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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提出士农工商的本意是什么?“士农工商”真的是等级制度吗?

导语:管仲提出士农工商的初衷是什么?「士农工商」真的是等级制度吗?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边肖一起看看。管仲曾在《管子·小匡》中写道:“学农工商者四人,国之石民也。”石民的意思是,人民是国家的支柱,而知识分子、农民、劳动者和商人是学者。很多人会明白,古人是

管仲提出士农工商的初衷是什么?「士农工商」真的是等级制度吗?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边肖一起看看。

管仲曾在《管子·小匡》中写道:“学农工商者四人,国之石民也。”石民的意思是,人民是国家的支柱,而知识分子、农民、劳动者和商人是学者。很多人会明白,古人是根据社会等级来区分这四种人的,其中受教育程度最大,商人次之。其实管仲说,治国要有轻重缓急,如何稳定天下。让我们介绍一下石霞农业、工业和商业的历史背景,让我们有更好的了解。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四民主义贯穿始终。所谓“四民”,是指中国古代的四种公民,即知识分子、农民、工人和商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贱民”,比“四人”阶层低,被归为“贱人们”阶层。四民是中国古代政府对平民职业的基本划分,也是国民的总称。可以说四个人是国家的基石。但是,职业种类那么多,为什么中国古代社会阶级把平民分为知识分子、农民、商人?

“四人”一词最早见于《管子》,其文曰:“学农工商四人者,亦石民之国也。”明末清初的初学者顾严武在《日知录》中说:“士农工商谓四人,其论始于管子。”顾严武认为,齐国宰相管仲最早提出“士农工商”论,所以四人制源于管仲,这也是目前最普遍的说法。管仲在齐国进行政治改革,“四民”制度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也被认为是四民制度的第一次实践。除了管仲,春秋战国时期也有不少人提出知识分子、农业、工商业的理论。例如,《春秋谷梁·程川公元年》说:“古代有四个人:知识分子、商人、农民和工人。丈夫贾,非人所能。邱对不以为然在《荀子·知望篇》中,也有一种按文、农、工、商分类的说法。

但必须指出,管仲“四人为农工商之士”的思想与后世的“农工商之士”完全不同。首先,管仲提出的四人之中的“秀才”不是秀才,而是军士。其次,管仲的政策是把百姓分为士族、农民、工匠、商人,按照各自的特长,住在固定的地区。这里的划分只是专业上的区别,没有优劣之分。管仲认为“农工商四大家也是国家的石民”,也就是说四大家是国家的基石,缺一不可。

早在古代,中国社会就不轻视商人。殷商时期,人们非常热衷于经商,商人的名字由此而来。商朝灭亡后,周朝吸取了商朝灭亡的教训,认为商人过于热衷商业,抛弃农业,导致国家不稳定,最终灭亡。所以周朝以后,商人的地位不断被压制,他们的名义地位与奴隶无异,被其他阶级所鄙视。比如《逸周书·成典》说:“士大夫不混工商业。”

但管仲提出“士农工商”论时,虽然把商业放在最后,但并没有压制。管仲本来是一个商人,但在他的变法中,他非常重视商业的作用,颁布了许多促进商业发展的国家政策。所以说管仲是“四民主义”的支持者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把导致中国古代商人地位低下的帽子戴在他头上就不对了。

春秋战国以后,士大夫阶层的地位不断上升,官僚阶层逐渐发展壮大。秦亡后,汉朝推行儒学,汉武帝听从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科举制度产生后,读书和做官紧密相连,使士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学者的概念也在发生变化,士兵分为军衔,学者指的是士大夫和学者。这样,受过教育的官员取代了士官,成为“士、农、商”名单的首位。《神童诗》中,“天子看重英雄豪杰,文教二曹;什么都不如,只有读书高。”被无数人奉为良言,至今仍被人们称道。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因此,历代统治者都以农业为立国之本,高度重视农业。秦的《田法》规定,旱灾、水灾、蝗灾等灾害发生后,地方官员必须立即书面报告情况,即使天气好,官员也需要统计各地的降雨量和收成。《仓储法》具体规定了种子入库、保管、检验、入库的程序,以及每亩播种的种子数量。《看守法》规定,一户不得同时征召两个以上的劳动者服役,违者处以两双铠甲的罚款,只是为了保证不干扰农业生产。《仓储法》还规定,从事农耕生产的政府奴婢,在2月至9月农忙季节,每人每月可增加半斤口粮,以鼓励人们从事农耕,保障农业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自然会在名义上给予农民更高的地位。

从经济贡献来看,商人明显高于工匠,但统治者有自己的考虑。并非所有的统治者都来自管仲这样的商人,大部分文人从心底里鄙视商人,认为他们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的逐利小人。比如“韩曙”主张:“故民弃此而去终,庄稼人不能半。虽然穷人给土地,他们仍然把自己的家卖给贾...把人们赶回家,这一切都是基于此,这样世界才能吃掉他们自己的力量。游到最后为食的人,转向楠木。”商人的强大流动性和对人民的吸引力是极其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即使商业在繁荣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古代王朝仍然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

随着后世四人制的重构,知识分子、农民、商人的划分进入了尊卑的排序。户籍制度出现和完善后,四人制其实已经成为一个概念,但统治者显然需要这个概念。统治者需要把社会阶层划分为“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士要在最前面显示人类阶层的特权和地位,其次才是农业,可见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工匠在古代不受重视,只能排在农民之后。古代商人奉行重农抑商的原则,自然排在最后,被列为“四民”中的“贱籍”。所以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分为士、农、工、商,这是由经济基础和统治者的需要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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