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政治历史 台湾的政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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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政治历史可以追溯到16世纪中叶的大都王国,经历了荷西时期、郑王朝时期、台湾清朝时期、台湾日治时期和民国时期
历史上,最早有史料记载的台湾政府机构是16世纪40年代建立的大都王国。
17世纪中叶,荷兰人和西班牙人入侵台湾,分别在台南和台北设立商站,然后逐渐行使了几项政治职能,即同时在台湾北部的西班牙殖民政府和在台湾的荷兰殖民政府,后者成为16世纪40年代台湾唯一的统治机构。
从1662年到1683年,台湾政府参考了郑王朝的成天府。
从1683年到1895年,在清朝统治200多年的时间里,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台湾政府指的是中国福建省管辖下的台湾路和台湾省,或者1885年从福建独立出来的台湾省。
1895年,台湾进入日本统治时期后,台湾政府或台湾政府指的是行政军事独裁的台湾总督公署。
1945年,日本统治时期结束,台湾成为中华民国的新领土,其执政政府成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办公室。
1948年至1950年,国共内战最激烈的时期,台湾最高政府是台湾省政府。
自从20世纪50年代中华民国总统府、行政院迁至台湾后,台湾政府自然就成了中华民国政府的代名词。
史前时代
台湾史前时期的主要居民是原住民,政治风格以部落为主。每个部落要么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要么与其他部落合作,类似于古希腊的城邦制度。
其中也有较大的部落联盟,比如大渡王国。
大都王国
大都王国是16世纪中叶由巴布拉、巴布萨、八泽海和部分台湾原住民洪雅建立的跨民族准王国。
该地区今天主要在台中县,是彰化县和南投县的一部分。首都位于大都社,最繁荣时期有27个社。
荷西时期,王国向荷兰台湾总督投降,但仍保持自治。
郑入台后,与承天府处于平行政权,矛盾频繁。直到清朝初年,国家才逐渐解体。
何塞时期
荷兰海牙国家档案馆收藏的泽兰哲市和行政长官官邸鸟瞰图
州长
台湾行政长官是指在台湾处于荷兰统治时期,由荷兰和东印度公司任命的驻台湾行政长官,负责全岛的行政事务。
从1624年到1662年,有12个任期。
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在1622年初占领台湾澎湖时,把马公作为东亚贸易的转口基地。
1623年,荷兰人建立了一座简单的城墙城市,然后在此基础上建造了一座大型城堡“奥伦治城”。1627年,荷兰省泽兰省重建并命名为杰兰哲市,现已成为台湾总督的行政中心。
州长
第一期和最后一期国籍的管理中心
荷兰宋克,12 1624-1661台南,台湾
鸡舍淡水先生
鸡笼淡水行政长官是西班牙在台湾荷西殖民时期在台湾北部执政官员的名字。第一任行政长官是1626年攻占台湾北部的巴尔德斯。
包括台湾远征军总司令巴尔德斯。从1626年到1642年,有八名西班牙人担任这一职务。从1630年开始,这个职位分为西班牙鸡笼酋长和西班牙淡水酋长。
两个位置分别设在鸡舍和淡水。
而这个大副的位置,直到西班牙被荷兰人打败,才放弃鸡舍和淡水。
1630年后,鸡笼淡水酋长位于基隆和淡水,行政中心位于台湾的基隆和平岛和台北的淡水镇。
其中,位于和平岛的常驻行政中心是圣萨尔瓦多市,而淡水行政长官的常驻地是红茂市,至今仍颇有名气。
鸡舍淡水先生
第一期和最后一期国籍的管理中心
1626年至1642年间,在西班牙阿尔卡拉索的里奥·德·波尔和台湾基隆的和平岛
古斯曼·埃尔南德斯,西班牙-台湾淡水
明、郑时期延平郡王
安平城堡里的郑成功雕像
延平郡王是明朝李咏皇帝于1653年授予郑成功的称号,所以一般来说,延平郡王是指郑成功。
比如今天全台湾常见的延平县王庙。
即便如此,继承郑朝统治者的郑靖、郑克双,自称延平郡王。
自1661年以来,延平县国王管辖的领土除了福建的一部分之外,还包括台湾。
特别是1664年,郑靖失去福建大部分领土后,延平郡王实际上是台湾的统治者。
历届郡王和他们实际开始统治台湾的年代是:
郑成功:1661年
郑靖:1662年
郑克双:1681年
延平县王
第一期和最后一期国籍的管理中心
1661年至1683年,台湾台南郑克双3号
成天府府尹
成天府府尹是指郑于1661年设立的台湾最高地方政府官员。1664年,郑靖立即废了成天府,成天府提督也废了。
更为特殊的是,在郑成功和郑经建立台湾期间,他们仍然占据着闽南的一部分,所以台湾事务大多由成天府知府管辖。
成天府府尹
第一期和最后一期国籍的管理中心
郑朝杨朝东翁天佑4台南,台湾1661年至1664年
东宁粽子
东宁总统制是郑初台湾的官职。
1674年,东宁的总统制正式确立,明、郑两朝官员陈永华担任此职。
这个职位的主要目的是在郑经西征中国期间留在台湾。
多年来,郑靖在输掉对中国福建的进攻后回到台湾,总统制并没有废除。
1680年5月,陈永华因病辞职,同年7月去世。
之后就没人管办公室了。
东宁粽子
第一期和最后一期国籍的管理中心
郑朝,陈永华陈永华,1674-1680年,台南
清朝
1874年在台南安平兴建的“一载金城”,是清政府在国际列强压力下重新思考台湾政策的产物。
台湾路
台湾道是清朝一个特殊的行政区划和官职。
就官职而言,官职介于巡抚与知府之间,同一官职还有上海路或金陵路的官员。
台湾清朝时期,台湾道归福建省管辖,地位略低于福建巡抚,但高于泉州知府或漳州知府。但由于台湾道最初设置在厦门,清康熙时期的管辖范围和性质与台湾知府主管内政相似,所以一些文献以不同的立场称台湾知府为现阶段的实际统治者。
台湾道学属于道教级别的四级公务员。
他除了治理台湾政经建设的内政外,还限制台湾城镇的总兵,成为台湾实际的军政领袖。
按演变来看,他官职的全称是福建巡厦路、福建巡台路、福建巡台戍路、省法官巡台戍路。此外,台湾路的官方名称也称为台湾巡道或台湾巡道。
官薪方面,以1755年台湾上市年收入为例,台湾道年薪为62.24%,养小钱工资为1620,合计1662.24%。
当时,服务人员的工资大约是一年二十两到三十两。
台湾知府
台湾知府是台湾政府的大员,在建省前后受到台湾道、闽台使、闽台总督等官职的限制。
1895年,台湾被清政府割让给日本后,台湾被废除。
台湾总督
1885年成立的台湾总督,是台湾省成立后岛上最高的地方统治者。
同年,撤销福建巡抚,设立闽浙巡抚。省成立后台湾省的正式名称也叫福建台湾省。
1887年,台湾总督改名为闽台总督。
台湾总督或福建台湾总督主管台湾军事和政治事务。
从官职来说,台湾属于总督职级,其产品是正的或从属的。
官薪方面,以第一任总督刘铭传为例:年薪约155两银子,12000两银子,与晋升前台湾路工的薪水相差甚远。当时,工人仆人的年薪约为20两或30两。
台湾民主国家
由于甲午战争失败,清廷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和澎湖给日本。
1895年5月23日,台湾士族始祖唐升任台湾民主国总统。
不久,我在唐松井度过了我的时光。
同年6月下旬,民主国家其他地方在台南举行刘永福将军担任民主国家第二任总统。
1895年10月,刘永福总统战败,横渡中国。
日本占领时期
以《马关条约》的签订为背景,1895-1945年台湾处于日本殖民管辖之下,充满了日本帝国主义殖民政策理论和日本殖民政策活动。
日本统治时期历史称台湾。
面对日本在台湾长达半个世纪的统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最初的政治时期
,采取软硬结合的政策来治理台湾,一般称为特殊统治。
实行了20年,由日本政府和日军主导。
从1895年的B-战到1915年的西来安事件。
屡遇台湾人民的顽强抵抗和国际嘲讽,就此结束。
台湾的政策是由行政长官的后藤新平掌握的特殊规则主导的。
根据“63项法律”的授权,他享有“特殊的法律权力”,这种权力结合了行政、立法和军事权力。
在最初执政的头八年,总共有3.2万人被日军杀害,占当时总人口的百分之一以上。
同化期
在此期间,国际形势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民族主义开始盛行。在这种情况下,民族自决在全世界变得更加普遍。
1918年1月,美国总统威尔逊倡导民族自决原则,后来列宁倡导“殖民革命论”,逐渐削弱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开始向殖民地让步,承诺更大的殖民自治或更开明的制度。
这期间日本自身的政治生态也发生了变化。
1919年,被任命为殖民台湾第一任文官总督的田健治郎与日本首相景源谈判,以同化政策为基本统治政策,即大陆延伸,实行地方自治,设立总督办公室理事会,宣布日台男女同校制度,奖励日本人等。促进同化。
在国有化运动期间
台湾神社。
在统治台湾的最后阶段,大东亚战争爆发后,日本调整了对台政策,对台湾实行了一系列殖民化和强行同化的政策。
日本需要台湾的物质支持和援助。因此,台湾人民应该齐心协力崇拜伟大的日本帝国。
从1937年卢沟桥事件到1945年二战结束。
国有化运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36年底至1940年的“民族精神总动员”,重点是“建立对时局的认识,增强民族意识”。
第二阶段是从1941年到1945年,“帝国人民致力于公共服务的时期”。主要目的是彻底贯彻日本帝国主义人民的思想,强调站起来实践,驱使台湾人民忠于日本帝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人在台湾招募了许多慰安妇。一些慰安妇是在胁迫、欺骗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被招募的,一些慰安妇在军营中受到虐待,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创伤。这一事件被群众视为践踏妇女权利和尊严的行为。
被视为“帝国公民”,无缘无故加入太平洋战争的台湾,也在此期间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打击。
1944年后多次遭到空攻击,使台湾的工农业产值降到最低点。
影响
在日本统治台湾的50年间,台湾的整体环境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改善,台湾现代化的基础也奠定了。
投降仪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对美国夏威夷檀香山发动珍珠港事件,美军损失惨重。
原子弹投在日本本州的广岛和长崎,中国提出了重返东北、台湾和澎湖的权利。1945年10月25日,台湾举行正式投降仪式,这是无条件投降。
然而,台湾总督办公室的官方制度于1946年5月31日正式废除。
民国时期台湾省行政长官、主席、总理
台湾省行政长官是1945年8月29日至1947年5月16日台湾实际统治者的官职,也是台湾省行政长官办公室的主任。
官位只维持了不到两年,仅由陈毅担任。
但在这短暂的治台期间,台湾省行政长官也经历了二二八事件,对后世影响很大。
台湾省主席自1947年5月16日起担任台湾行政长官。
其中跨越了国共内战前的国民政府时期和迁居台湾后的民国政府时期。
在20世纪50年代国民政府政权迁至台湾之前,台湾省主席是当时台湾的最高统治者。
它的两位主席是:魏道明和陈诚。
不久之后,国民党在国共内战中失利。1949年12月7日,阎锡山总理正式宣布中华民国行政院在台北“界首馆”办公。至此,台湾最高统治者再次成为总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50年3月,当时蒋中正搬到台北总统府实际统治台湾。
中华民国总统
1950年1月3日,蒋中正接管台湾的政治事务。
同年3月1日,他正式“复业”,随后进入总统府。
至此,他成了台湾的最高统治者。
今天的中华民国总统,台湾的统治者,其实是中华民国的元首。他在国内负责最高政治责任,在国外中国三军最高统帅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和责任。
总统,英文的意思是总统。
在国际上,与中华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使用“中华民国总统”一词,而国际主流媒体大多使用“台湾总统”来指代移居台湾后的中华民国总统。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已经迁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称其为“台湾当局”,所以只称中华民国总统为台湾领导人。
在尊重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世界上大多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也在正式场合使用台湾领导人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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