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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鸿钧 救国之罪:揭秘轰动一时的“七君子案”

导语:核心提示:一起源于政治原因的案件,由于政治环境的变化和各自立场的松动,在法律层面有所软化。本文摘自宋石男2011年5月刊《看历史》。原标题:七君子案:救国罪1936年6月,上海成立了各界救国联合会,以1935年12月成立的

核心提示:一起源于政治原因的案件,由于政治环境的变化和各自立场的松动,在法律层面有所软化。

本文摘自宋石男2011年5月刊《看历史》。原标题:七君子案:救国罪

1936年6月,上海成立了各界救国联合会,以1935年12月成立的上海文化救国会为骨干。沈钧儒、张乃器、、石亮、沙、王早石等14人为常委,邹韬奋、宋庆龄、马、何香凝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它的宗旨是“团结救国力量”,“制定共同的对敌纲领,建立统一的对敌政权”,办了十几份提倡停止内战、抗日救国的报刊杂志。

救国会成立后的第二天,沈钧儒和张乃器将方案文件交给上海市市长吴铁城,希望得到认可。然而,吴铁城认为他们有政治野心,要求立即解散,并威胁说:“你想成为民族英雄吗?那就让你尝尝民族英雄的滋味。”。

一个月后,沈钧儒等五位代表再次前往南京,要求国民党五大二中全会明确停止内战,立即抗日,并请全会发言,遭到国民党拒绝。几天后,蒋介石邀请沈钧儒、张乃器和李公朴吃饭。双方在共产党问题上分歧最大。沈钧儒明确拒绝接受救国会对国民党的领导,称其“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团结一切抗日者”。经过三天的谈判,没有达成共识,沈钧儒等人返回上海。

屡次碰壁的救国会,不得不另辟蹊径,却埋下了祸根。本文来源于2011年5月号《看历史:起诉中华民国_影响中华民国的重大司法案件》

联系共产党

第一,救国会与秘密赴沪的中共党员冯雪峰建立了联系。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结束长征,到达陕北。为了保证生存,不可能单纯依靠军事手段,需要有一个拼死求生的政治策略。

此时共产国际指示中国共产党实行新的统一战线政策,过去敌我阶级分明的关门主义,现在变成了灵活的同盟政策。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在西北乃至全国各大实力派之间流转,秘密地与西北最大的地方势力张学良的东北军结成同盟,赢得了一次宝贵的休养生息的机会。与此同时,1935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发表了著名的《八一宣言》,号召中国各党派、各派、各行各业、各军停止内战,组成统一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

统一战线战略制定后,中国共产党还实施了两个主要的统一战线对象,一个是日常活动中经常接触到的张学良的东北军和杨虎城的十七路军,另一个是以救国会为代表的民主知识分子。前者可以在军事上提供最低限度的互不侵犯合作,而后者可以在舆论上赢得全国范围内对中国共产党的同情和支持。

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与救国会“共同抗敌”的号召不谋而合。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民主知识分子迅速向中国共产党靠拢。1936年7月,沈钧儒等四人联合出版了《联合起来反对侵略的几个基本条件和最低要求》,在中共代表团成员潘汉年的鼓动和指示下完成。

这篇文章发表后,毛泽东专门给作者发了一封信,说中共中央同意救国会的宣言、纲领和要求,愿意报名参加,并真诚地与各党派合作,共同努力。

蒋介石对“民族主义”的固执

不同于共产党灵活的统一战线政策。蒋介石对救国会的策略和态度,则僵化得多。

蒋介石的个人政治思想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他深受民族本位主义的影响,“民族至上”占据了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地位。

从民族本位主义出发,蒋介石对人民的个人自由不够尊重。他认为“五权宪法主张的自由不是个人自由,而是整个国家的大自由”,甚至认为“欧美革命要争取自由,中国革命要强调团结”。“中国之所以穷、弱,是因为中国人太自由了。”。

蒋介石也知道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但显然站在后者一边。他说:“传统的自由是用个体隔离的概念来解释的,也就是消极的意思。传统自由只意味着避免干涉;然而,三民主义的自由意味着积极为人民服务和自我发展。在他看来,个人自由的发挥,即使打着抗日爱国的旗号,如果可能危及或破坏国家的大自由,也是不可原谅的。他眼中的国家大自由,是在他和国民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外抗日,在国内统一才能获得的自由。

1936年7月,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把抵抗外来侵略的工作提上日程。蒋介石提出“最后的牺牲”和“最低限度的容忍”,国民党的正面抗战就此上线。后来蒋介石更加努力地推通民众,命令阎锡山、晋军等部门发动绥远抗战,一举拿下白灵寺,取得了部分胜利。

在这个关键时刻,坚持民族至上、积极自由理念的蒋介石显然不能容忍一个社会团体挑战政府领导抗战的话语权,更不能容忍其破坏“外留内留”的总体布局。

救国协会正变得越来越活跃

这时,救国会日益活跃,不仅秘密与共产党联合,而且积极与地方实力派联系。1936年11月,救国会就绥远事变致电张学良、傅、宋、,请他们出兵援助隋,坚决抗日。同月,沈钧儒等三人还以自己的名义称呼李宗仁,称其为“国之栋梁”。他们应该“请求政府停止剿共,出兵援助隋”,同时“帮助日本工厂的罢工工人”。

因为救国会的“告同胞团结,抵抗侵略”,文教界也沸腾了。北平的顾颉刚、钱等六十余人响应救国会,发出八条要求,敦促国民政府抗日。来自上海教育界、商界的褚福成、穆欧初、黄炎培等215人也联合用电回应。

在群众运动方面,1936年9月,救国会组织2000多人走上街头,为援助隋募捐,送去抗日宣传资料。1936年10月鲁迅逝世后,救国会举办了为期三天的群众悼念活动。22日,包括学生、工人、店员、教授在内的六七千人集体悼念鲁迅,高唱《义勇军进行曲》《回家》等歌曲,高喊抗日口号,使鲁迅的葬礼成为当年上海规模最大的抗日救国游行。

与中国共产党的密切联系,地方实力派的积极鼓动,文教界的联合,自办报刊杂志的倡导,发动群众运动,这些行动都一再挑战国民党的忍耐底线。但是由于国内外舆论的压力,国民党迟迟没有动手。

1936年11月上旬,参加工人运动成为压垮救国会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月,上海日本纱厂数万名工人举行抗日罢工。救国会发表声援宣言,组织罢工支援委员会,积极支持罢工。11月18日,日本总领事若山派工作人员找到上海市政府秘书长余鸿春,提出四点要求。第一个是逮捕五个人,包括沈钧儒、张乃器和李公朴,他们是这次罢工的幕后黑手。余鸿春表示,没有确凿证据很难逮捕,日方扬言要出兵。

22日晚至23日凌晨,国民党上海当局终于对沈钧儒、张乃器、、王早石、沙、石良、邹韬奋等7人发动攻击。第一次逮捕是因为证据不足,公安局没有逮捕令,所以只有7人被保释。23日深夜,沈钧儒等4人因涉嫌共产党员再次被捕,张乃器、李公朴、石亮随后自动投案自首。

政治问题合法化

因此,与1932年从政治到司法被动解决的“陈独秀案”不同,“七君子案”从一开始就被强行纳入法律框架解决。

正是在这种政治与法律的两难境地中,当局的行动不可避免地陷入两难境地,漏洞百出。

以逮捕为例,国民党第一次逮捕“七君子”,连具体罪名都没有。法律规定,除了可以当场逮捕的现行犯以外,对于非现行犯实施逮捕,必须向被告人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证上写明逮捕理由和应当交付的法院。然而,根据沙的记录,他是因为没有出示逮捕证而被非法逮捕的。

以管辖为例,张乃器、邹韬奋、石良最初是在法租界被捕的。法租界的拘留所以为这三个人不会因为他们的罪行而被起诉。根据法租界当局与中国政府的协议,嫌疑人不能被转移出境。

江苏高中分校仍将此案移交检察官调查,但仍有三人被宣布不起诉,随后被上海地区法院以涉嫌“妨碍秩序罪”提起诉讼。经过几次往返,法院本身不清楚该案件的管辖权。最终,张乃琦、邹韬奋以涉嫌“妨害治安罪”为由被江苏高级中学分院移送苏州高院,但此罪依法应由当地法院管辖。移交苏州高院显然是管辖错误。

针对逮捕管辖等各种程序性瑕疵,沙评论道:“本案是政治性的,不是法律性的,所以不需要涉及法律问题,而当局会想深入学习,曲折获得法律。但是,根据法律,我们不能被逮捕,以至于一举一动都是违法的,但却让法律的尊严、正义的体面、国家的合法权利一扫而空。”他还说:“虽然这些法律问题只发生在我们的案件中,但它们的影响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正义。这也是中国数百万案例的真实反映。”

爱国主义和对国家的危害

“七君子”被拘留至次年4月,在江苏高院正式起诉。1937年4月3日,“七君子”的羁押期将满。4月2日晚,检察官和书记员一直忙到4月3日凌晨。3日下午,起诉书公布,指控“七君子”涉嫌违反《危害中华民国紧急状态罪》第六条,“组织以危害中华民国为目的的团体,宣传不符合三民主义”。

第一次庭审原定于4月29日,但因前来旁听人数过多而取消。改为6月11日在江苏高院第一刑事法庭开庭。庭审开始前,法院发布了120次旁听证,随后临时决定不公开开庭,除了家属和记者。

为“七君子”辩护的21位律师入选一时,包括嘎拉曾、黎兆福、、江永、、江、刘崇友、张志让等。当时,中国律师的本质几乎就是他们的窝。这些律师曾担任大理法院首席大法官、国会议员、审判长,以及上海、苏州高校法学院院长、教授、律师协会会长。他们可能并不都认同“七君子”的政治观点,但他们还是勇敢进来,慷慨地为“七君子”辩护。

从沈钧儒4月9日的信来看,只有7个人写的一份辩护,由律师协商,委托人起草,决定后由律师签字。7人为律师提供参考文本,对起诉书各条款提供事实和理由,由张乃琦、邹韬奋、王早石起草,7人讨论决定。

6月11日,法院开庭。检察官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列出了十项罪状。

律师的回答开门见山,反驳道:“起诉书...以被告人等爱国行为诬害国家,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破坏法律尊严、违背历史功过的犯罪。”然后逐一反驳起诉书中的十条罪状:

比如起诉书认为“七君子”“故意阻挠中央政府铲除繁文缛节祸害的国策”,而律师辩护称“宣言全文被搜查,但没有这样的说法。翻看上海市公安局给法院的信,可以看到这份声明最早是包含在里面的,起诉书上有它的错误。没想到,4月份,检察官连救国会的原始文件都没看。”

起诉书显示,7人“不承认现政府有执政权,想在现政府之外组织一个政府”,律师则认为“政治权力不同于政府,权力的变化并不影响其组织。随着统一战线的建立,政府的权力扩大了。救国会早前也明确表示“这是政策之争,不是政权之争”。

起诉书还指责大家“鼓吹人民阵线,有国际背景和政治野心”,而律师则认为“人民阵线只是统一战线的提法,国民党本身也提到了统一战线。”……

法庭辩论中,审判长与“七君子”的对质也相当精彩。比如审判长问沈钧儒:“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

沈钧儒:“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被告听不懂审判长的话。"

审判长:“那么,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的口号吗?”

沈钧儒:“我要抗日,求统一。当然,每个人都同意。”

审判长:“你知道你被共产党利用了吗?”沈钧儒:“如果共产党利用我们抗日,我们愿意被他们利用!”

6月11日,经过3个小时的听证,决定第二天恢复审理。但辩护律师以审判长不予重视、采纳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与检察官串通为由,申请审判长回避,庭审中断。直到6月25日,江苏高院对“七君子”案进行了二审,改判为第二刑事法院。法官更新了,除了检察官还是翁赞年。二审后,他没有在法庭上被判刑。

法律问题的政治化

“七君子”落网后,国内外掀起了一股营救和声援的浪潮。

时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冯玉祥,原本与蒋介石分居两地,与救国会的民众有很多联系,所以救援最积极,在南京发起了10万人签名救援运动。国民党中央委员于右任、孙克、李烈钧、蔡元培,广西实力派委员李宗仁、白崇禧也纷纷行动,要求释放“七君子”。

张学良的行为特别特别。根据他的自述,他得知“七君子”已经被捕。他独自乘坐军用飞机飞往洛阳,要求蒋介石释放7人。蒋不同意。张说:“蒋委员长如此专制,残害爱国者,与袁世凯、张宗昌有何区别?”姜回答说:“全国只有你一个人这么看。我是一个革命政府。如果我这样做,那就是一场革命。”

“七君子”落网半个多月后,Xi事件爆发。张学良在通电中说:“上海爱国冤狱爆发以来,世界震惊,全国痛心,爱国被定罪,令人发指。”他还将“立即释放在上海被捕的爱国领袖”列为八项救国主张中的第三项。

同时,新闻界、京沪各界、救国会、共产党等也要求国民党释放“七君子”,开辟救国运动。在海外,来自欧美、东南亚的华侨以及爱因斯坦、罗曼·罗兰、杜威、罗素等国际名人也致电蒋介石等人,要求恢复沈钧儒的自由。张季鸾撰写的《大公报》、《申报》等各大报纸也相继刊登了七君子案的起诉状和答辩状全文。

“七君子”案审理后,宋庆龄等16人发起“救亡图存”运动并发表宣言。他们离不开“七君子”。如果犯了爱国主义罪,愿意和沈钧儒一样,去江苏高院要求拘留。

一个试图纳入法律轨道的刑事案件脱轨,最终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

法律的软化

“七君子”入狱后,国民党优待他们。他们可以在监狱里一起读书、讨论、写作、下棋、唱歌和打架。在Xi事件之前,他们还可以会见家人、朋友和记者。即使被禁止与人见面后,他也可以与家人、朋友甚至蒋介石本人交流。

在与沈钧儒交流的人中,杜和钱昕最为重要。是沈钧儒写的信托申请法官回避,推迟二审日期。杜和钱是沈钧儒调停蒋介石的中间人。比如1937年6月17日,沈钧儒写信给这两个人,说:“还是希望小弟等人坦坦荡荡,向蒋委员长和各方详细说明,请你们继续背对着干。”。在给儿子的信中,沈钧儒还多次要求儿子去看望杜,传达他的心意。

与蒋介石本人的通信,可能直接决定“七君子”的命运。1937年6月13日,沈钧儒等六人签署了钱昕致蒋介石的信任书。上面说:“清盛岳先生、新二先生来看他,说明左军对君儒表现出极大的关怀,深感安慰。君儒等...永远不要反对政府的意图,但这可能是质量问题...运动发起后,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向中央和地方政府吐露心声,导致误解。事后想了想,很遗憾...我真心希望能对君座有一个面对面的看法,表达我的声明,希望得到君座的指示,从而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那么国家和社会才能无罪释放。

6月23日,沈钧儒在接到杜、钱通知蒋介石接见他们的消息后,以七个人的名义写信给蒋介石说:“如果你在的领导下,你可以尽你所能为国家服务,你不会有很大的愿望。”他还说,一旦杜和钱被释放,他们将会见主席,听取培训。并将于几天后在法庭上宣读,第二份答复附后,请“审查”。

7月16日,沈钧儒给儿子写信说:“姜似乎有一种在等我的领悟。杜、钱昕、曾两次来苏传达蒋的意图,让我在庐山等一个采访。而中央和地方党的部门似乎不愿意等待蒋军直接解决,造成各种破坏。所以要定罪,要写悔过书,定罪后要送到自省法庭,去庐山还要宣布。就是把我们的等待改成自省庭,所以我们尝试拒绝一切,所以我们要去庐山...无论如何,拯救国家是无辜的,我们必须为之奋斗...最近庐山有很多人为我说话。卢沟桥事变发动后,空似乎有所好转,可能1月左右会有解决办法,不知道告诉你。”

沈钧儒的判断是准确的。随着“七七事变”的爆发,国内政局已经不再是“七君子”被囚禁时的局面。原来“救国会”加入了蒋介石最忌讳的共产党,现在成了国民党的联合对象。由于政治环境的变化和各自立场的松动,一起源于政治原因的案件在法律层面得到了软化。

7月31日,苏州高院停止对沈钧儒等人的羁押,取保候审。8月1日,沈钧儒等人计划去南京与蒋介石会面,但没有蒋复典,他们没有去。

出狱后,“七君子”内部分裂。起初张乃器淡出,后来干脆退出救国会。原因是会议中共党员太多,救国会在政治上完全跟随共产党,但他不想被控制。王早石认为国民党曾经抗日,救国会没有必要继续存在,后来他对救国会的活动也不再热心。之后,邹韬奋死,遇刺身亡,沈钧儒、石良、沙坚持到最后。

1937年9月,国民政府修改了《危害中华民国紧急状态罪》,删除了“宣传不符合三民主义者”为犯罪的条款。1939年1月26日,四川高院第一分院检察室宣布撤回对此案的起诉,“七君子案”在司法程序中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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