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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溺婴现象十分普遍,清朝的溺女婴之风为何尤其盛行?

导语:杀婴现象在古代非常普遍,清代更是典型,尤其是溺女婴的趋势。成因包括社会贫富差距大、避孕意识缺乏、男权思想等。然而,历代政府和民间士绅都积极投身于保婴的慈善活动,创办了许多托儿所。解放后,杀婴习俗才逐渐破除。

为什么清代大量女婴溺死?以下小系列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溺水是指一切侵犯新生儿生命的行为。杀婴现象在古代非常普遍,这是由于劳动人民在反动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下,生活贫困,无力抚养子女,被迫溺死婴儿造成的。同时又受到男权思想的束缚,尤其是溺女婴的趋势。

战国时期,杀婴成为一种普遍趋势。《韩非所作所为》记载“父母之于子女,男子之于祝贺,女子之于杀害”。清朝是最受欢迎的地方。

百年来,各种文献和地方志都有所披露。雍正年间,任湖南藩司的朱纲在皇帝的讲话中说“湖南人有溺女的陋习”。当被问及这个习俗时,当地人“自然不会感到惊讶”。清代经济文化非常繁荣的江南,也有“贱女,生产者作恶”的习惯;而穷人特别富裕,所以相率被淹没。".即使是第一好的地区直隶,也“弃婴多”。光绪《清辉殿案》讲的是“广东、福建、浙江、山西等省还有溺女之风,在其他省份可能是无法避免的”。可见杀婴习俗已经从南方蔓延到全国,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社会问题。

《婴儿塔》

中国杀婴最好的标志是婴儿塔。所谓“婴儿塔”,是指当地一些人在农村的田野上建造小塔,把婴儿放在里面淹死,让他们暴露在阳光下,淋雨,让昆虫和蚂蚁啃噬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

成因

随着清代人口的快速增长,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使得清代的杀婴趋势比上一代更好。康熙五十一年,朝廷宣布“盛世不加税”,随后取消了民税,人口基数迅速增长。据史料记载,满洲入关初期,中国人口只有8000万左右,康熙时期增加到1亿,乾隆时期增加到2亿,成年时多达4亿。受限于农业科技,有限的耕地面积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人口,导致“土地生产为旧,但人民的食指越多,收入越不足以产出”的局面。此外,当时缺乏避孕意识和有效的避孕方法,人们只能通过溺婴来控制人口。清代《福惠全书》中说:“丐帮因穷不能自立,而母乳喂养则是一种阻碍,婴儿则是一种费用,所以养一个累不如养两个。此外,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和婚姻之风也是清代杀婴的原因。

虽然杀婴由来已久,且愈演愈烈,但历代政府和民间士绅不仅予以谴责,还积极投身于保婴的慈善活动。

清朝是婴儿护理行业最繁荣的时期。除了官方的育婴机构之外,民间力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托儿所的创建。托儿所诞生在江南地区。早在顺治二年,苏州太仓就出现了最早的苗圃。后来这种组织模式开始影响松江、杭州、扬州等地。康熙元年,北京广渠门开始出现幼儿园。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托儿所逐渐普及到全国。据梁启子先生的不完全统计,仅在清朝中前期的200年间,就有440多个有历史记载的托儿所,从富饶的江南一直延伸到偏远的川滇地区。托儿所有严格的规则和完善的管理机制,不仅收养弃婴,还发行好书。比如民间盛传的《八字》中的“义”字,有“救溺婴儿,无所不为”。收一个没主的抛弃孩子。"

尽管如此,几千年的男权思想依然是座不可撼动的大山。

民国以后杀婴习俗依然猖獗,这种情况直到解放后才改变。20世纪50年代初,上海崇明县人民政府下发的《破除陋习》通知中,有“禁止杀婴”的规定。旧社会重男轻女,有的女孩一出生就被家里淹死或抛弃;也有因为孩子多,养不起而掐死女婴的父母。解放后,严禁杀婴,恶习不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各种医疗技术的进步,许多婴儿在肚子里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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