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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案 孙志刚事件家属获巨额赔偿 最低50万元但换不回人命

导语:说起孙志刚事件,可以说是时尚最冤的案件了,因为在孙志刚仅仅是因为没有拥有广州的暂住证而被押送至收容所,还在短短的三天的时间内离奇死亡!实在是是令人匪夷所思,当时事情已经曝光便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但是后来终于得到平反,孙志刚事

说起孙志刚事件,可以说是时尚最冤的案件了,因为在孙志刚仅仅是因为没有拥有广州的暂住证而被押送至收容所,还在短短的三天的时间内离奇死亡!实在是是令人匪夷所思,当时事情已经曝光便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但是后来终于得到平反,孙志刚事件家属获巨额赔偿,但是依旧抹不去心中的痛!

一、孙志刚事件

律师方表示他们不方便透露,因为根据他们和政府达成的协议,这个具体的情况,由政府统一对外进行公布,所以呢,在这个审理当中,他们放弃了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据悉,按规定,孙志刚事件家属获巨额赔偿国家赔偿的最高数额不能超过50万元,但庭下调解就可能超过这个数。

三、孙志刚事件后国家修改宪法

“孙志刚事件”和三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事件,也许将被记入中国依法治国的历史之中:这是中国公民首次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由此引发的关于全国人大应当尽快启动违宪审查制度的讨论,也将对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由“孙志刚事件”引发的三位公民上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是否违宪,许多人认为此举可能促进违宪审查机制的启动。那么三位公民的建议书命运会如何?最终能否真正启动违宪审查机制呢?

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下,公民的建议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专门委员会认为被提请审查的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事情的结果可能是: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审查后,若认为《收容遣送办法》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即可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由国务院自行决定撤销或修改。《收容遣送办法》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然后被撤销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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