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世纪以后,西欧农村出现了地租制度。中世纪西欧庄园的耕地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主田、薄田和草地。主田是庄园主的领地,由农民耕种并交纳地租。薄田是农民自己的土地,用于种植自己的粮食和蔬菜。草地则用于放牧。这种耕地的划分方式在西欧农村长期使用,并成为封建社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