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之以暴制暴 日军“治安强化运动”到底有多残忍 在抗日根据地烧光、杀光、抢光
本文作者张宪文是国际知名的中国近代史学大师、南京大学名誉高级教授、吉屋学会名誉会长、吉屋沙龙特邀演讲人。
因此,自1941年春以来,日军大力扶持和利用汉奸伪军,配合日伪进行集军事、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特务于一体的所谓“三点军政七点”和“全面武力战”,确保占领华北。由此,日军将“治安反义运动”发展为“治安强化运动”。“治安巩固运动”是日本帝国主义“以中治中”“以战养战”政策的具体运用。
为了实现其战略目标,日军将华北分为三个区域:一是“治安区”;二是“准公安区”;第三,“非公共安全区”。对于这三个地区,日军分别采取了“清剿乡村”、“蚕食”和“扫荡”的政策。1941年春至1942年底,日军在华北地区连续推进了5次“治安强化运动”。
第一次是1941年3月30日至4月3日,历时5天。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主席王等汉奸在前线,但实际上是“日方在幕后尽力指挥”,主要内容是:“挑毁共产党组织;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扩大保甲系统面积,统一实施户籍调查;扩大和训练自卫团体”;“普及宣传东亚新秩序”。其重点是加强和巩固汉奸的执政能力。
拍好市民卡
第二次是1941年7月7日至9月8日。其特点是:日军对山西、察冀抗日根据地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封锁”和“扫荡”,伪华北行政委员会官员密切配合。伪官员“赴各辖区巡逻鼓励,或赴前线直接讨伐,或率部加强自卫组织,修筑治安道路”。日军还组织政治工作班,对华北居民进行欺骗性宣传、医疗、宣传,配合其军队在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扫荡”。
第三次是1941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重点是:“就是要灵活开展军事行动,坚决开展强有力的经济战。”也就是说,要实行“完全封锁”,使“抗日根据地的一切物资不准流出”。为了达到目的,日军对日军根据地实行了烧杀抢掠的残暴政策。
日本人屠杀无辜的村民
第四次是1942年3月30日至6月中旬。日军急于稳定华北。这次治安巩固运动的特点是,在过去三次治安巩固运动的综合基础上,共产党军队以“先发制人的手段”彻底地、不间断地“讨伐右派”。首先,主要重点是彻底“打压政府”,迅速“恢复河北省公共秩序”。因此,在这次加强治安的战役中,日军对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扫荡”在空之前显得频繁而轰轰烈烈。其中,冀中、冀东、冀南地区尤为严重。大力诱导和支持伪华北行政委员会下的官兵积极独立开展活动。将“反右运动”与行政、经济、文化、教育措施结合起来开展活动。
日军搞集民宅、村庄,被赶到“人圈”里的孩子那里
第五次是1942年10月8日至12月10日。其特点是:日军“对郑铮发动了激烈的战争”。通过设置经济封锁线、物资流通限制线、物资检查处、沿长城打造无人区等。,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抗日根据地的经济掠夺和经济封锁。“特别重视与军事工作相匹配的文化工作”。
“五大治安强化运动”的基本特点是:每次都是规模放大,每次都是手段凶狠恶毒。
张宪文等:《中国抗战史》第三卷,2016年版。
编辑:吉韦努社青年协会会员
浙江大学近现代史硕士生萧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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