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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明朝嘉靖年间,一起蛇蝎乞丐杀人案的真相

导语:明嘉靖年间发生的一起乞丐杀人案,记载在《帝明之案》中。案情很简单,就是一个乞丐杀了另一个乞丐,然后栽赃嫁祸给别人,最后被揭露和惩罚,但却充分证明了人性中无限的贪婪和侥幸。

今天边肖给大家带来一篇关于明朝杀人案的文章,欢迎阅读~

明朝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最严的朝代,而《大明律》是朱元璋总结历代律法,吸取教训而制定的。但法律再严格,也阻挡不了人们心中邪恶的滋生。

明嘉靖年间发生的一起乞丐杀人案,记载在《帝明之案》中。案情很简单,就是一个乞丐杀了另一个乞丐,然后栽赃嫁祸给别人,最后被揭露和惩罚,但却充分证明了人性中无限的贪婪和侥幸。

关帝庙惊乞丐身

一天早晨,在建宁府建瓯县的一座关帝庙里,住持早起斋戒念佛,忽然在大殿中央发现一具死尸,只见衣衫褴褛,手持竹竿,打碎一只碗,活像个乞丐。

住持立即向李政张善喊,张善在张山坪是个见义勇为的人,在方圆百里有很好的名声。就在两人仔细辨认死者身份的时候,一个叫刁梗的人横冲直撞进来,却看到这个人穿着和死者一模一样,但也是个乞丐。

刁梗一进来,就扑到尸体上,叫道:“这是我亲哥哥,我该给你这个报复。”他哭着走了,但他没有为他接受尸体。

张善看到这一幕,以为刁庚一定没钱办丧事,于是出五两银子给死者买棺,雇了一个马车夫,二百文钱把他埋了。没想到第二天,刁更知道张善为弟弟埋在哪里后,走到门口质问张善:“人生真奸淫,打不过的不是你。为什么要用银子埋?”

他们争论的时候,就来到了衙门。当时建瓯知府是一个叫董遂的人。案子在他手里,不到一个星期就破案成功。

治安官很有想法,他看到了云中的光

要说出身名门的董遂,是刘坑董氏的第二十二代。他的祖父董是监督御史的官员。而且他本人不仅从小就有读经的学问,而且长得也很棒,做官也两袖清风,挺包拯的。

在法庭上,刁梗自称是姜的真命天子,和弟弟刁过着讨饭的生活。一天,刁柄到张山家门前乞讨,但因为不和张山发生冲突。他看到张善,就让他家小子拳打脚踢,这让刁柄更加致命。一夜之后,刁柄死了。

而张善为的死者则买棺下葬,这个刁梗说“纳贿杀党,夜间搬运掩埋,故称化缘”,字里行间似乎张善就是凶手。但董遂从民间得知,张善一直不错,也没人见过他与死者争执。邻居们也自发来衙门担保张善,声称如果此事属实,愿意分担责任。

无奈之下,董遂下狱刁庚。五天后,董遂想既然刁庚是个乞丐,那他一定是丢了钱和食物,他一定会贿赂狱卒代他传递信件,这样他就可以向那个人打听刁庚的底细。

果然,那个刁庚真的给朋友杨戬写了一封借钱的信。董遂派杨戬来求情。杨戬是个老实人,把刁梗的底细都说了。董遂发现原来刁梗完全是在说谎。

原来刁庚是东乡人,没有兄弟。他因嫖赌为生,因实力大而逐渐成为乞丐的小头目。至于死者,他是外国人,住在这里乞讨。没想到这个刁梗用蛮力把他打伤甚至打死,然后看到张善那样的行为,就有邪念,意图诈骗钱财。

最终,董遂按照《大明律》被判了刁更斩首,张善也恢复了名誉,继续在天下行善,永垂不朽。

董遂似乎很“聪明”,但眼睛却很狭隘

董遂破案的思路看似高明,其实是被描述的人的加工再创造。对于任何一个有经验的官员来说,想出这个思路都不难。偏偏杨戬是老实人,又怕牵连到自己,就老老实实的问怎么说。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事先刁耿和杨戬串通好了,然后杨戬在董遂面前照本宣科,案子也不会这么快破。因此,这种方法可能并不总是奏效,有时甚至会涉及无辜的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董遂可以先做尸检,根据死者身上的伤痕来判断刁庚是否在说谎。因为在刁耿的供词中,他的“弟弟”是被张善家的孩子杀死的,这就产生了矛盾,这也是供词中的一个致命缺陷。

据史书记载,明朝时,国内孩子的年龄一般在10岁左右,这样的孩子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实力。如果像刁庚说的,是一个家养孩子的作品,尸体上的伤痕不会很深。如果发现尸体上的伤口很重,就可以断定刁庚在说谎,这样就节省了很多时间。

有人可能会质疑,一个家养的孩子,哪怕力气很小,也能杀死一个又一个刁堂。但试想一下,如果是舍监干的,为什么不直接当场杀死乞丐,让他逃出家门,在死前爬到城外呢?这样岂不是会留下更多证据?还不如直接杀人,尸检就能判断

但董遂没有进行尸检,也说明古代官员在判案时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判断和所见所闻的人或事。事实上,早在北宋,著名法医学家宋慈的《错案集》就详细描述了如何通过不同的疤痕判断死因。从这个角度来看,董遂此举更能说明古代文献记载流通的速度和广度非常有限。

《大明律》的压迫催生了人们内心的野心

董遂的调查虽然没有那么高明,但能想到书信的思路,进而确定刁庚的身份,也是值得借鉴的。刁赓就这样诬陷诈骗,让人纳闷,在当时严格的《大明律》之前,为什么还有人敢违抗王法,当众做诈骗,名正言顺地向官方举报?

事实上,朱元璋在编纂《大明律》时,更注重对官员的处置,因为他吸取了之前隋唐宋的教训,所以朱元璋绝对不能容忍官员腐败,以至于法律对贪官的定罪量刑极其严厉。

对于老百姓来说,相对没有那么严格,但相对于前朝来说,却是极其严格的,明朝的死刑起点比唐宋要低很多。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这种压力下,每个人都处于危险之中,纷纷拾起自己的尾巴做人,造成了明代自上而下的“谨小慎微”趋势。

但这种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做事风格,迟早会唤醒人们内心对权力的野心,从而走上冒险的一步,不成功就变成一具尸体。刁庚可以说是千千一万人的缩影,他愿意达到自己的目的,逃避法律的制裁。

也许是作者有意将凶手命名为“刁”,意在突出刁民终究逃不过法律制裁的意思?以“善”的名义,李蒸蒸想传达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许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只是巧合。

上个世纪,法国首富巴兰认为穷人最缺乏的是野心,也就是致富的野心。这样的野心可以把一个穷人推到山顶,也可以跌入深渊。而这个刁梗,不就是一个被野心推入深渊的可怜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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