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奇闻趣事>正文

亚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海外华人所创立的“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亚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海外华人所创立的“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导语:亚洲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华侨创立的“兰芳统治共和国”。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兰芳”不是女生的名字,而是200多年前一群中国人在千里之外的热带海洋岛屿上建立的地方政府。没有祖国的支持,他们以惊人的意志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公元1777年,中国的乾隆四十二岁。罗芳波站在西婆罗洲东吕万的“兰芳总系”住宅前,接受了哥哥们的祝贺。现在是我离开祖国的第六年,这片土地距离他的家乡广东嘉

亚洲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华侨创立的“兰芳统治共和国”。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

“兰芳”不是女生的名字,而是200多年前一群中国人在千里之外的热带海洋岛屿上建立的地方政府。没有祖国的支持,他们以惊人的意志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公元1777年,中国的乾隆四十二岁。罗芳波站在西婆罗洲东吕万的“兰芳总系”住宅前,接受了哥哥们的祝贺。现在是我离开祖国的第六年,这片土地距离他的家乡广东嘉应3000公里,但这里所有的礼仪规定都是中国制定的:

在大厦门口,悬挂着“兰芳大宗志”的中文牌匾、代表“兰芳”的黄色长方旗、代表“台哥”的黄色三角旗以及其他代表代表的彩色三角旗。在“太哥”罗芳波的旗帜中间,有一个“帅”字。大厅里挂着一块金匾。“雄珍华谊”四字,四尺见方。衙内办公室外的官员都穿着官服和夹克衫,而在场的士兵都是清朝的绿色露营者。

于是,“兰芳通用系统”诞生在南海附近的一个热带岛屿上。后来,“兰芳”有很多名字:“兰芳公司”、“兰芳共和国”。是经济组织、秘密社团还是自治领、一国之内的国家?它存活了100多年,至今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传说。

罗芳波下南阳

乾隆37岁的时候,罗芳波决定去南洋,当时他35岁。据史书记载,客家人罗芳波生来就是一个领袖,“少一些奇气,少一些英气,少一些任侠的善良和幸福。”他年轻的时候,十几岁就在村里旅游,朋友都很“听话”。

村里人下南阳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梅州是“仁人志士出海求洋之地”,自古以来就是惯例。罗芳波也读书,但没有获得什么名气,改去南洋。

但是,这条路并不是一条宽阔的路。首先,政府不允许。从明朝开始,皇帝下令禁海,后来放宽了。清朝初期,朝廷再次实施海上禁令,切断东南沿海的反清势力。这一次,禁海令不仅“不允许出海”,还将沿海居民向内移动,并为防御设置了边界。台湾郑下西洋后,海上禁令有所放松,但最多只允许海上贸易,一直到咸丰年间,外族势力已经进入国内,才允许移民。

另一方面,罗芳波要去的地方不是天堂。当时印尼处于荷兰统治之下,“红溪惨案”发生在30多年前。

荷兰人于1596年开始进入印度尼西亚。他们对华侨的态度发生了几次变化。他们刚占领雅加达时,看到“城里只有几个爪哇人”,而在那里定居的几个荷兰居民“懒得惊讶”,但那里的华侨,用一位荷兰官员的话说,“是诚实的商人,善于算计,比任何其他民族都更能适应恶劣的环境。”所以荷兰东印度公司最初鼓励并大力吸引中国人入境,指示荷兰船队“吸引大量中国人,尤其是木匠、木匠、渔民,请渔民把渔网带上。”

但随着中国移民的增加,以及与荷兰移民在商业上的冲突,荷兰人开始对中国人施加限制。1683年后,禁止有辫子的华侨入境,定居华侨的人头税大幅提高。然而,这些禁令并没有真正得到执行。相反,荷兰官员和中国人民的地方领导人从偷渡者那里得到了很多钱,甚至运载这些中国移民的中国船只也从中获利。"当新的海外中国游客乘船南下时,他们将支付运费."。

1738年,荷兰人开始向华侨发放居住证。每一张通行证都是从2元起收的,没钱的华侨四处逃亡,被抓的人被判苦役。1740年,由于中国人喜欢穿黑色,荷兰当局一看到他们穿黑色就逮捕了他们,最终激起了中国人的反抗,最终演变成了一场血腥的大屠杀。

荷兰人制造的事件,其实是打击了荷兰人自己的利益。悲剧发生后,巴达维亚和其他荷兰地区陷入萧条,他们的州长沃尔更尼尔被撤职调查并被监禁。荷兰人不得不再次吸引中国移民。悲剧发生后的第二年,中国商船恢复驶往巴达维亚。1743年,中国商船5艘,1744年,中国商船增至14艘,载人船的限制一再被突破。比如1754年到达的5艘船,1928年正式注册,实际数量多达4608艘。在香港以外的小岛上登陆的非法移民不计其数。

罗芳波出海的路线是经过麒麟,经过老龙,沿着东江一直到师洋。最后,罗芳波带领100多名老乡从虎门上船。海口,68年因林则徐烧鸦片而闻名,自古以来就是下南阳的集散地之一。

为世界而战

刚到西婆罗洲的时候,昆甸港还没开发,罗芳波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在这里,“但见长林曹锋,广袤无垠”,当地土著人以狩猎和采集野果为生,整个是一片荒野。但在罗芳波眼里,这个地方是“天府之国”。

在罗芳波到来之前,这里已经有几个中国人了。在兰芳公司传下来的一部《兰芳公司志》中,描述了当时昆店有“巨生公司和四周”,在当地占了上风的是潮汕人。这些来自朝阳和揭阳的中国移民被称为“富佬”,他们占领了东吕万和茂恩的金矿。在另一个叫黄明的地方,淘金者是来自潮州的大埔县人。不像潮州其他地方,大埔的人是客家人。来自嘉应的客家人,分散在各个矿场,被潮汕人欺负。

罗芳波的到来,让这里的客家人有了大哥哥的感觉。根据编年史上的描述,罗芳波生来“虎头、长耳、方口”,情感无形,海外华人“都很看重”。

受到拥戴,罗芳波决心为村民开辟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于是他邀请了100多名老乡,晚上出发,黎明时分到达了一个叫山新的地方,那里的金矿工人也是由张阿才带领的大埔人。

一看到张阿财,一百多人来到拉拉身边,仓惶逃走。罗芳波急忙上前用客家话说道,我们都是好兄弟!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跑来这里?从那以后,他们就在山中心落了脚,开了矿,盖了房,筑了篱笆,周围的客家人都投靠了他们。他们成立了“兰芳公司”,并把总部设在东吕万,在附近建造房屋和商店,并成为一个小唐人街。

当时附近有个地方叫茂恩,领头的中国人是潮汕人黄贵波。他的“宫爷”蒋,是罗芳波嘉应府人。罗方伯又派人把一封信藏在自己的帽子里,送给蒋。他和他联手,一举拿下了毛恩。于是,震动周边地区,附近一系列中国部队纷纷投降。

但也有一个叫刘干祥的中国人不服。他手下有500多人,占领了黄明。他不仅不服,还意味着吞并多丽丝。这注定是一场战斗。当时罗芳波在战斗中动员,说:消灭了刘干祥,我们再吃早饭!罗兄弟早上打破了刘干翔的六大寨,翔被赶下海。这场战斗被称为兰芳公司历史上的“第一场血战”。

然而,此时“多丽丝”之战尚未结束。如果我们想扩大我们的影响范围,我们必须结成联盟。罗芳波和马来的庞蒂纳克苏丹开始行动。苏丹将士造反,罗芳波出兵助定。多亏了苏丹,他们成了结拜兄弟。所以,当罗芳博和故土再发生战争时,苏丹会站在他这边。

罗芳波率领的最大战役,就是与土人争夺新港。战争持续了九个月。最后土著邀请苏丹来谈,重划边界,埋竹桩作为证据。从此,“多丽丝”的根基终于牢固确立。

对于这场战斗,罗芳波也耗尽了精力。一年后,罗去世,享年58岁。

“兰芳总制”:国家主席?

这里就说一下“兰芳”制度。

后人谈及蓝方,很多人称赞其为“第一个中华民国”,因为“蓝方总制”创立于1777年,比美国成立仅晚一年。而多丽丝是民主制度,其领导人是由公众选举产生的。

在编年史中,我们谈到了这些领导人的待遇。从太哥到副组长,都是有薪的,再往下的官员,太哥和老太太,都是义不容辞的,就像乡下乡绅和老爷一样,不拿钱。

“兰芳”政权的运行费用来自其成员缴纳的税收。比如开金矿的要交“仿金”,种地的要交“鸡鸣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要交税。兰芳手下人口有多少?没有确切的数字。《纪事报》说有2万多人,但也有人说有120万。

多丽丝的官员除了抵抗外敌和收税,日常工作就是破案。如果有人犯了重罪,比如杀人,就应该当众斩首。如果是打架,他们会抽藤。如果只是是非之争,他们会获赠红缎蜡烛作为礼物。他们所做的其实和农村的宗族长辈解决纠纷的方式差不多。编年史上说,在罗芳博的时代,荷兰势力还没有进来,罗太哥说了算。

罗芳波死后,蒋选为接班人。姜是罗芳波嘉应府老乡,武功高强,忠心耿耿。在他之后,有十一个哥哥,其中两个连选连任。从第六任刘太尔起,哥哥改名为“家太”。

“加泰”是荷兰每个人给的正式名字,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兰芳的领袖除了由自己的人民选举之外,还得经过荷兰人的批准。而副组长,也改名为“贾。从此荷兰人越来越厉害,兰芳公司要给荷兰人交税——当然税率可以商量,荷兰人会给兰芳公司留一部分。这个刘太尔,曾经因为被控勾结荷兰人,被他的人关起来撤职。

荷兰学者高挺,当时在印尼工作。在兰芳公司的最后几年里,高婷与兰芳公司的最后一位刘阿生有了很多的接触。兰芳公司被荷兰人解散后的第二年,他写了一本书《婆罗洲的中国公司制度》,写下了他对兰芳的理解和对荷兰殖民当局的批评。在他看来,兰芳公司符合中国农村长者和乡绅按照人民的意愿管理公共事务的村自治,兰芳是一个“正当的寡头共和国”。

也许从那以后,有人开始把兰芳公司称为“兰芳共和国”。而蓝方仁本人,从未如此自称。

至于“公司”这个名字,也由来已久。在“兰芳”之前,东南亚有不少华人创办的“公司”。仅在印尼东吕万一带,就有大港、三台沟等七大华人“公司”,以及和顺总公司等一系列华人小公司组成的联盟。他们的治理风格类似于“兰芳”家族管理。

大陆台湾学者陈在其著作《东亚海域一千年》中对“公司”一词进行了考证。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7世纪的中国文学中,18世纪出现在东南亚的中国社会中。其含义早期与海上贸易有关,后来不限于海上事务,始终具有合伙或共同事业的含义。如今,当人们谈论东南亚的中国“公司”时,它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海外华人社会经济组织。有趣的是,“司空”这个词,现在融入了马来语,也包含了“伙伴关系”和“共同事业”的意思。

研究东南亚历史的历史学家朱、文光义、朱继敦等都曾撰文指出,兰芳公司不是一个国家,也没有国家的行政司法制度和职能。朱说:“有人认为总统制就像今天伟大的总统。我不知道总统制度和总统制没有关系。此外,他自称为“大塘客长”,并承诺自己是客人的领袖。”

《兰芳》的结局

“兰芳大控”1884年被荷兰人解散,存在了107年。这是婆罗洲最后一家消亡的中国公司。在此之前,1850年,当另一家中国公司大港公司用武装力量对抗荷兰时,兰芳站在了荷兰一边。当时战败的大港公司的一部分人逃到了蓝方境内,被当时蓝方的刘家泰阿生带着六百多名年轻人拦截,他们缴了大港人的武器,俘虏了头目,送往荷兰。据说这是因为之前和大港的恩怨——大港公司和另一家中国公司——三太沟公司发生了冲突,兰芳的人救了80个三太沟人,把他们带到船上,才发现船漂到了大港境内,全部遇难。

事实上,不同派别和地区的中国人在中国大陆的斗争非常严重,他们仍然在海外战斗。但是大港公司倒闭后,兰芳公司的日子不会太长。1884年刘阿生病逝后,公司里的人对他的继任者意见不一,荷兰人趁机宣布收购。虽然有兰芳人抵制,但大势已去。

在兰芳100年的历史中,她从来没有看到中国政府当时对他们说了什么。《编年史》中有一句话是“罗台阁最早想平定海疆,成为一属,每年岁时向本朝进贡,如安南、暹罗称外藩燕”。有人说,蓝方曾经派人去清廷求进。当时乾隆没有接见他们,而是派了重要人物接见。然而,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教授李认为,所有这些传说都没有史料支持。更有可能的是,兰芳公司在南阳一隅自生自灭。

从清廷对当时荷兰人制造的“红溪惨案”的言论中,我们可以想到清政府的态度。当印尼数万华侨被害的消息传到中国时,清廷称“大陆违抗旨,不听回电,愿长命百岁者,本应在国内主持公道者,在外国被害,罪自加”,可见其对华人移民的遗弃态度。事实上,清朝的史书中关于移民的记载很少。官员不承认也不正视他们。而是规定对私自从国外回来的人要进行调查,这让出去的人更不敢轻易回来。

但在中国与华人有过亲身接触的荷兰学者高婷在他的书中写道:“涌入婆罗洲西部的移民大多是客家人。在炎热的赤道上,他们日复一日地在黑暗中早起,从事一种连当地人都无法忍受的艰苦工作...有这样一个民族,没有祖国的军舰、士兵或大炮的支持,让自己的人民离开自己美丽的家园,到炎热的热带和遥远的海洋中谋生。同胞、祭坛、神灵很少,只有陌生人和敌视他们的外国人。而不是以几千人的集体,以强大的或者全副武装的力量开始自己的事业,而是一个个或者一个个的小团体前进,以最勇敢的人为先锋,每个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机智,道德,自力更生。这不是可嘉的勇气和身心力量吗?”

尾声

时隔半个多世纪,直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兰芳共和国”才真正被国人注意到。当时有一批关于“中国殖民史”的书籍,其中1941年罗祥麟的《罗芳波所建婆罗洲昆甸兰芳总制考》就是其中之一。

罗祥林在书中考证了罗芳波的生平和兰芳公司的兴衰。他热情赞扬这个曾经存在的中国地方政府是一个“完全主权的共和国”。罗祥林写道:“兰芳总统制和美利坚合众国虽然领土大小不同,人口不同,但都是民主国家,所以没有区别。”“这几年讲民主共和的人都说这个制度起源于美国,实行于法律,却不知道祖先也有行动。”。

更早的时候,梁启超还写过《中国殖民八大风云人物传》,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中国人日益强烈的民族意识。罗芳波在那段时间左右成了名人。

♦世界历史上华人海外称王第一人,吞武里王朝创建者郑信大帝!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冠军皇帝是谁?

中国的世袭制度产生了多少脑残皇帝?

长按右图识别二维码的一键关注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浙商的社会启示 浙商的社会启示下一篇:历史上解忧公主为保家国平安竟然三嫁乌孙人 历史上解忧公主为保家国平安竟然三嫁乌孙人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