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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是怎样实施变法的

导语: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是如何实行变法的?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变法。新的国家赋税制度和法律条文促使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变。 其中重要的有李悝在魏国变法,吴起在楚国变法和商鞅在秦国变法。变法运动先后进行了100多年,新的封建制度最终在各诸侯国确立起来。 齐国管仲的「 ”相地而衰征” 齐国的管仲在经济方面改革,首先着眼于农业税制,调整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是如何实行变法的?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变法。新的国家赋税制度和法律条文促使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变。 其中重要的有李悝在魏国变法,吴起在楚国变法和商鞅在秦国变法。变法运动先后进行了100多年,新的封建制度最终在各诸侯国确立起来。 齐国管仲的「 ”相地而衰征” 齐国的管仲在经济方面改革,首先着眼于农业税制,调整分配关系,即实行「 ”相地而衰征”的新土地租税制度。这是农业生产关系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比鲁宣公十五年的「 ”初税亩”要早70多年。这一政策实施的结果,是齐国农业得到了较快恢复和发展。 「 ”相地而衰征”,按韦昭的注释:相,视也;衰,差等也;征,征取也。意思就是说,按照土地肥瘠的不同征收不等额的租税。 「 ”相地而衰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 ”均地分力”,二是「 ”与之分货”。按劳动力平均分配全部耕地,即「 ”均地分力”;在「 ”均地分力”基础上实行按产量分成的实物地租制,即「 ”与之分货”。总之,每亩土地的租额,按土地的好坏和产量的高低而有轻重的差别,就是「 ”相地而衰征”的含义。 「 ”相地而衰征”标志着劳役地租已转化为实物地租。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的,是历史性的进步,在各诸侯国的影响很大,加速了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 鲁国的「 ”初税亩”制度 「 ”初税亩”从字面意义上解释,初,为开始的意思;税亩就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初税亩具体方法是「 ”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即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根据其实际亩数,收取收成的分之一作为赋税。 这种按耕地的实际亩数收取实物赋税的做法与「 ”桓管改革”中的「 ”均田分力”、「 ”相地衰征”有很大相似之处,但也有一定区别。「 ”桓管改革”后的「 ”均田分力”与「 ”相地衰征”政策仍是建立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之上的,而鲁国初税亩的实施等于承认了土地私有。桓管改革后农业税收征收的前提是农户租用了属于国家的土地,税收还带有「 ”地租”的性质;而初税亩则是在认可土地私有的前提下,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税赋。 初税亩的实施对鲁国经济实力及国力的增强起到了一定作用。之后,鲁国还先后推出过「 ”作丘甲”、「 ”用田赋”等税收政策,各诸侯国争相效仿。 「 ”初税亩”从律法角度肯定了土地私有制,是中国历史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发展迈出的关键一步。初税亩的实施使生产关系发生了变革,使其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进步的具体表现。 不仅如此,初税亩制度削弱了各采邑的实力,使诸侯国的地位更加稳固,为今后建立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初税亩是土地私有制前提下平等赋税制度的最初形式,是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它在激发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是当时社会条件下比较科学的选择。初税亩的实施也使社会分配方式发生了显着变化,按实际田亩产量十分之一纳税的具体方式,使劳动者切实体会到了努力带来的收益,从而促使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效率。 初税亩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这一制度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和方向,是在先进生产力要求下,对生产关系的一次合理调整,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劳动者的利益要求,是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当然初税亩制度的实施给了奴隶制致命一击,为奴隶制的彻底崩溃敲响了丧钟。 李悝变法 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进行变法。李悝为魏相,按照「 ”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废除官爵世袭制。为发掘土地的潜力,增加官府的田租收入,李悝又推行「 ”尽地力之教”,要求农民「 ”治田勤谨”,以求增加粮食产量。魏国官府实行「 ”平籴法”,以防止「 ”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由官府贮藏粮食以平稳粮价。 李悝还作《法经》6篇,其中以「 ”盗法”、「 ”贼法”为首,目的在于防范对私有财产的侵犯。魏文侯还曾派吴起改革魏国的军事制度,严格挑选、训练和考核士兵。这些变法措施,使魏国成为战国初年最强盛的国家。 吴起变法 楚悼王时,在魏国受到排挤而奔楚国的吴起被任命为令尹,于前382年开始主持楚国的变法。 吴起规定,凡是封君传到第三代的就收回爵禄,并把一些旧贵族迁移到边远荒凉的地区,精简冗官并削减过高的俸禄,把节省的经费用于军队。吴起又整顿吏治,要求官吏廉洁奉公,不计个人毁誉。 吴起变法后,楚国力迅速强盛。但由于楚悼王死后,吴起被旧贵族杀害,所以楚国的变法没能够进行到底。 商鞅变法 战国变法最成功的典型是秦国的商鞅变法。从前359年至前350年,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推行过两次大规模变法。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商鞅开始了第一次变法。商鞅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为: 1.「 ”令民为什伍”,实行连坐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大小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3.奖励军功,按功受爵,贵族无军功不再受爵; 4.「 ”燔诗书而明法令”。 几年以后,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商鞅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 1.统一秦国的度量衡; 2.废分封,行县制; 3.「 ”为田开阡陌封疆”,即废除井田制甲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度。 这些变法,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 商鞅变法遭到了奴隶主贵族强烈的反对。秦孝公死后,商鞅被施以车裂之刑。但「 ”秦法未败”,商鞅变法的措施在秦国继续实施了下去。他主张的法家思想也成为秦国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他国家改革 1.赵国改革 赵烈侯在位时,赵国也进行了改革。赵烈侯采纳牛畜的建议,倡导「 ”仁义”,实行「 ”王道”,又采纳徐越和荀欣的建议,实行「 ”选练举贤、任官使能”的用人政策,在财政上则「 ”节财俭用,察度功德”,以增强赵国的国力。 2.韩国改革 公元前355年,韩昭侯任命申不害为相,主持韩国的改革。申不害建立了「 ”循功劳,视次第”的制度,论功行赏,鼓励新兴势力。申不害特别强调「 ”术”的作用。他主张国君「 ”独断”,操纵最高权力以驾驭臣下。据说,申不害相韩15年,「 ”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3.齐国改革 齐威王的改革主要在整顿吏治方面。他赏赐有政绩的即墨大夫以万家食邑,并烹杀了贿赂饰非、政绩恶劣的阿大夫。后来,齐威王任命邹忌为相,谨修法律,督察奸吏,招抚流民,使得齐国大治。 4.燕国改革 公元前316年,燕王哙实行禅让,把君位让给燕相子之,并把300石俸禄以上官员的官印全部收回,另由子之任命。燕王哙以「 ”苦身以忧民”,「 ”勤身而忧世”着称,他行禅让的目的是为了赋予子之以全权,让子之改革燕国政治。但是,此举遭到旧贵族强烈的反对,在齐国的进攻下,燕国几乎亡国。在燕昭王继位以后,燕国才强盛起来。 通过变法或改革,各诸侯国的奴隶制逐步废除,封建制逐步确立起来了。地主阶级的统治代替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在奴隶社会末期形成的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在奴隶主贵族的统治被推翻之前,还处于次要地位,当地主阶级从奴隶主贵族那里夺得政权,建立起对农民的统治之后,它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发展起来,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决定了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封建社会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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