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时陆母提出的三个条件:第一第二很正常,第三让两人尴尬了一辈子
民国时期,随着旧时代的结束和新思潮的洗礼,无数青年男女以自由恋爱为最高追求,打破家庭包办婚姻的束缚,寻求自己的爱情,于是出现了许多才子佳人的故事。
但当时的年轻人,虽然激情四射,但是冲动鲁莽,所以并不是每一对“自由恋爱”的男女都能取得好的结果。比如诗人徐志摩和名人陆小曼的婚姻就是这样。
和很多传统家庭一样,徐志摩是“父母之命”,娶了第一任妻子张幼仪。不幸的是,张并不是徐志摩的情人,不久便离家求学,结识了才女林。为了追求林,徐志摩毫不留情地与怀孕的张幼仪提出离婚。张幼仪看到许的冷酷无情,也同意了。
众所周知,林银辉娶的是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而不是徐志摩,徐志摩深受其害。然而,徐志摩很快就遇到了他生命中的另一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和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弟子,他们经常有交往。时任国民党军队少将和哈尔滨警察局局长的王赓忙得顾不上照顾妻子。陆小曼不是传统的三从四德的女人。虽然是女人,但她还是在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结果徐璐一拍即合,坠入爱河。
虽然王赓没有尽一切可能照顾陆小曼,但他深爱着他的妻子。看到恢复无望,他心灰意冷,同意离婚,帮助徐志摩和陆小曼。而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却遭到了陆家人的强烈反对。但后来徐志摩邀请胡适为他求情。因为胡适的面子,陆小曼的母亲愿意放手,但徐志摩不得不答应三个条件:
第一,婚姻的成本是自理;第二,婚后相安无事;第三,必须请梁启超作证。
前两个条件很容易实现,第三个更难。梁启超历来十分重视婚姻中的贞节观念。他从一开始就鄙视徐志摩大三的行为。然而,考虑到自己的儿子林嫁给了,发生了这种事,梁启超心里感到内疚,于是他勉强同意做证人。
婚礼上,梁启超不给新人面子,还作证,声讨梁启超和陆小曼。特别是他说他们两个“把结婚当儿戏,以为幸福可以结婚,不幸福可以分开,让父母觉得丢人,让朋友看不起,让社会看笑话”,让徐璐脸红。
梁启超想长篇大论,唤醒徐志摩。不过由于面对的客人很多,也不好说太多。最后他只说了一句:“希望你们两个这辈子最后一次结婚!”然后离开了。
三个条件,其中一个让爱情变得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