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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17年 等了17年 当上宰相的司马光终于杀了那个乡下女孩

导语:等了17年,成了宰相的司马光,终于杀了那个乡下姑娘。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看!宋神宗元丰八年,67岁的北宋名臣司马光终于当上了宰相。首相坚持要杀死一名农村妇女司马丞相上台后翻出旧案,重新审理。审判的结果是,一名在此案中被释放回家的农村妇女被判处死刑,并立即被斩首。此时,案件发生已经17年了。身为丞相,司马光和这个乡下女人有什么仇?为什么近20年后一定要杀她?其实司马光再审

等了17年,成了宰相的司马光,终于杀了那个乡下姑娘。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看!

宋神宗元丰八年,67岁的北宋名臣司马光终于当上了宰相。

首相坚持要杀死一名农村妇女

司马丞相上台后翻出旧案,重新审理。审判的结果是,一名在此案中被释放回家的农村妇女被判处死刑,并立即被斩首。

此时,案件发生已经17年了。身为丞相,司马光和这个乡下女人有什么仇?为什么近20年后一定要杀她?

其实司马光再审此案根本不是大案,是普通刑事案件。案件中遇害的女子名叫阿云,案发时年仅13岁,整个案件的案情非常简单。

普通刑事案件

西宁元年正月,13岁的邓州女孩阿云还在为母亲服丧,孤身一人。没想到,阿云的叔叔贪财,用几石粮食把阿云卖给了一个叫大卫的老光棍做老婆。魏长得丑,阿云不愿意为这段婚姻而死,但他打不过叔叔。所以阿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杀了大卫,看看你如何能嫁给我。

晚上,阿云悄悄来到大卫家,大卫正在睡觉,阿云拿起柴刀向大卫砍去。大卫被惊醒,下意识地转过身,用手拦住了他。当阿云看到大卫醒来时,他又惊又怕,丢了柴刀,转过头跑掉了。

阿云当时才13岁。她很虚弱,黑了大卫。除了割掉大卫的一根手指,大卫其他地方都是皮外伤,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问题。于是儿媳妇没结婚差点丢了性命的魏大力立即向官方报告说有人要杀他。

知县接到报告后,迅速赶来调查现场,审问大卫和他的邻居。这个又大又穷的房间还剩四个角落,小偷在他家门口走来走去。因为长得太丑,一般人都不喜欢和他交往,更不喜欢和别人树敌。因此,虽然当时大卫没有看到谁要杀他,但是除了这个没进门的媳妇阿云,没有别人。

知县会马上抓到阿云,说很明显是你干的这个案子,可以坦白,免得有血有肉。阿云不否认,也毫不掩饰事情的全部由来。就这样,不到一天,命案就破了。

一个简单的案子不简单,轰动了整个大宋王朝

整个案件的案情就这么简单,既不是刑讯逼供,也不是栽赃陷害。然而,此案不仅在宋代引起轰动,而且在中国整个法律史上也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案件,其影响比清末的杨乃武和小白菜大很多倍。

阿云认罪后,治安官以谋杀丈夫罪判处阿云死刑。但是宋朝的法律规定,地方官判死刑,必须逐级上报,最后由法院的最高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审判庭进行审查。只有在复审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会允许治安法官执行死刑。这个程序和现在的死刑复核程序很像。此案上报邓州知府徐尊。徐尊看到了,觉得这个判断有问题。

徐尊认为,阿云是在孝敬母亲期间许配给魏大商的。根据宋朝的法律,孝道时期的婚约是无效的。而且阿云是被叔叔逼婚的,他不同意这段婚姻。所以,这段婚姻是违法的,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由于订婚是非法的,阿云不是大卫的妻子,也没有谋杀丈夫的罪行。此外,案件后果不严重,大卫没事,阿云不会死。于是徐尊签署意见,将此案提交大理寺和审判庭。

大理寺和审判庭在审查案卷后认为,尽管阿云不是大卫的妻子,但他是故意杀人并对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因此根据《大宋法》他被判处死刑。

一位普通官员表现出令人钦佩的伟大

知道这个消息,徐尊坐不住了。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感到一丝温暖。

徐尊是邓州知府。他是中央政府派到地方政府临时培训的官员。他将被调回中央政府,并在临时工作期满后得到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徐尊来说,为自己辩护,升官无疑是他最好的选择,但是徐尊却决心要救可怜的阿云一命

普通官员徐尊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平民女子,不顾个人前途,站出来与朝廷最高司法机构争论。他的勇气和正直的精神真的令人钦佩。

徐尊开始详细查阅宋朝的法律,希望能找到推翻大理寺和审判法庭的法律依据。就在这个时候,宋神宗在他的圣旨中说,杀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在官员审问犯人并惩罚他之前,如果犯人如实坦白了罪行,他将被处以自首,并根据谋杀罪将罪行降低两个等级。

这个改稿简直就是为阿云量身定做的。根据改判,阿云最多只会判有期徒刑,绝不会判死刑。徐尊依据皇帝的诏书向刑部申诉。没想到皇帝的诏书在刑部不管用。

刑事部拒绝接受徐尊的辩护,仍然维持死刑判决。然后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徐尊被调任大理寺担任大理寺高级官员,于是徐尊主动复查此案,将阿云改为有期徒刑。

北宋两位著名的大臣惊动了皇帝,展开了辩论

但是御史台又不干了。御史台相当于现在的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监督政府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御史上书皇上,弹劾徐尊,说徐尊利用职务之便枉法。之所以没有说枉法,是因为没有人相信徐尊和一个乡下的平民姑娘有什么私人交易。

皇帝宗申把这个案子送到翰林院,让当时翰林最有声望的两位学者司马光和王安石来审理。王安石和司马光虽然都很佩服对方的才华和人品,但政治观点却大相径庭。

司马光支持司法部死刑,王安石支持徐尊有期徒刑。两个翰林学士为此在法庭上争吵,谁也说服不了谁。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阿云的判决是按照大宋法律来的,还是按照圣旨来的。根据大宋法律,阿云被判死刑,根据圣旨,阿云被判有期徒刑。其实这是法律有效还是圣旨有效的问题。这场争论是历史上著名的“法律纠纷”。即使是现在,这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王安石与司马光之争背后的真相

但司马光和王安石争论的真正意图不在这里。当时王安石在朝廷主张变法,司马光坚决反对。如果以圣旨为准,就证明皇帝的意志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皇帝的意志可以修改和改变法律,这是王安石变法的基础。

司马光认为,法律是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干预司法,或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包括皇帝在内。司马光的说法乍一看似乎很现代,很有道理,但实际上他的真实意图是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是不能改变的,所以他试图把要进行的改革扼杀在萌芽状态。

宗申见两人相持不下,便将此案交给其他翰林学士和朝廷官员商议。商议的结果是支持王安石的意见,皇帝御准“可”。本来这个案子是可以结案的,没想到审判庭的官员又不干了。

皇帝面子不行,整个大宋王朝都牵扯进来了

审判法庭的这群官员连皇帝的面子都不给。他们联名上书皇帝,要求继续与王安石辩论。审判庭还在四处走动,枢密院和中书省的官员也参与进来,发表了意见。当时一个普通的杀人案把大宋的朝廷闹得天翻地覆,双方打得火热。

神帝看到这样的争吵也不是个事,于是详细解释了犯人自首的定义和量刑,并命令翰林院按照自己的解释写好信,送到中书省,中书省应该遵照执行。没想到中书省直接否决了,说皇帝的诏书违法,不能执行。

皇帝任意行事

这样会激怒皇帝。如果放任自己的脾气,不知道要多久,于是上天直接下诏,免除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不久,朝廷大赦全国,阿云被释放回家。回国后,阿云再婚生子,案子好像真的结束了。

最后,司马光终于杀了那个女人

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继位,司马光成为宰相,掌权的司马光再次审理此案,逮捕了阿云,并以谋杀丈夫的罪名将他斩首。17年前输掉这场争论的司马光,终于找到了自己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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