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风云人物>正文

明朝三司 明代的三司会审指的是哪三司?

导语:  “三司”是指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这三个中央司法审判机关。  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它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凡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使会同审理,最后由皇帝裁决的制度。  刑部为六部

  “三司”是指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这三个中央司法审判机关。

  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它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凡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使会同审理,最后由皇帝裁决的制度。

  刑部为六部之一,掌法律刑狱;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掌刑狱案件审理;都察院为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

  三司会审一般由皇帝下令,三大司法机关承命,审理结果报请皇帝批准执行。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明代于谦 明朝于谦为什么被杀?下一篇:历史上的西施 西施简介 历史上真的有西施这个人吗?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