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如何重返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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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过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的投票结果重返联合国。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合法权利”进行表决,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
主要内容是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其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将蒋介石的代表从他在联合国及其所有附属机构中非法占有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投票结果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和17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
扩展数据:
自1950年以来,历届联合国大会都讨论过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但美国总是以“推迟讨论”的名义否决。
直到1961年,新西兰代表首次提出“把中国的代表权问题列入会议议程”,后来苏联又提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权”列入会议议程。这两个要求都被会议采纳了,美国的“拖”战术没有奏效。
也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亚非独立国家的诞生,欧美在联合国主导的权力格局开始逐渐被打破,新中国逐渐重返联合国的曙光初现。
这些新加入联合国的亚非国家达到56个,占当时联合国会员国的近一半。
其中,绝大多数新独立的非洲国家由于与中国有着共同的经历和目标,立即成为联合国支持中国恢复合法权益的强大力量。
这支力量与反华势力竞争了11年。
在“推迟讨论”战略失败后,美国抛出了“任何涉及中国代表权的问题都需要大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所谓“重要问题”案予以阻挠。但当所谓“重要议题”案年年通过时,反对的票数却逐年增加。
到1970年第25届联大,有51票支持阿尔巴尼亚等18个国家恢复新中国合法权利的提案,47票反对。
支持票第一次超过一半,但因为少于三分之二而未获通过。
参考源:
百度百科-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
凤凰网-为什么新中国从1950年到1971年回归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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