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神话故事>正文

溥仪人生中两次离婚案:民国初年离婚热潮的巅峰 溥仪人生中两次离婚案:民国初年离婚热潮的巅峰

导语:溥仪生活中的两起离婚案:以下文字材料是民国初年离婚热潮高峰期,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民政部2011年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离婚率连续七年上升。中国有120多万对夫妻结婚,但有196万对夫妻离婚,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离婚率接近40%。这组数据为很多人的婚姻生活敲响了警钟。让我们纵观百年,看看民国初年的中国社会,会发现一些惊人的相似之处。当时离婚率也居高不下。经过一段

溥仪生活中的两起离婚案:以下文字材料是民国初年离婚热潮高峰期,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民政部2011年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离婚率连续七年上升。中国有120多万对夫妻结婚,但有196万对夫妻离婚,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离婚率接近40%。这组数据为很多人的婚姻生活敲响了警钟。

让我们纵观百年,看看民国初年的中国社会,会发现一些惊人的相似之处。当时离婚率也居高不下。经过一段漫长的社会演变,如清末改革、辛亥革命、民国成立,人们接受了男女平等等诸多婚姻观念,离婚成为当时时髦的生活选择。

民国初年的离婚热潮

要知道在古代社会,把离婚说成是一个家庭的“祸害”是非常恰当的。一般夫妻关系再不好,也绝不会要求离婚。民国成立后,离婚诉讼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出现。五四时期,当时的知识分子甚至提出了“婚姻革命”的主张:打破一切旧的道德和陋习,打破非人的、非自然的机械婚姻制度,建立平等的、自由的、以爱情为基础的男女婚姻,使男女成为婚姻的主体。

以北京为例,即北京地区法院从1929年10月到1930年9月共受理离婚案件974件,其中判决离婚611件。同期,北平已婚居民10999人,平均结婚5499人。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北平的离婚率是11%,相当于每九对已婚夫妇中就有一对离婚,说明离婚率很高。

当时,上海作为“东方之珠”,在1928年8月至12月的4个月内受理离婚案件370起,1929年增加70%,即645起,1930年增加30%,共计853起。

这种大规模离婚案件的现象不受地区经济规模发展的限制,不仅在沿海发达地区,在内陆省份也很普遍。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20世纪初的离婚统计数据,1911年以后离婚案件逐年增多,1921年达到2127起的高峰。从那以后,由于城市中独立婚姻和相对稳定的婚姻越来越多,离婚案件数量开始平均每年减少20%,直到1925年下降到995起才稳定下来。

而这种由民间草根发起的“离婚热潮”逐渐在社会各阶层蔓延开来。甚至在1931年,曾经的皇帝溥仪被妻子起诉离婚,引起轰动。

“家庭冷暴力”引发的灾难

本案原告是溥仪的舒菲二德特文秀,1909年12月20日出生于北平方嘉胡同西镇大厦。祖父Xi珍从官员到大臣,他的权力在一个人的手中。他家没落的时候,只是过着平民生活。

1921年6月1日,清朝太子载沣在讨论清朝皇帝溥仪的婚事时,根据当时清朝的选婚条件:一个有着纯正血统的仕女,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尊严和特权,尔德·特·文秀被选为皇后。本来文绣是被指定为皇后人选的,但后来文绣因为皇妃之间的权力之争而“降级”。

1922年11月30日,不满13岁的文秀被已退位但仍保留皇帝称号的清朝末代皇帝溥仪选中,被授予“舒菲”称号。1922年12月1日,统治中国200多年的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婚礼成为紫禁城生活的开始。

文绣成为溥仪公主后,一开始和溥仪关系很好。溥仪对文绣还行,给她请了中英文老师,经常去文绣宫,不讨论诗词写作,略显体贴。开心的时候,溥仪还带着文绣放风筝,去京山玩…

文秀的声望引起了皇后的嫉妒,所以文秀成了婉容的眼中钉。在婉容的权谋下,溥仪开始逐渐疏远文绣,对文绣产生了厌恶,而婉容则常常吹毛求疵。从小喜欢读书写字的刺绣,不得不以长春宫西祠堂城西堂为自己的书房,在写好的纸上倾诉自己的痛苦和无奈。她把自己比作正在被宰杀的鹿,表达自己压抑的哀叹,以此度过漫长的日日夜夜。

1929年,溥仪一家从张远搬到靖远。婉容排斥文绣的行为愈演愈烈。文绣各方面都无可奈何,再加上溥仪的冷淡,一年在一起生活的次数可数,抑郁了很久,想一次性自杀。

文绣后来告诉她的侄女于芬,她是文绣的远房表妹张瑜的女儿,她是文绣的晚辈,但理论上她比文绣大几岁。她长得很漂亮,但婚姻也不幸福。她的丈夫冯树山是中华民国前总统冯张果的孙子。不幸的是,冯树山的坏习惯很难改变,他整天吃喝玩乐,所以他和于芬的关系非常不好。

糟糕的婚姻让于芬特别关注社会上的新思想,尤其是离婚和女权。当于芬得知文绣的婚姻不幸,处境悲惨时,他立即坦率地向文绣提出建议,认为溥仪不再是皇帝,而是民国的普通公民。你可以因为婚姻不幸福而向他提出离婚。

的建议让文绣觉得很爽,但离婚官司毕竟不是小事,她也没听说过女人和皇帝离婚。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后来她给姐姐文山打电话,征求她的意见。文山从小就是个不甘心的失败者。她快嘴说,她很赞成文秀离婚。

价格无法适当协商

在姐姐的鼓励下,文秀决定和溥仪离婚。在文山和于芬的帮助下,她聘请了三位律师:张绍曾、、李。他们帮助文绣起草了说明离婚原因的文件和给溥仪的信。在这些信中,他们明确告诉溥仪,他们已经接受了文绣的诉讼委托,正式代理离婚案件。

1931年8月25日,文山来到靖远。下午三点左右,文山告诉溥仪,姐姐情绪低落,想和姐姐出去玩。溥仪勉强同意让一个太监跟着他们出去。文秀姐妹乘坐溥仪的专车离开静园大门后,开车送司机去国宾馆。两人下车后,要求随行太监将之前准备好的书信交给溥仪,并说明不会回去。回去告诉你师傅,等离婚官司。

随后,文绣及其律师将溥仪告上法庭,理由有二:一是对文绣的谩骂使其不堪忍受;二、长期对原告冷暴力,同居九年,未得福报。根据这两个理由,她提出离婚,并向溥仪索要她的日常衣物和50万元赡养费。

溥仪对文绣的指控非常生气,连忙命令仆人赶到民国宾馆,一定要追回文绣。然而,文秀和文山早已做好准备,迅速离开了民国酒店。无奈之下,他们又聘请了林白、林两位律师作为其与文秀调解工作的全权代理人。

林白、开始与张韶曾、、李交涉,要求双方和解,让文绣先回靖远。然而,律师张绍曾和李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并指出文绣永远不会回到靖远。如果溥仪不能同意文绣的要求,他就不得不诉诸法律。

然而,三位律师中的另一位张士军的语气和态度稍慢。他说,如果溥仪是真心的,允许文绣另选住处,并支付适当的生活费,还是有放松的余地的,他们会劝文绣尽量和平解决。

此时,溥仪离婚案已被社会媒体热议。京津各大报纸纷纷刊登文绣要和溥仪打官司离婚的报道,说这是“贵妃革命”,支持文绣的人很多,让溥仪极为尴尬。

在社会的压力下,溥仪只能服软。8月26日晚,双方律师举行第一轮会谈。林陈婷和林白代表溥仪提出:溥仪不能再坚持“不离婚”一节,但作为溥仪,他不能在报纸上起诉或发表声明。

代表文绣,张韶曾、、李提出文绣永不回宫,并要求溥仪支付50万元抚养费,否则起诉。林陈婷和林白认为50万是一个过高的价格,这是不可能的。双方分歧太大,没有达成一致,第一次见面不欢而散。

协议离婚

在这场离婚诉讼中,双方不再争论离婚的问题。问题是文绣要求的离婚价格太高,远超溥仪的心理预期。后来双方谈判了几次,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文绣的这一举动可以说是对延续了数百年的爱新家族传统的挑战。很多大清贵族集团的老老少少都跳出来支持溥仪,文绣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上海的老人专门为此事聚集在海通花园,并推选刘春林代表北上帮助溥仪处理此事。北平的尹群在英凡酒家设宴招待《世界日报》、《北平晨报》、《伊势日报》的编辑,希望他们不要报道溥仪虐舒菲的消息……全国几乎所有的老人都被派去发动自己的力量攻击文绣。

文绣及其律师在压力下依然不改本色。溥仪提出可以每年赔偿他们6000元,但文绣的律师仍然不肯松口。不知不觉,已经是1931年10月了。

张绍曾、、李决定向天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溥仪调解离婚。

因为之前的协议里有一个共识,就是诉讼要通过审前和解的方式解决,这样才能照顾到爱辛科罗一家的面子。但是,张韶曾等人在看着对方如此残忍的时候却各有各的办法。林陈婷、林白知道张韶曾等人的所作所为后,便质问张士军。张士军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舒菲有权自己做决定,她作为律师介入不方便。

8月30日,天津地区法院调解处正式向溥仪发出传票和副职,通知他于1931年9月2日下午2时前往本院民事调解处进行调解。9月15日下午,林、、两次讨论了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最后,文绣方面在做出很大让步后,将抚养费固定在5.5万元的数字,但要求一次性支付现金,并在短时间内办理完毕。面对这样的条件,面对文绣的坚决态度和自己的处境,溥仪不得不点头同意。

最大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其他小细节自然很快就敲定了。1931年10月22日下午1时,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与舒菲文秀在林陈婷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离婚协议书》,溥仪与文秀宣布离婚。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表示,舒菲文绣与溥仪皇帝已经彻底断绝关系,溥仪要支付5.5万银元作为赡养费,文绣终身不得再婚,双方都没有损害对方的名誉。

溥仪为了保护自己的面子,显示自己的皇权,于1931年9月13日在京、津、沪三地报纸上发表了“圣旨”:“舒菲擅自离开公园,明显违反了祖传制度。她去掉了原来的头衔,改名叫庶人就这样,中国历史上第一起皇室离婚案告一段落。

虽然离婚协议达成,但对于溥仪来说,却是一个刻骨铭心的耻辱。1959年被赦免后,溥仪曾经对一个朋友说,他这辈子做了两件轰动世界的“不光彩的事”:第一,他是日本人的傀儡,成了日本人的走狗;第二,同意文绣妾的离婚请求,违反了祖宗的规矩,侮辱了皇帝的尊严。中国几千年的君主制历史上没有先例。

溥仪离婚案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社会变迁的缩影,也是民国初年离婚热潮的高峰。毕竟连皇帝的老婆都可以挑战离婚,普通人的婚姻生活可想而知。离婚率高是因为长期的家庭矛盾,所以出现大量离婚案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溥仪人生中的第二桩离婚案

文绣离婚后回到北京,过着正常的生活。为了追求新的生活,过上幸福而期待已久的生活,她一度放弃了以前的“贵妃”身份,利用在宫中所学的知识,成为北平私立景村小学的国语教师。一年后,因为身份暴露,她被迫辞职。

1947年,38岁的文秀嫁给时任北水军军需的河南人刘振东,在米白谢杰地安门外租下。1949年,由于北平解放,原国民党军官刘振东被政府依法控制,文绣也受到牵连,遭到邻居的冷遇。他的身心受到严重打击,他生病了,生命无法得到保障。

1953年,文秀在西城区比才胡同的家中死于心肌梗塞,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她43岁,一生没有孩子。

对文绣的诉讼并不是溥仪一生中唯一的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富人李也于1957年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

当时溥仪正在抚顺战犯管理处改造,管理处对他很体贴。为了缓和夫妻关系,他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开创了新中国监狱史的先河,让溥仪和李一起生活在里面。然而,一夜的夫妻生活救不了两颗陌生的心,李和最终选择了分手。无奈之下,溥仪顺从了李秦雨的意愿,同意离婚。

1957年9月30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针对李诉溥仪一案,正式立案。法官王殿贵与人民陪审员金殿富、张佑威依法组成预备法庭,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

1957年5月20日,预备法院在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第一合议庭办公室开庭。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精神,既然双方完全同意离婚,自然应该允许。因此,决定准许原告李与被告溥仪离婚。

离婚后,李嫁给了吉林广播电台工程师黄玉庚,如愿以偿地做了母亲,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溥仪生命的最后几年,陪伴他的是他最后的妻子李。坎坷的人生经历和两起轰动一时的离婚官司,伴随着末代皇帝的去世,成为那个时代历史的缩影和社会变迁的独特标志,引起后人更多的思考。

参见邓:《中国近代家庭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4页。

有关北京和上海的离婚数据,参见沈和:《中国离婚研究》,发表于《东方杂志》,1935年第32期,第13页

关于山西省的离婚数据,见赵青:《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4年4月,第173-174页

,李,李:《末代皇后与皇妃》,吉林人民出版社,80 (1984)

何江:公主革命——舒菲文秀与溥仪离婚轶事,发表于《决定与信息》1996年第09期

廖晓冬:《溥仪与文绣的离婚》发表于《名人传》2010年第11期

,李,李:《末代皇后与皇妃》,吉林人民出版社,84 (1984)

陈:《林白侧记》,选自《政法往事——你可能不知道的人和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

侯心怡:《荀溥仪离婚案及其影响》发表于2012年11月6日《深圳特区日报》B11版

杨庆山:《李与伪满洲国皇帝溥仪离婚案》发表于《兰台世界》1995年第3期

王庆祥:《末代皇帝的离婚》发表于1989年的《当代电视》Z1期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篇:少年天子顺治 少年天子顺治为什么对死去的多尔衮痛下狠手?下一篇:与女尸做爰 揭秘千年女尸夜夜呻吟 守陵人竟日日与她欢好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