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奇闻趣事>正文

武汉市文物保护情况调查报告 武汉市文物保护情况调查报告

导语:《武汉市文物保护调查报告》中的以下文字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三、我市文物保护中的主要问题1、地方性法规不健全,立法工作滞后。2002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国家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与原法律相比,增加了许多新内容,赋予地方行政部门更多的职责和权力,这就要求地方文物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目前,省级文物法尚未修订颁布,市级文物法的修订未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导致我市执法依据不

《武汉市文物保护调查报告》中的以下文字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三、我市文物保护中的主要问题

1、地方性法规不健全,立法工作滞后。

2002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国家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与原法律相比,增加了许多新内容,赋予地方行政部门更多的职责和权力,这就要求地方文物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

目前,省级文物法尚未修订颁布,市级文物法的修订未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导致我市执法依据不完整。

二是名城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

1999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门章节。目前没有详细的规划和具体的配套措施,不便于实际操作,从而削弱了对名城的保护。

第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按要求制定专项保护法律法规。与中国许多地方相比,我们城市在这方面处于落后地位。

2.文物保护“五个纳入”没有落实。

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机构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

2003年6月,国家文物局、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个纳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五个纳入工作。

但我市情况不平衡,市级实施相对较好,而各区基本没有实施。

大多数区没有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同级财政预算。少数区有专门的文物管理机构,只能保证一定的人头费,而文物保护经费一直没有纳入常年预算。

此外,虽然近年来我市文物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大幅增加,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没有大的变化。

例如,1994年,市政府规定每年的维护费为100万。当时全市有市级以上文化保护单位87个。目前每年的维护费还是100万,市级以上文化保护单位增加到178个。维修量较大,需要资金较多,但基地不搬迁,造成文物维修资金严重短缺。

3.文物保护管理执法薄弱。

我市目前的文物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是在原《文物法》授权下建设的,而原《文物法》赋予文物行政部门有限的执法权,多为配合和配合执法。

新《文物法》强调行政执法在文物部门的主体地位,明确赋予文物部门对7项行为和31项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但从文物市场执法队伍的人员配备现状来看,队伍实力明显不足以保证严格执法和工作到位,尤其是各区文物管理机构不健全,从业人员不到位,无法有效行使保护管理和执法职能。

目前除江夏、蔡甸、黄陂、忻州设有文物管理处外,其他区没有专职文物干部,也没有执法队伍。事实上,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和执法的所有任务都由市文化局承担,文物检查支队20人,负责更艰巨的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文物检查力量非常有限,实际上已经超负荷了。

4.名城保护缺乏强大的机构和有效的运行体系。

武汉是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城市现代化的步伐越来越快,旧城改造的速度也越来越快,高层建筑项目越来越多。因此,对传统城市格局和文物环境的威胁日益加剧,继承与发展、保护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存在许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相对松散,缺乏制约能力,工作职能不到位。

其常设机构虽设在市文化局,但限于人力,职能较弱,权威较弱,不能很好地开展工作。

四.主要建议

1、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执法依据。

国家《文物保护法》修订颁布后,地方文物法规已不能适应。目前,《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正在修订中。因此,建议组织专门力量修订《武汉市文物保护实施办法》。

另外,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尽快将《武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纳入立法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争取市政府早日颁布实施。

此外,市有关部门也要加快起草和颁布全国重点文化保护单位的单项保护措施。

这些法律法规的完成,将为我市文物保护管理提供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五进”。

实施“五个纳入”是确保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的基础。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区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区及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分年度、分阶段实施“五个纳入”。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充实力量,建立适合我市文物保护管理的工作网络。

目前,市文化部门与原文物保护部门和博物馆部门共同组建了文物检查支队和检查大队,形成了文物保护管理、执法和检查相互分离、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既明确了各项职责,又保证了工作的有效性,形成了独立、互助、便于监督、规范、合法的工作机制。

但是每个区的文物保护都很薄弱,缺乏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和专门的执法队伍。

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落实“五个包容”精神,督促各区在文体局设立文物管理科,配备专职文物干部。

同时,成立文物稽查大队,一方面与市级机构兼容,另一方面便于有效履行《国家文物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4、畅通经费渠道,增加文物保护经费,确保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首先,在市级年度投资计划中,明确了资金的渠道和数额,即市计委每年安排100万元的文物维修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0万元,并确定一个比例金额,每年按此比例金额增加预算。

二是市委、市政府要采取一定措施,结合落实“五个纳入”精神,要求各区政府在年度预算中明确资金渠道、基数和增长比例,确保市、区政府有稳定的文物保护经费来源。

第三,政府应遵循国际惯例,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为文物保护做出贡献。

一方面拓宽了文物保护资金的渠道,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全社会重视文物、热心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

5.挖掘文物潜在价值,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文物的合理利用是国家文物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补充和加强管理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

现实中,虽然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时有发生,但和谐统一的情况更为普遍。

目前,在文物的利用中,展示和观光是最突出和直接的。

随着陈展设施的增加和我市旅游经济的发展,满足观众需求的藏品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文物景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然而,无论是高质量的文物展览还是文物景点的开发,都还有潜力可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十一五”规划和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加大文物的比重,促进其在保护、抢救、管理和利用等方面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日本有哪些着名游戏公司 日本有哪些着名游戏公司下一篇:蜀汉拥有当时最多的人才和武将 为什么会是三国之中最弱的一个呢 蜀汉拥有当时最多的人才和武将 为什么会是三国之中最弱的一个呢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