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目人现在是什么民族 明朝与色目的民族关系
由于元朝统治者实行“四人制”,“色目人”兼容各种文化基因,被元政府任命为社会的管理阶层,如收税、管理城市等。朱元璋执政时,要求色目人嫁给其他民族。
法律文件中规定:“色目人,生活在中国,允许嫁给中国人,不允许嫁给自己。”而且,朱元璋还“引进”了伊斯兰教,逐渐取代了此前回族信仰的“祆教”,即波斯摩尼教,并修建了南京京觉寺,供回民开展宗教活动。
在朱元璋的推动下,“色目人”进一步与汉族融合,吸收了汉族的文化传统,使其不断壮大。这种促进民族融合的政策反映了特定时代的政治需要。但是,并不是明朝所有的皇帝都有朱元璋那样的眼光和胸怀,能够真正认清一个民族的崛起,并且能够包容它。
色目人是元代中西亚、西亚、欧洲各民族的总称,也是元代四大民族之一。广义而言,除蒙古、汉族、南人外,西北各民族都被认为是色目人。
包括突厥人、粟特人、吐蕃人、党项人、契丹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犹太人、基督教徒和被蒙古人征服带入大蒙古国的斯拉夫人。其中,中亚的土耳其人最多,波斯人最多。
色目人后来经历了蒙古人,维吾尔族和汉族的大规模混血形成了回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的最早来源,成为后来的回族。根据元代人口分类,元代社会阶层中,色目人低于蒙古人,高于汉人和南人。元太祖成吉思汗西征时,色目人赛典赤·赡思丁引钱起迎降,太祖称之为“赛天池”。元朝时,色目人被重用,他们生活在汉代关中。许多高官厚禄,伟大的贾大驾。
元朝政府虽然没有组织任何识别民族成分的活动,但一般将不同时期被征服的地域群体分为四个群体:蒙古族、色目人、汉族和南方人。因此,“色目人”一词有时指西域人,有时指蒙古人。日本学者坂本吉田认为,元代户籍制度中没有蒙古、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平行的分类。
“四人制”是元朝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对汉族等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民族歧视政策而建立的制度。蒙古人被列为统治民族的第一阶级。其次,根据被征服民族的时间顺序,将其分为三个等级:色目人、汉人、南人。并认为第四阶级的政治待遇不同,他们在官职、科举、刑法方面都有不同的待遇。
“四人制”一词最早是由民国学者涂济在《梦吾尔史记》中提出的。屠呦呦是为清朝写历史的清朝官员。虽然学术界没有发现元朝采用四人制的法令,但这种划分在一些政策法规中有所体现。汉人和南方人是不允许留在禁卫军当兵的,只能当二等仆从当官。只有吕、石、何等汉族高官。
根据元朝的一些法令和法律,蒙古人在法律上享有特权,而汉族人和南方人在法律和科举考试上没有区别。汉人在选拔和提拔一些地方官员时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信任,这相对于南方人来说会有一些轻微的优势。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