常死亡的在押人员高达12000人!

造成这种高死亡率的直接原因是清代监狱的生活条件恶化,犯人受到不人道的待遇,但归根结底,弊端的根源在于当时监狱管理者权力的恶性膨胀。

清代文学家、桐城派始祖方苞,1951年3月因涉嫌文字狱被关入刑狱。囚犯被禁止在监狱里为所欲为的丑恶现象给方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出狱后,他写了一篇散文《狱中杂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清代监狱刀割格局的窗口。

方苞说,他在监狱里看到“三四个人死于窦道”,每天都有三四个“死”囚犯被从墙上的洞里抬出来。方苞毕竟是个学者。不知道江湖险恶,觉得不可思议。在同一个监狱里,原洪洞县令杜对说:“这是瘟疫发作。现在气候适宜,死人依旧稀少;前一年的这个时候,每天都有几十人死亡。”

杜知县说,你看这刑部监狱有四个老监,每个老监有五个牢房,禁卒住在中间一个,墙上有窗户,而且屋顶也有天窗,这样可以通风透气,这样住起来也比较舒服。剩下的四个房间不开窗,经常有200多个犯人。开锁后,囚犯们在里面小便、吃饭和睡觉。此外,冬天,可怜的囚犯躺在地板上。春天,气氛变了,很少人不生病。监狱晚上也不开门。人们经常死去,活着的人必须和他睡在一起,所以有很多人感染了瘟疫。

除了上述四所旧监狱外,刑部监狱还有五所板房。生活条件相对“人性化”,被称为“现监”,意思是临时看守所。根据旧法典,它被用来拘留刑事官员、轻罪和案件中的证人。但是现在,犯了严重罪行的小偷住在现在的监狱里,而犯了轻微罪行的穷人被关在旧监狱里受苦。与方苞同案的朱翁,本不该因罪受重罚,终其一生,却在老牢里被“打死”。还有某个家庭,指责儿子不孝。结果,所有的邻居都被戴上了酷刑装置作为证人,被关进了旧监狱。

后来,方苞发现刑部监狱内外有一个寄生着犯人血液的权力集团,主要由“十四师、侍郎、好事者、书记员、监狱官、狱卒”组成。他们把监狱当作收入来源,抓犯人非常积极。即使是稍微参与的人也会先被逮捕;抓人之后,不问是否有罪。他们被用脚镣和铁链铐起来,先关进老监狱,关几天。因此,刑狱总是人满为患。然后,狱卒来找犯人做思想工作:是要留在老监狱,还是交点钱,换牢房,还是取保候审?这取决于你。至于钱的多少,要看犯人的家庭情况。当它可用时,将由狱卒和监狱官员来分配。

囚犯的命运除了被监禁之外,还必须受到审判和惩罚。在古代,审问和惩罚犯人的权利只掌握在具有司法资格的审判长手中,小官吏和徭役无权自己做主。然而,老练的人能够欺诈和做好事勒索囚犯。

方苞了解到,在刑狱里,那些负责给犯人戴镣铐、打板子的官员会偷偷向犯人索贿。如果犯人交钱,他们在受罚的时候会偷偷篡改,减轻犯人的创伤,否则会大受其害。有三个人和方苞的情况相同。被捕后,他们都被主审官折磨。其中一个人送了22两银子给仆人,骨头受了点轻伤。他病了一个月才能够走路;另一人给了40两银子,只伤了皮肉,20天左右伤就好了;还有一个人,最大方,送了一百多两,当晚“照常走”。方苞问人们囚犯是富人还是穷人。既然都交了钱,为什么要根据交多少钱区别对待?知情人说:“如果你不区别对待,谁愿意多付钱?”

在监狱里刀割的模式下,即使是死得很近的死刑犯也难逃被狱吏杀害的命运。方苞说,每当有死刑案件的报道,刽子手就会早早来到监狱,命令与他勾结的禁囚向死刑犯索要财物。这笔钱在当时有一个名字,叫做“撕掉俘虏”,字面意思是“付钱”。

那么死刑犯还需要“走”什么呢?原来对于一年内被判死刑的人,刽子手告诉他:“你给钱,就先捅你的心,让你痛快地死;你不给,就要花你几千块钱,当你的四肢被砍断的时候,人不会死,不会活,不会受苦。”

对于即将被绞死的死囚,告诉他:“付了钱,拧一次就死;不还钱,拧三次,再加其他刑具,你就死定了。这笔钱你付不起吗?”

为了一个幸福的死亡,富有的囚犯在生命的最后不得不拿出几十或一百两银子。如果他们没钱,就只能典当衣服,向刽子手行贿。

有趣的是,那个监狱里有一些奸诈凶狠的犯人,他们慢慢适应了“钓鱼”的模式,从“钓鱼”的角色变成了“钓鱼”的角色,或者更准确地说,变成了“钓鱼”的权力代理人和帮凶,分了一杯羹。这种角色叫“牢头”。

方苞的文章提到了一个姓李的牢头的故事。李是山阴县人。他因杀人入狱,每年能从监狱里拿到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皇帝大赦,李被释放,在家呆了几个月,但他无聊得慌。家乡有人误伤了他的性命,李竟然出来为家乡背黑锅,目的是重返监狱。根据清朝法律,过失杀人罪不是死罪,只是长期徒刑,这正是李想要的。

如果不了解牢头在贫困格局中的作用和好处,恐怕很难理解李在的所作所为。没有详细说明李是如何以与人竞争的方式参与肥料分配的。然而,我们可以从张对《观道记》的记述中找到一个参照:

四川子洲一名叫周的男子,因推倒父亲被判无期徒刑。他在监狱里呆了很长时间,成了一名囚犯。任何有新犯人入狱的人都必须向犯人兑现他的金钱和东西,否则他会受到各种虐待。周有一套虐待新囚犯的好办法:挂在木杆上,背上挂水桶,用竹签拷打逼迫赃物,甚至强迫囚犯用嘴吹便池。平日里,周还在狱中聚众赌博、做典当生意和放高利贷——这肯定不是一种平等自愿的商业行为,而是一种基于刀鱼关系的霸王交易。

周牢头之所以能在狱中呼风唤雨,是因为他够狠,手下有一群犯人,离不开狱官的庇护和纵容。当时的国家监狱长叫,他每个月都接受周的规矩,所以他从不过问周的事情,任其自生自灭。有一次,邻县一官员押送犯人入省,路过子洲,投宿狱中。周还殴打,强迫他们拿走赃物。本尊受不了这种屈辱,于是就跑到州政府投诉。问明原由,令周将枷了,周却鼓动众将击鼓放火。怕闹大了,不敢再闹,把周放了。

然而,周最终在秋天被调查并被判处死刑,他的保护伞也被判处绞刑。这是因为周得罪的官员不服输,到省里去告了,惊动了省政府。周的致命错误是,他太傲慢了,以至于没有把你的荣誉当成鱼的对象。如果他只控制小监狱里的囚犯,恐怕他会继续逍遥法外。

监狱是一个自古以来各种奇花异草盛开的地方,它的土壤是切割切割的格局。在监狱里待过一段时间,见过监狱恶花的方苞,期待“活在圣洁世界的美德”,能改善监狱的生活条件;与他同监的杜知府认为,重建人性化管理的监狱才是“拔掉插头”的办法。在我看来,只要监狱里打架斗殴的模式没有改变,无论是在家里“推恩”还是另建监狱,都无法阻止监狱官员、狱警和鱼囚,也无法阻止“杀人”事件的发生。

潜规则监狱清朝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飞白书 李世民智毁飞白书下一篇:余立奎 “暗杀大王”王亚樵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