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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白劳与黄世仁 杨白劳欠钱不还“违约” 为什么大伙都恨黄世仁

导语:浅白地说,建国前,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土地,财富主要集中在少数有钱人手里,大多数人是贫困和极度贫困的穷人。这有些像今天的印度,但总体上比今天的印度更贫穷。有钱人通过索取过高的利润来残酷地剥削穷人,黄世仁之流靠放高利贷盘剥杨白劳。当然不排除有些地主勤劳能干,对人不赖,但从整个中国来说,地主阶级与贫苦农民的关系是剥削与被剥削

浅白地说,建国前,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土地,财富主要集中在少数有钱人手里,大多数人是贫困和极度贫困的穷人。这有些像今天的印度,但总体上比今天的印度更贫穷。有钱人通过索取过高的利润来残酷地剥削穷人,黄世仁之流靠放高利贷盘剥杨白劳。当然不排除有些地主勤劳能干,对人不赖,但从整个中国来说,地主阶级与贫苦农民的关系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且穷者越穷,富者越富,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的社会不仅不公平,还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很难让所有社会成员都过上好日子。

为了改变这种社会形态,让有钱人把钱财拿出来均贫富是不可能的,只有依靠贫穷的人们,采取暴力手段闹革命,使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建成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如同我们国家做的这样。

这个道理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来的,列宁、斯大林领导俄共实践的。中国的许多有眼光的人们看清了这一点,组建了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闹革命。这些有眼光的人很多都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整个国家的未来而走上了革命道路,领导劳苦大众历经艰辛,终于打出了这片天地,建立了新中国,并使中国取得了今天的成就。

经常有人把解放前的黄世仁与杨白劳拿到今天的环境状态下说事,这往小了看是想说欠债应该还钱,杨白劳应该还黄世仁的债;往大了看是想证明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合理的,中国应该回到解放前。这是很荒唐的,是反动的。有些朋友说的好,这等于说套路贷是合理的,强取豪夺是合理的,黑社会是合理的。

为黄世仁翻案的多是当年地富反坏右的后代,属于不同阶级,立场当然不同。他们认为剥削有理,剥削应该的。

这里关键要分清钱钱的性质,合理欠债还是强取豪夺的非法占有欠债。高利贷者昧良心用非法手段骗取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何法律不支持且要追究刑事责任?杨白劳的负债有很大成分的被强占性,因此人们同情支持杨白劳,这与合理债务守约是本质不同的两回事。

因为时代需要,当时刚建国,百废待兴,需要把资源重新分配,过去叫打土豪,黄世仁就是土豪的代名词,而且全国很多演员巡回演出,让人民心中对黄世仁增加仇恨,打土豪才能打出最好的效果。但以现在人的想法首先错在杨白劳,先不说黄世仁的钱是不是高利贷,但一定是有利息的,并且杨白劳是知道并自愿借的钱,有理有据。很多欠钱不还的人喜欢狡辩指责对方是高利贷,现在真正需要保护的则是黄世仁,网贷则不同,许多网贷的资本是靠社会中众筹出来的,资质不全,就在借款条陈中做手脚,谋取暴利,对还不起的人进行骚扰,破坏负债人的名誉,这是要打击的。杨白劳和黄世仁都不值得同情,唯独喜儿才是受害者。

杨白劳“违约”只是黄世仁的一面之辞,横竖有钱之人,可以无限放大受害人的理由,原因嘛,大伙都晓得:拿钱手短,吃人嘴短。穷人理屈。恶人们自然声音就大。现代,我们在影视上看见的电影或电视不也都是如此,一个主子如黄世仁带着几个五大三粗,凶神恶煞的帮凶,哪个声音不大,哪个啰喽不是凶神下凡?!如今谈“违约”是现代银行的理念,也是资本家吸血的理由,他们巴不得你违约,从中可以捞取大量的不义之财。劳动人们称之为“剥削”,资本家的理由非常堂皇:你失去信用,就该罚!但是杨白劳是不是故意“失信”的呢?还有待讨论。二块现大洋对于杨白劳是个不小的数目,特别是一个上餐望不到下餐的人,并且还有一个小女要养。在农村,像杨白劳种点田,且在过去种田只是靠天吃饭,是丰年还是欠年都很难说。丰年把租子一交,就所剩无几,可灾年还是大多数,不但饭吃不上,还有租子要交,像这样,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如杨白劳者自然而然成了违约者。杨白劳违约的结果是命都丢了,喜儿被黄世仁“性侵”。难道杨白劳的“违约”该如此大吗?!资本家为了把“剥削”变得合法化,可以把杨白劳的贱命看作不是命。

杨白劳欠钱不还“违约”,为什么大伙都恨黄世仁?感谢好友的提问!关于这个问题,我来说一点我个人的看法吧!

一,我认为,一个社会不能抛开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去讲法律,那就是大错特错的了!那么今天说杨白劳欠钱不还“违约”的判断标准,就是抛开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基础来进行判定的“违约”,这是因为,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问题就上升到国家政权的政治层面上了!法律层面上的判定如果与国家的政权相矛盾时,那么这个法律判定是错误的!所以,前面说的杨白劳欠钱不还的“违约”的认识是犯了政治错误的!司法和法律是为这个国家的政治服务,那么法律判定错对的前提是政治!不讲政治的法律,就是错误的法律!我们当下的政治生态是劳动人民做主的一个政权!自然就是反对剥削和压迫的了!而劳动人民痛恨黄世仁就是反对剥削和压迫!问题就这么简单!

二,当年,杨白劳时代,那个时代的政治是为以黄世仁为代表的地主恶霸阶级服务的!劳动人民被地主恶霸阶级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是所谓的“合法”的,这就是政治为地主恶霸阶级服务下的法律判定的错与对了,被剥削者就成了违法犯罪者了!所以,不管哪个时代,法律就不能凌驾国家的政治基础之上来讲法律的,那就是大错特错的了!今天,我们国家政治基础就是广大的劳动人民,那自然法律也要服务于广大劳动人民才是!我就回答到此,欢迎大家批评,谢谢!

杨白劳久钱还违约,为什么大家还恨黄世仁?这里有个社会背景必须弄清楚,离开当时的社会背景来谈借款还款的问题,就不可能理解大家为什么同情欠钱的杨白劳,痛恨债主黄世仁。杨白劳与黄世仁的事情发生在解放前,即私有制的封建剥削制度。黄世仁是地主恶霸,凭借着有利压迫地位,对他管辖地方的农民进行剥削和压迫,扬白劳只是受压迫其中的一分子。在农村地主压迫生活极其艰难困苦的贫穷农民,以放高利贷的形式开展,不劳而获,过着奢侈生活,而百姓却不仅付出艰苦的劳动,收入甚微,入不敷出,为了种地因而向地主借款购买农耕所需要的用品。遇上了灾年,棵粒无收,还不了借款,这就题目所说的"违约“。做为剥削阶级的地主不顾百姓的死活,上门迫债,这是毫无人道的表现。所以,大家还是痛恨黄世仁!这是痛恨那个人吃人的旧社会啊!

先看个问题:如果你急需钱时,我借你5万,约定第二年你还我10万,这种你情我愿的事,为什么任何国家会明令禁止呢?因为这种''你情我愿''本身就是不正常,也不对的。这个就是绝对自由主义最大的弊端:在绝对自由主义下,必然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与压迫。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很多''你情我愿''的事情,实际上都是强者强加在弱者身上的,弱者在现实面前无可奈何,只能接受。现在回到刚开始的问题,借5万还10万,在你急需钱时有得选吗?如果没得选,这种“你情我愿”实际上已经是强者对弱者的剥削了。是国家必须明令禁止的行为。所以国家才会规定借贷利息的上限,避免出现高利贷。。下面看看杨白劳和黄世仁的事。杨白劳欠钱没错,“违约”也没错。但这个“约”本身却有很大问题。因为这是杨白劳无法选择的情况下签订的剥削条款。黄世仁有得选,杨白劳没得选,而黄世仁选了最能剥削价值的方式。而这种剥削的选择是不义的,不仁的,不被社会价值所认可的。所以主流观点都会站在杨白劳的一边。更何况后面黄世仁还打算拿剥削条款当新的剥削工具,进一步剥削杨白劳,逼迫杨白劳出卖亲人,就更不可能被认可了。

49年前,和49年后,很多概念是不一样的。49年前可以成立军队,49年以后就不可以了。

如果要用49年以后的概念去要求49年以前,那就不对了。所谓违约,所谓剥削,都是如此。

把49年前的概念,或者把49年后的概念拿来混着用。比如题主的所谓违约,这样提问题,不是糊涂就是别有用心。以此来否定49年前的革命。

为什么呢?简单说:49年前许多不好的东西,我们已经用人民的法律形式来规范了。而49年前,不可能有人民的法律。

即便现在还有杨白劳和黄世仁的问题,也不能用49年前的办法解决。要用49年后的办法解决。即人民法律的办法。

49年前伸张正义的办法和49年后截然不同。

因为政治宣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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