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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是怎么养老的?古代也有敬老院你知道吗?

导语:中国古代社会,几千年以农业为主,没有养老,但是古人很注重养老。除了家庭养老金,还有各种养老机构和对困难家庭的特殊照顾。赡养老人可以免除罪过古代老百姓和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基本没有退休工资。家庭养老的严峻程度远远超过现代。早在北魏,政府就启动了“养亲养亲”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几千年以农业为主,没有养老,但是古人很注重养老。除了家庭养老金,还有各种养老机构和对困难家庭的特殊照顾。

赡养老人可以免除罪过

古代老百姓和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基本没有退休工资。家庭养老的严峻程度远远超过现代。早在北魏,政府就启动了“养亲养亲”制度,保证老人有子女赡养。按照制度规定,如果一个犯人的直系长辈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国家应当减刑或者暂缓执行。即使坐牢,一般也是关押在当地,不会被流放到其他地方,以便随时回家照顾老人。更有甚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赡养老人,对于一些不太严重的罪行,可以赦免犯人。“护亲养亲”制度始于北魏,延续至清代,是中国古代家庭赡养的重要性和保护性的一个缩影。古代社会有必要赦免一些囚犯,以确保家庭养老金的实现。

对赡养父母的良好态度

唐代家庭养老好。到了唐代,社会上普遍形成了良好的风气。孩子不仅要在日常生活中照顾和赡养老人,还要在精神上保证老人的幸福,这在当时被称为“护色”。所谓“色养”,通俗点说就是赡养父母的时候要温柔,不要让老人不开心。所以无论是一般家庭还是官宦家庭,唐朝的老人都是可以微笑养老的。在唐朝,如果媳妇不能“养”公婆,就可能成为丈夫与妻子离婚的理由。唐朝鼎盛时期,一位名叫李的大臣因妻子未能尽到“照顾公婆”的义务而让妻子退休。在唐朝的家庭里,如果父母还健在,儿子也不会远走高飞,也不会分开,更不会自己攒钱。这种养老的社会氛围,让老人在子女全天候的照顾下安享晚年。清代对家庭养老的法律规定相当严格,其中,如果老人是因为没有养老而自杀的,则应以过失杀人罪处罚儿子。

官员什么时候可以退休?

古代官员的正常退休被称为“史鸷”,它起源于周朝,形成于汉代以后。一般来说,正式任命的年龄是70岁。汉代只有高官才有官任,官任条件是年老或患病。按照汉朝的说法,工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后可以领取原工资的三分之一,少数功勋卓著的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工资。此外,退休时还有一次性奖励,如钱、金、食、房、车马等。比如张寒元和三年,贤臣五伦辞职,张寒皇帝给了他“两千石工钱,结束了他的生命”,外加50万元和一所公房。

唐朝官员在退休时定义为“七十岁以上的官员”,七十岁以下,但体弱多病的,也要辞职。“唐智·关石,除非他有特殊过错,否则不会为他的案子得到赔偿”。除非得到皇帝的特别批准,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可以得到一定的田地养老。宋朝虽然也规定了70个官,但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导致老人们上了法庭。因为退休只能领工资,官员们千方百计拖延退休。

从明朝开始,退休年龄提前了10多年,只要到了60岁就鼓励退休。比如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颁布“凡年过六十的文武百官,必听史鸷”。弘治四年,明孝宗皇帝朱佑樘下诏“愿退官,不分年龄,使其为官”。明朝开国功臣刘伯温帮助朱元璋平定天下,1371年不到60岁就退隐家乡。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薪,一般不给退休官员退休金。如果他们家太穷,按照个人申请,会“给米二十一个月死”。清官退休年龄也是60岁。如果不是60岁以上,因病提前退休,没有工资,而60岁以上,有世界地位的,可以拿一半工资,但是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比如在战争中负伤的,就全额发工资。

古代也有养老院

古代人死亡率高,寿命短,注定了相当一部分老人没有后代。521年,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经营的“养老院”——南朝梁武帝下令建立“孤寡之家”,用于收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制度化了。唐朝国家强盛,养老院比较普遍,当时叫“萨甸医院”。而名副其实的养老院是北宋时期的“寄宿制养老院”,只收养贫苦老人。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年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及以上,大大扩大了老年人的范围,成为历史上老年人的黄金时代。

北宋末年,政府在各地设立陵园,当时称之为“楼泽园”,埋葬贫民,这也是古代国营陵园的开端。同时,宋代官员对慈善事业尤为热衷。比如大作家苏轼在杭州工作的时候,在城里办了一个养老院,还任命了一个德高望重的和尚当院长,帮助贫苦的老人。南宋初年,中国出现了一个专门为包括老人在内的各类穷人设立的福利医疗机构,叫做惠民和济局。一开始只是象征性收费。后来干脆免费,地方财政出钱。

明初,朱元璋下令在全国各地设立“杨基医院”和“惠民药店”。杨济源是一个集居住和养老为一体的机构,类似于南北朝时期的“独孤院”。惠民药局相当于南宋时期的惠民药局。疗养院设在寺庙和道观内或周围,因为在古代,寺庙和道观本身就容纳弱者和老年人。把政府办的养老机构和这种有宗教关怀的民间救助机构一起设置,可以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宣传力度大,让更多需要帮助的老人主动寻求帮助。明朝嘉靖年间,北京除了增加疗养院的数量和规模外,还定期派官员监督检查穷人和老人是否有饭吃,是否有制度上的缺陷。嘉靖十一年,在北京,政府还向老人和其他穷人提供免费衣服。国家通过花钱,直接为老年人购买生活必需品,形成社会良好的养老氛围。

到了清朝,延续了明朝的制度,延续了“杨集所”、“棺材板局”。即使到了清末,国家衰弱的时候,在养老上的花费也不吝啬。例如,在光绪的某一年,仅广东省的杨济源就花了近17000和200两银子。

国家照顾长寿的人

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国人的主流价值观。早在西汉初期,政府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养老福利政策,给贫困老人发放亚麻布、丝绸等服装材料。东汉开国皇帝刘秀也下令给全国的贫困老人发放粮食补贴。三国时期,曹操曾下令国家供养一位年满70岁的老奶奶,如果她没有丈夫、儿子或者去世了。这大概是中国第一个针对女性老年人的救助政策。宋代的福利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完善的,甚至超越了现代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从“养胎到祭祀”:一个人还是胎儿的时候可以得到政府补贴,死后还可以得到政府的祭祀经费。

老年人在明朝地位很高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平民家庭,深知百姓疾苦,对“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厚的感情。他登基后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除他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其实这项规定是指定这个儿子为全职的老人供养人,让老人得到相应的供养。后来朱元璋又一次规定,全国各地8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做好事,都要记入政府档案,以备国家财政补贴和财政扶持。其中,当地政府每月给80岁以上的贫困老人发放大米近100公斤、猪肉5公斤、酒60公斤。此外,在当时的首都南京和安徽省朱元璋故里凤阳,分别给80岁和90岁以上的老人授予两个称号,使他们能够与当地的县长平起平坐,使老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特别的照顾。到了明朝中叶,对老人的尊敬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于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要为他们定制高档华丽的正装,并给予国家奖励和荣誉,从而在全社会建立起尊老爱老、赡养老人的风尚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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