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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人食人的可怕事件:竟将活人粉碎作军粮 唐末人食人的可怕事件:竟将活人粉碎作军粮

导语:唐末吃人的可怕事件:把活人砸成军粮!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在原始蒙昧时代,或者说封建社会初期,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活人被当作祭品,然后被分割吃掉;杀死或吃掉被俘的敌人并不少见。这种食人行为在西非、中非和南太平洋群岛仍然很流行。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完全被荷兰人控制之前就在市场上卖人肉。在战斗中获胜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并为人肉举办宴会也很常见

唐末吃人的可怕事件:把活人砸成军粮!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在原始蒙昧时代,或者说封建社会初期,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活人被当作祭品,然后被分割吃掉;杀死或吃掉被俘的敌人并不少见。

这种食人行为在西非、中非和南太平洋群岛仍然很流行。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完全被荷兰人控制之前就在市场上卖人肉。在战斗中获胜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并为人肉举办宴会也很常见。然而,在社会进入文明状态后,这种骇人听闻的行为却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反人类的罪恶。

虽然中国被称为一个古老的文明,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一直有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肖伟》载:“夫义雅是调和物与公,公曰:‘但蒸婴儿不可。”然后,蒸他的第一个儿子,并提供给公众。“为了讨国王欢心,非常会做菜,后来被认为是中国厨师始祖的易亚,把儿子杀了。精心准备了一道菜,带到了皇宫。

暴虐的纣王,那个挖出他心脏的家伙,曾经把季昌关在监狱里。为了考验自己的忠诚,他宰杀了自己的一个儿子,把他剁成一个非常细的糯米糕,包在一个蛋糕里,而姬昌竟然把所有的肉饼都吃了。

三国时刘备有难,逃到山村。一个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什么好招待的。他迅速杀了妻子,切下肉,煎了一道菜来满足刘备的饥饿。第二天走的时候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还像被宰的猪一样吊在厨房里!

没想到,9世纪后的唐朝,白居易的《秦中吟》,其七《轻肥》,出现了“衢州人吃人的时候,正是江南大旱”。在中国人越来越文明发达的同时,把吃人的丑恶现象写进诗里,真的很吓人。

《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绥阳被围:“巡警饿死,幸存者俱疲。巡视出来爱嫔妃,说:‘你饿了好几年了,可是忠义下降了很多。“我讨厌不剪肌肉吓唬大众,但我宁愿珍惜一个妃子,坐以待毙,看着人们挨饿,”就是杀着大饷,坐都哭。巡逻新疆做吃的。远远的,他还杀了奴才喂马前卒,直到罗阙挖鼠煮铠弩充饥。”“围攻久了,一开始杀马,两败俱伤,女方年老体弱,吃三万人。人知道自己要死了,却没有身边。城破,遗民只有四百。"

再怎么名正言顺,一个3万人口的睢阳市,最后只剩下400人。读到这里,黑暗、压迫的感觉,甚至血管里的血液,都会停滞不前。但在史官笔下,“只有四百”,就结束了。文人能以如此冷静的笔调写出这场可怕的悲剧,真的让人感到愤怒。张勋坚守睢阳,直到城被攻陷,不屈而死。他的名声永存,他的正直可以追溯到古代。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在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自相残杀,吃人的现象,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应该想当然。

有没有可能因为“正义”这个宏大的理由而随意犯下反人类罪?《子·同治鉴》卷220曰:“议者或罪人巡守睢阳,不相食,如一人完整。”说明当时有人持有不同观点。清朝王夫之说:张勋“舍命为国,血战护江护淮”的功绩“在颜高卿、李成之上”。但他甚至认为“守孤城,放弃外援,粮尽饥,君子在此,唯命是从”和“过了这一关,就能住自己的房子,当个贼就够了。无论城市生或死,人们都会互相吃饭”。

所以,他的结论是:“吃人不是不厚道。”王夫之发出这样的讨回公道的呼声,更多的是对离开湘西40年,建石室写书而不是做官的明遗民的崇敬。不屈不挠,他似乎很欣赏这种为了崇高目标的牺牲。但他谴责这种吃人的现象。如果连最起码的人文精神都不存在,人性就消失了,兽性就张扬了,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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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望历史,吃人的可怕事件在唐后的宋朝和宋后的元朝依然层出不穷,真是中华文明不光彩的一页。

北宋末年,“靖康丙午五岁,金帝乱。1967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京镇千里之外,不可能得到大米。小偷,官兵,甚至居民互相吃得更多。人肉的价格比狗和豺狼还低。胖的才一万五,全身突然觉得是蜡。老瘦子的“闲火”,女人的小艾,取名“不羡羊”,孩子叫“和骨腐”,一般用途是“二脚羊”...杀戮、焚烧、溺水、饥饿、疾病、流行病和死亡,再加上相互吞噬,杜少陵称之为“葬礼和死亡”,并深信不疑,但他没想到老眼睛会在这个时候看到它。

元末“天下兵为阴,淮右军为食人,以子女为重,男女次之。或者坐在两个缸之间,把火逼到外面。或者在铁架上炒。或者绑住手脚,先用滚汤浇,但要用竹笤帚刷掉苦皮。或者放在袋子里,放在巨大的锅里煮。或者制造事端淹死。或者男人停止断腿,女人剜胸。太酷了,说不出口。总名如肉。”

明末,“蜀饥,民食。第一,徐炳和丁海,甚至在30岁就枯竭了,更糟糕。千里裸地,一桶糯米价二十金,一桶荞麦价七八金,很久没有卖家了。一枝蒿的叶子已经耗尽。有时候有两升包裹的珍珠,轻松的一面并不危险;有的持有几百金的人,买够了也不会死。于是人吃人,路饿,被扒走。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贼杀。”

直到清末,吃人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20世纪初,辛亥革命前夕,与秋瑾同时起义的光复会革命集团徐锡麟,刺杀满清政府统治下的安徽省省长恩铭,率领学生军,攻占军械局,全身子弹被捕,最后被击毙。我的心和灵魂都被恩铭卫队的鹰和狗挖出来炸了,太可怕了。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整个封建王朝的历史上,农民起义和统治者的疯狂镇压是因为他不愿意退出舞台而发生的对抗。无休止的战争,无休止的自然灾害,大大小小屠夫的毁灭性疯狂,构成了中国人的苦难岁月。

虽然,总的来说,人类的进步文明和社会的成熟是历史的大趋势,不会有倒退。但是,在前进的过程中,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倒退和逆转的可能。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中国这片土地上的食人族终究不能少。否则,正如唐太宗时魏徵批驳冯德彝所说:“古人若朴素而渐疏,至于今,则应化为鬼。”

所以在四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下,食人的邪恶本质一直隐藏在中国的基因系统中。一有机会释放,残毒依然存在,新的食人族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当“文化大革命”使中国接近陈箓时,被蛊惑的邪恶压倒了良知、理性,至少是善良。不是发生过很多类似“人和动物不一样”的恶行吗?

在中国人经历的诸多苦难中,最大的就是吃人,上一个朝代发生的这类人间悲剧都是在唐末。唐末,所有食人族都不如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在他失败前夕包围周琛的近一年时间里,他用机械化的方法粉碎活人,用人肉作为口粮供给他的攻城部队,以确保他的叛军的战斗力,从而为从未见过和从未见过的人创造了食人的记录。

这种骇人听闻的食人记录是中国最高的,也可能是世界最高的。

根据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的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为,具有革命和进步的意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从毛泽东提倡的二分法来看,革命领袖在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屠夫比不上他,他也输不起,取的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用“敲骨吸髓”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同类相食。

唐胡璋曰:“隋末乱,狂贼朱灿,起于项、邓之间。他一万块钱的年纪就饿了,无处可去,人民吃。魅力是一个巨大的青铜铃铛,驱使男人和女人上蹿下跳。杀贼可以是200石,煮人肉。生命在此。”

据《旧唐书》:“贼头,皆锐悲,去屠残,焚县城。西至关内,东至青翠齐整,南至江淮,北至渭水,鱼烂鸟散,人迹罕至,惊珍遮野。贼缺粮,存为民,军士出,故咸。”

不管是黄巢之前的朱灿用200石青铜铃铛煮人肉,还是黄巢之后的秦宗权,都不如黄巢把人的尸体腌制成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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