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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之死 韩非子之死的两种说法

导语: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十四年。韩非是韩国人的儿子,汉族,战国末期的韩国人。史书对韩非之死有两种说法。一个是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也是韩非去世至今的母题陈述和主流说法:“李四、姚佳伤灭:‘韩非也是韩志之子。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十四年。韩非是韩国人的儿子,汉族,战国末期的韩国人。

史书对韩非之死有两种说法。

一个是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也是韩非去世至今的母题陈述和主流说法:“李四、姚佳伤灭:‘韩非也是韩志之子。今天,如果国王想成为一个诸侯,他最终不会成为一个韩国人或阿沁人,这个人的感情也会是一样的。今天,国王不需要它,但他会在这里呆很长时间,这是一个遗产。最好通过法律来扼杀它。秦王认为,在官僚体制下。李斯让人忘药自杀。"

另一种很少提及的说法,见于《战国策·秦与五四合而为一》。原文很长,意思总结在这里。当四国联合起来攻打秦时,主动请缨出兵四国,从而消除了军事上的灾难。"秦王大岳,贾峰万户,以为上卿."韩非得知此事后,去见秦王,说怎么了?

秦王问姚佳时,姚佳回答了他的问题,他的演讲比韩非的漂亮多了。于是乎,“秦王曰:‘冉’。可以恢复姚佳,处罚韩非。”——姚佳没事,韩非被杀了。

这两种说法的相似之处是韩非之死,与姚佳、秦王有关。不同的是,司马迁笔下的韩非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而《战国策》中的韩非却有着身陷火海自怨自艾的味道。

然而,这两种说法都有一些疑点。

《战国策》中的文章,除了原因,只有三段对话,然后,秦王杀了韩非。——如果整个词真的是杀人的意思——那就是生硬唐突,根本没有解释。

况且这件事的背景也值得商榷。韩非、、时期,有没有发生过“四国为一,必攻秦”的事件?这也导致了“我向自己鞠躬,...我能为它做些什么?”大臣们不“情?

众所周知,在韩非和相遇的第三年,秦正式灭了韩国,而在接下来的九年里,他们又接连横扫了其他五个国家。大秦王朝前夕,出现了难以想象、不可思议的“大臣不对”一幕?除此之外,这件事的注释——在《战国策》历史上,这个注释已经被人们重复过了,而且这个注释并没有指明是谁做的——也让人担心和迷惑,“四国之言,燕、赵、吴、楚也”——吴国比春秋末期更早在勾践的越国灭亡,怎么到了战国末期,又联合、楚一起攻打秦国呢?

我们来谈谈《史记》。

司马迁写韩非之死,言简意赅,生动传奇性,前后贯通,似乎有理有据。但是,如果他仔细研究,也会让人产生怀疑。

据司马迁说,韩非从韩国到秦国,是“秦王看了《孤愤五雾》一书,说:‘嗖,我得看这个人跟我游,死了也不恨!’李四说:‘这是韩非写的一本书。’秦急欲攻韩。”——“不恨死”、“因急袭韩”八个字,惊心动魄,排山倒海,所谓一生足以有一知己,被始皇帝秦始皇视为知己,就这样被视为知己,不空前后,也是绝无仅有。——然而,经过这么多的麻烦,对于李斯的话,秦王杀了韩非?

要杀韩非,具体的符是李斯。根据一些流行的理解,李斯是杀死韩非的范氏。李斯为什么要杀韩非?可以说韩非是李斯介绍给的,韩和李是同学关系。——但有人说李斯杀韩非是因为他们是同学。

为什么证明李斯嫉妒韩非?《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凡与李斯、,斯自以为不如。”“你觉得自己不如自己”,你一定是嫉妒了吧?吃醋就一定要杀?当然,还有一个证明李斯嫉妒韩非的证据,那就是“李斯与姚佳”的“害”字。

《史记·屈原嘉生列传》中,“害”字多用于“上官大夫与他在一列”这句话中的嫉妒,而《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的意思是“李四、姚佳害他”。似乎李四不是唯一一个因为同学而吃醋的人。那姚佳为什么会嫉妒韩非呢?如果“害”字真的是吃醋的解决办法,那么姚佳就是嫉妒韩非,至少缺乏背景解释。

不能一概而论,因为韩非有才,所以凡是在庙里做官的都嫉妒他,想杀了他。

司马迁写韩非之死,留下了一条“尾巴”,即“韩非欲向陈学习,而他看不到。秦王后悔了,让人觉得很尴尬。它没有死。”这是一个非常戏剧性的“尾巴”。短短两句话,就相当丰富了。第一,说明韩非不想死,但他必须死;二是从侧面强化了李斯谋杀韩非的说法;第三,韩非的死是偶然的。

如果韩非能遇到秦王,如果秦王早一点后悔,韩非不是会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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