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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的名称来源 你所不知道的鄂伦春族的习俗

导语:名称由来元朝时,鄂伦春人被称为“林木中百姓”和“北山野人”,分布极为广阔,在辽阳行省的管辖之中。明朝时黑龙江以北有“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就是指游猎于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的“使鹿部”,也就是鄂伦春人。清初文献曾把

名称由来

元朝时,鄂伦春人被称为“林木中百姓”和“北山野人”,分布极为广阔,在辽阳行省的管辖之中。明朝时黑龙江以北有“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就是指游猎于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的“使鹿部”,也就是鄂伦春人。清初文献曾把鄂伦春人称为“树中人”。

鄂伦春这一族称,在1640年4月28 日是以“俄尔吞”出现的 。1683年以后,文献中多次出现“俄罗春”、“鄂罗春”、“鄂伦春”等不同写法。从1690年十月始,“鄂伦春”才作为统一的族称固定下来。“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即“使用驯鹿的人们”。另外,“鄂伦”的发音与驯鹿的发音相同,是表示人的附加成分,两者合起来为,即“鄂伦春”,汉语就是“打鹿人”之意 。

根据居住区域的不同,鄂伦春人内部还有不同的名称。如居住于呼玛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库玛尔千;居住在逊克县、嘉荫县河边的鄂伦春人自称毕拉千;居住在甘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甘千;居住在托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托千等。比如,库玛尔千的“库玛尔”表示地点,“千”表示人的附加成分,表示某地人之意。

在东北白山黑水富饶的土地上生活着一个叫做鄂伦春的少数民族,“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是“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内蒙古东北地区。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早年,他们居无定所,过着游猎生活,直到解放鄂伦春族还保留着原始公社的残余。鄂伦春的民族公社叫“穆昆”,是同一父系血统人民的共同体。1953年,鄂伦春人实现了定居,一步跨越千年,结束了原始社会生活。鄂伦春族是我国11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

鄂伦春民族在长期游牧渔猎的生活中产生了独特的舞蹈,舞蹈是鄂伦春人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舞蹈主要起源于宗教,鄂伦春人信奉萨满教,这种活动每年都按照氏族公社部落形式进行。鄂伦春人从四面八方都来到这里,骑着猎马,挎着枪,带着兽肉进行活动、跳神。萨满跳神的时候身穿神衣,头戴神帽,左手拿着鼓,右手拿鼓锤,唱神歌,一边击鼓一边唱,坐在树墩上,当神下界的时候,会附在他身上,从树墩上蹦起来大跳,进行萨满舞蹈的跳神比赛,对新萨满进行训练。

一、鄂伦春族主要的舞蹈风格

鄂伦春语“舞蹈”称为“吕日格仁”。鄂伦春人的舞蹈大体可分为娱乐性、劳动生活性、仪式性和宗教性四大类。无论哪一类,其动作速度都是由慢至快,并以激烈动作结束表演。舞蹈表演一般不用乐器伴奏,而伴之于词曲,即边歌边舞。基本步法有拖步、搏斗土步法等。舞曲常以“介回、介回”、“额呼德呼”等衬词,还以“哲嘿哲”、“加嘿加”等作节奏呼号。

舞蹈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模仿动物动作或吼叫的舞蹈,如“群禽舞”是一种模仿数种飞禽动作及其鸣叫声的大型舞蹈。此外还有“布谷鸟舞”、“熊斗舞”、“野猪搏斗舞”、“树鸟舞”等粗犷豪放,模仿性极强。另一类是表现劳动生活的如“依如嫩舞”,主要表现狩猎后高兴的将猎物驮向马背的情形;“红果舞”表现妇女采集红果时的欢笑场面;“鲁力该嫩舞”场面较大,人们手拉手围成一圈,左右跳动,欢快无比。

  二、鄂伦春民族的着名传统舞蹈

鄂伦春舞蹈,充满着豪放的游猎文化特色,舞蹈的动作粗犷古朴,节奏感强。无论是狩猎获得丰收,还是婚庆或辞旧迎新的日子,全“乌力楞”的男女老幼,都以喜悦的心情,围着篝火唱歌跳舞。

鄂伦春族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他们常常将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其中最着名的舞蹈有黑熊搏斗舞、树鸡舞、依哈嫩舞、采红果舞、依和纳仁舞、萨满鼓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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