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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都不是东京 东京到底是不是日本的首都?为什么日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首都?

导语:东京到底是不是日本的首都?为什么日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首都?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文|萧西之水 每次从东京站走出来,都会有一种时代上的错愕感。 >作为一座1914年竣工的老式车站,东京站外景风貌依旧保持着以红砖为主的

东京到底是不是日本的首都?为什么日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首都?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文|萧西之水 每次从东京站走出来,都会有一种时代上的错愕感。 >作为一座1914年竣工的老式车站,东京站外景风貌依旧保持着以红砖为主的维多利亚英式风格;但转头一看,附近的丸之内地区早已是高楼耸立,最早的地名“永乐町”也变成现代写字楼“永乐大厦”;再走一段路,便是脱胎于17世纪江户城的皇居,用青砖绿瓦迎接四方游人。每逢夜晚,东京站发出好似20世纪初期的煤油灯光,伴随着周围大厦的节能灯光,映衬着皇居一片明亮。 >有趣的是,日本并没有一部现行法律宣布“日本首都位于东京”,人们心中的“首都东京”概念更多是一种约定俗成。 >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为了方便与世界各国展开外交,政府确实想把首都从三面环山的古城京都迁出。但到底是迁到近一点的大阪,还是远一点的江户,当时存在很多争论。考虑到江户已经有了幕府时期累积起来的成套官僚体系与商业资源,政府最终以天皇名义发布《改江户为东京之诏》,并第一次让天皇前往东京。 >只不过,诏书并没有提到“迁都”二字,只是把天皇去东京说成“亲临视政”,不久之后又回到了京都。结合“东京”二字不难发现,日本名义上实行了中国古代的“两都制”,东京有着“陪都”的含义。虽然明治天皇在1869年“东京再幸”之后就没有长期返回京都,但京都依然设置“留守官”维护着皇宫等设施的正常运转。总体而言,京都的名义地位并没有随着天皇离开而下降。 但随着权力中心的转移,东京的事实地位还是急速提升。由于外国使节已经习惯于在以东京、横滨为中心的关东地区活动,急于寻求国际支持的日本也自然把整套官僚体系扎根在东京。到1871年,明治政府废除在京都的留守部门,主管皇室工作的宫内省也废除“留守官”一职,将主要工作全部迁往东京。为了与权力阶层进一步对接紧密,三菱商会在1874年将总部从大阪迁来,本来在东京就有店面的三井组更是倾注心血把银行总部开在东京,日后最大两家财阀的雏形就此奠定下来。东京最初的行政机构是 1868 年成立的“东京府”,最初管辖范围只有原江户城地区,后来逐步向外扩展。图为明治时代的东京府厅,东京市役所亦设于此,现其地为新建的东京国际论坛大楼 >东京最初的行政机构是1868年成立的“东京府”,最初管辖范围只有原江户城地区,后来逐步向外扩展。城市规模扩大以后,一些空白区域需要填补新的地名,于是政府特意创造了很多兼具传统与时代特色的新地名:市中心附近的“有乐町”,既是借名于战国茶人织田有乐斋之名,又是在宣传“普天同乐”;如今的宅男圣地“秋叶原”,也是因明治初年建设的防火宗教设施“秋叶神社”而得名。经过一系列合并重组与新地名设置,到1878年改编行政单位以后,东京府拥有内城15区,郊县6郡85町村;1889年,内城15区重组为“东京市”,等于是将主要的人口集中地与税源都划入东京市范围内;1893年东京府再度从神奈川县接手西多摩、南多摩、北多摩3郡70町村,如今东京都的基础得以奠定;再到1932年,东京府将周围5郡82町村重新改编为20区合并入东京市内,原有的东京市15区也变成35区,这也是如今东京都城区“23区”的前身。 >一般认为,“东京都”这个概念是现代日本仿照美国华盛顿特区创造出的新首都行政组织,但事实上,这个概念早在1896年就首次提出,也多少说明近代日本人一直在尝试把东京从一个“东边的京城”升格为真正的“帝都”。 >1896年,主管地方政府的日本内务省第一次提出“东京都制”,要求将东京内城15区改建成独立的“东京都”,以政府派遣的官僚担任行政长官,并把其他9郡改造为“武藏县”或“多摩县”。但由于当时自由民权思想兴盛,国会担心建立“东京都”以后会促使中央政府更容易直接插手东京地区事务、更方便政府集权,因而加以否决。 1923 年 9 月 1 日关东大地震后的东京一角,这起地震不仅让整个日本陷入一片狼藉,也让东京的发展重心发生变化。地震之前,东京的繁华区域一直是城区南部的银座、东北部的浅草两大区域,但受到地震影响,两者均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但世易时移,到二战时期,国会的自由派势力逐渐被军部驱逐,国家为了加强对东京城区的经济统制,便以“解除帝都一直以来的府市并存之弊、实现帝都一般行政之一元化”为名,又一次把“东京都制”提上日程。为了节省新设一个县的成本,日本并没有把东京城区与郊县分离开来,而是在1943年1月把原东京府整体改造为“东京都”。在“东京都制”下,东京都长官、区长均由政府全权委派,便于军国主义政府以更高效率管控首都东京。 虽然日本在两年之后就输掉了整场战争,并迎来美军对日本进行民主化改造,但“东京都”的组织体系依旧留存在战后日本行政体系中,甚至于1943年《东京都制》法令里关于官员福利、名称称呼的细则在当今日本依然有效。当然,现代的东京都知事已经不再由“官选”,而与其他府县一样变成东京都民进行选举,但“东京都”这一名称得以保留,某种意义上也象征着国家对于东京“首都”地位已经有了事实上的认可。 1950年,日本制定了规范东京战后复兴建设的《首都建设法》,其中第一条提到“东京都乃我和平国家的首都”,可以看作战后日本第一次将东京定位于首都;不久之后的1956年,这部法律遭到废止,被规范东京及横滨一带战后复建的《首都圈整备法》代替,关于“首都”的定义再度消失。但即便如此,“首都圈”依然被定为“东京都区域及政令所定的周边区域”,近期日本非常关注的“首都直下地震”也被定为“东京圈及其周边地域”的地震。应该说,虽然现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但“首都东京”的概念早已成为一种不须明言的规范。以上内容由整理发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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