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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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审的标准条件及实施
申报条件
1.申请评定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教育和资格
高中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和评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1.博士毕业,取得中学教师资格,从事中学教师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教师资格,担任中学教师五年以上;
3.大学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教师资格,担任中学教师五年以上;
4.大学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2年以上,取得中学学历?一级教师资格,并从事中学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并累计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后取得标准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中学一流教师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和审查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1.博士、硕士毕业,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试合格,可认定为中学教师。
2.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专教师资格,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教师资格,担任中学教师四年以上;
4.大学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取得中学教师资格,担任中学教师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并累计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教师岗位资格,任职后取得标准学历后从事中学教师工作满四年以上。
小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评估小学高级教师;
2.大学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担任小学教师五年以上;
3.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担任小学教师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并累计取得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任职后取得标准学历后从事小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特殊报告条件
例外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级以上同行认可,获一等奖或二等奖两项;
2.承办三次以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教育部门牵头的学术组织举办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和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
4.结合教学实践,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省级进行交流或推广,或因其突出的教学成绩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必须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参加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考试合格的,可以提交评委会评审。
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接受越级申报。
四、申报考核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期满考核必须合格以上,其中,破格申报的人员,在最近两年内,年度考核必须有良好。
动词 (verb的缩写)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第五条评估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高级中学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学科体系,理论基础扎实,相关学科知识有一定的集中度,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教学和研究能力强,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
2、中学教师:
扎实的基本教学技能,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能够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
二、绩效条件
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做好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
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和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业成绩的命题和分析,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够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研文章,从而在推进素质教育方面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
第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
四.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受到上述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承办三次以上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组织举办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
4.根据教学实践,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在教育教学研究中具有较高价值的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在市级进行交流或推广。
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班内学生合格率、先进学生转化率高,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教育部门牵头的学术组织举办的一个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教学效果良好;
3.连续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已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参与编写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官方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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