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鑫 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亵怎么回事 李炳鑫背了大黑锅
上周末,一条“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亵”的消息在微博上窜上热搜,作家陈岚爆料称有网友在南京南站候车室看到一男子公然猥亵一名小女孩,不断的在女孩的胸部以及裙中摸索,更可怕的是女孩的父亲就在旁边,看到此景竟没有制止,女孩的反应也很麻木……就此事,网友们开始人肉其猥琐男,没想到一位叫做李X鑫的大学生背了大黑锅……
知名作家曝光:年轻男子当众猥亵小女孩,8月12日20:46 ,作家陈岚在微博发布了一则网友投诉,在南京南站候车室,一年轻男子竟然当众猥亵一名小女孩,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以下为微博全文
微博热门
网友评论:这么明目张胆,不能忍!
有网友看到这则博文后,作了评论:
有的网友则提出“我怀疑是亲妹妹,
不是亲戚家的孩子。
辟谣
警方:“人肉”等过激行为同样是一种“暴力”
据江苏新闻广播记者采访得知,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都已获知这一情况,并安排了人员进行调查。
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宣传科莫静警官告诉记者,警方已经与拍照片的网友取得了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且已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进行查找。由于网友拍摄的照片信息较少,现在还需要找到涉事男青年和小女孩身边的两位成年人进行核实,以便确定事情的性质。莫静警官表示,有进一步的进展将及时向公众发布。
另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也转发了这条微博,并表示南京铁路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官方微博及时回应、展开调查,请网民安心等待;“人肉”等过激行为同样是一种“暴力”,不应采用;家长,孩子必须了解未成人防性侵相关知识和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
律师称男子可定性为猥亵,父母应被追责
据报道,南京一位律师表示,按照微博上的照片来看,年轻男子确实涉嫌猥亵女童,但具体的还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后进行定性。
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旁看到的父母监管不力,也将要被追责。“如果是养女,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剥夺其养父母的抚养权。”律师表示,不过,考虑到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动作的危害性、隐蔽性,也不排除给予嫌疑人治安处罚的可能性。
这样公然猥亵实在是太可怕了,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少关于孩子性教育的内容。小编觉得,孩子家长在旁的不为所动以及小姑娘被猥亵仍然麻木的表现直接表明了我国目前性教育的缺失,你嫌性教育太早,坏人不会嫌你孩子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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