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山东行政区划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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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山东省的行政区划: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建立了中华民国。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并向中外宣布其为中华民国元年。
当年2月,袁世凯窃国,民国临时政府迁至北京。
这一时期,山东的行政区划沿袭了清末的旧体制,包括3条路、10个都道府县、3个直隶州、8个都道府县和96个县。
到1913年1月,北京政府废除了清政府和国家,而是采用了道教制度,分为省、道、县三级。
山东由原来的“济东台武林路”“伊彦曹集路”“登来青教路”改为代北路、戴南路、鸡西路、胶东路等4条路,共辖107个县。
1914年6月3日,内务部根据袁世凯的申请,发布了省和路的名称,将代北路改为济南路,代南路改为济宁路,鸡西路改为东侧路,胶东路保持不变。
每个辖区是:
济南路下辖27个县,分别是历城县、章丘县、邹平县、淄川县、常山县、桓台县、齐河县、祁东县、济阳县、长清县、博兴县、高远县、博山县、泰安县、莱芜县、新泰县、肥城县、惠民县、阳新县、无棣县、宾县等。
济宁道下辖25个县,分别是济宁县、资阳县、曲阜县、宁阳县、邹县、滕县、泗水县、汶上县、歙县、金乡县、嘉祥县、鱼台县、岚山县、郯城县、费县、蒙阴县、莒县、沂水县、菏泽县、曹县
东岛下辖聊城、唐邑、博平、茌平、清平、莘县、冠县、馆陶、高唐、恩县、临清、武城、夏津、邱县、德县、德平、平远、禹城、陵县、临沂等29个县
胶东路下辖26个县,分别是浮山县、蓬莱县、黄县、栖霞县、招远县、莱阳县、穆平县、文登县、容城县、海阳县、叶县、平度县、威县、昌邑县、胶县、高密县、即墨县、宜都县、临淄县、广饶县、寿光县,
北伐战争结束后,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放弃了省县两级的道路系统。
1928年,济南发生“五·三惨案”,山东省政府在泰安成立,孙良诚任主席。就职前,他于6月1日在泰安省政府宣誓就职。
1929年,省政府在济南重新成立,陈任省政府主席。
同年,济南被定为城市,青岛被定为特殊城市。
1930年,青岛特别市被定为直辖市,阿哈瓦正式从英国收回。
当时,该省管辖108个县。
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行政督察署暂行条例》,规定行政督察署设在省以下,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
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行政督察署组织暂行条例》;同年,山东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设区的市行政督察办公室设置暂行条例》,将全省划分为12个行政督察区,每个区设一名专员和一名治安指挥员。
但当时只在集宁、菏泽、临猗设立了3个专办,次年又分别在临清、惠民、聊城、穆平设立了4个行政督察室。
其他区不成立,卢沟桥事变爆发。年底,省政府流亡泸西。
七七事变前的七个行政督察处及其管辖范围如下:
第一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济宁县;主导济宁县、汶上县、东平县、嘉祥县、鱼台县、滕县、邹县、资阳县、曲阜县和宁阳县。
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办公室设在菏泽县;主导菏泽县、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金乡县、巨野县、郓城县和鄄城县。
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办公室设在临沂县;临沂县、沂水县、郯城县、歙县、费县、莒县、日照县、蒙阴县等8个县。
第四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临清县;领先的13个县包括临清县、清平县、馆陶县、邱县、平远县、虞城县、齐河县、恩县、德县、高唐县、县、婺城县、长清县。
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办公室设在惠民县;主导惠民县、阳新县、宾县、商河县、清城县、高远县、桓台县、常山县和邹平县。
第六条区行政督察专员办公室设在聊城县;主导聊城县、博平县、茌平县、唐邑县、冠县、潮城县、冠城县、蒲县、范县、寿章县、阳谷县和莘县。
第七条区行政督察专员办公室设在穆平县;领先穆平县、荣成县、文登县、海阳县和浮山县。
其余各县,仍为省直属。
行政检查专员办公室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继续南侵,很快占领济南。
韩复榘不战而逃,沈鸿烈任山东省政府主席;省政府也迁离济南,流亡曹县、东阿、惠民,后流亡沂水东丽店。
此时,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设立了鲁西、鲁北、胶东三个行政公署,分为十七个行政督察区。1938年至1942年,各区相继成立了行政监察专员办公室。
第一行政监督区辖邹县、滕县、宁阳县、资阳县、鱼台县五县;
第二行政监督区管辖济宁县、嘉祥县、巨野县、运城县、寿章县、东平县、汶上县等7个县;
第三行政监察区辖临猗县、蒙阴县、莒县、日照县、沂水县五县;
第四行政监察区辖平远县、恩县、德县、虞城县、齐河县、长清县、邱县、高唐县、夏津县、武城县、临清县、清平县、馆陶县等13个县;
第五行政监察区管辖无棣县、利津县、沾化县、乐陵县、德平县、临猗县、陵县等7个县;
第六行政监察区辖茌平县、博平县、唐邑县、冠县、阳谷县、莘县、潮城县、肥城县、平阴县、东阿县、聊城县等11个县;
第七条行政监察区辖荣成县、文登县、穆平县和浮山县:
第八条行政监察区辖长乐县、安丘县、宜都县、临朐县、蔚县五县;
第九条行政监察区管辖栖霞县、蓬莱县、黄县和招远县;
第十条行政监察区管辖宾县、阳新县、惠民县、商河县、清城县、高远县、桓台县、常山县、邹平县等9个县;
第十一条行政监察区辖曹县、金乡县、单县、成武县四县;
第十二条行政监察区辖章丘县、历城县、祁东县、济阳县、淄川县、博山县、泰安县、莱芜县、新泰县、桓台县等9个县;
第十三条行政监察区辖海阳县、莱阳县、即墨县、平度县、叶县五个县;
第十四条行政监察区辖蒲台县、博兴县、广饶县、寿光县、临淄县五个县;
第十五条行政监察区辖郯城县、歙县、费县、泗水县、曲阜县五个县;
第十六条行政监察区辖菏泽县、定陶县、范县、蒲县、管城县五个县;
第十七条行政区域为督察区,辖昌邑县、交县、高密县和诸城县。
全省辖3个行政区、17个行政监督区和107个县。
行政督察区
1945年,何思源任省政府主席时,取消了鲁西、鲁北、胶东三个行署,在鲁北、鲁西北、鲁西、鲁南、鲁中、鲁东设立了六个府署。
鲁北为第一办公室,领导第五、十、十四区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鲁西北为第二办公室,领导四区、六区两个行政督察办公室;鲁西为第三办公室,领导第二区、第十一区和第十六区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鲁南为第四办公室,领导第一、第三、第十五区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鲁中为第五办公室,领导第八、十二、十七区的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鲁东是第六办公室,领导第七区、第九区和第十三区的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
与此同时,烟台行政区、李广占地垦区和临泉丘特区也相继成立。
该省管辖6个政府机关。
有17个行政监督区,107个县,1个行政区和2个特区。
日本投降后,1946年9月,济南市划归第十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济南。
当年10月22日,何思源调任,王任省政府主席。
1947年3月至8月,王调整了山东的行政区划,裁撤了6个府衙,在鲁东、鲁西南设立了2个府衙。
鲁东行署管辖三个行政监督区,包括第七区、第十三区和第十七区;鲁西南行署辖五个行政监督区,包括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十一区和第十六区。
取消了9区和12区两个行政监管区,调整了其他区的区划。
调整后的分区为:
资阳县、曲阜县、邹县、滕县、泗水县、易县、鱼台县为首批行政检查区;
济宁县、嘉祥县、汶上县、东平县、巨野县、郓城县、寿章县为第二行政检查区;
郯城县、临猗县、沂水县、日照县、费县、莒县为第三行政检查区;
长清县、齐河县、平远县、禹城县、高唐县、邱县、馆陶县、临清县、武城县、德县、恩县、清平县、夏津县为第四行政督察;
乐陵县、德平县、沾化县、陵县、临猗县、商河县、阳新县、无棣县、利津县、惠民县、彬县为第五行政检查区;
东阿县、平阴县、茌平县、阳谷县、冠县、潮城县、莘县、博平县、唐邑县、聊城县为第六行政检查区;
浮山县、海阳县、穆平县、荣成县、文登县为第七行政检查区;
潍县、昌乐县、安丘县、宜都县、临朐县、昌邑县为第八行政检查区;
历城县、章丘县、淄川县、博山县、祁东县、常山县、济阳县、庆城县、邹平县、高远县和桓台县为第十个行政检查区;
曹县、金乡县、单县、成武县为第十一行政检查区;
即墨县、莱阳县、黄县、蓬莱县、招远县和栖霞县为第十三个行政检查区;
寿光县、临淄县、广饶县、博兴县和蒲台县为第十四行政检查区;
泰安县、莱芜县、新泰县、宁阳县、肥城县、蒙阴县为第十五行政检查区;
菏泽县、蒲县、定陶县、管城县、范县为第十六个行政检查区;
交县、高密县、平度县、诸城县、叶县为第十七行政监察区。
济、烟、威为省辖市,同时设立临泉丘政治局和李广占地垦区。
青岛是直辖市。
全省辖2个行政区、3个省辖市、15个行政监督区、107个县、1个政治局和1个垦区。
1948年6月,鲁东和鲁西南的行政公署被撤销。
仅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第八区、第十区、第十一区、第十四区、第十五区、第十六区等。留下来,其他所有的区都因为委员的垮台而消亡。
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山东省政府主席王被解放军活捉,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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