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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

导语:君主立宪制,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绝对君主制的一种国家制度。君主立宪制是在保留君主政体的前提下,不通过宪政采取共和政体,确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在事务中实现共和理想。可以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

君主立宪制,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绝对君主制的一种国家制度。君主立宪制是在保留君主政体的前提下,不通过宪政采取共和政体,确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在事务中实现共和理想。可以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光荣革命”开创了君主立宪制的先例。一般而言,君主是终身的,君主的地位按定义高于国家其他公民。君主往往属于一个特殊的阶级,世袭制也是君主的一个特征。

虽然君主是国家元首,但是君主产生的方式和权力范围会因各国的制度而异。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君主也有不同的生产方式和权力范围。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它有一定的进步,但也有一定的妥协和局限。英国在革命第一次确定后通过的《权利法案》。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在保留君主的同时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开始处于“统一而不死”的地位。到20世纪初,欧洲剩下的君主都是立宪君主。虽然立宪君主仍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或多或少在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这样,君主的权力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有的君主仅限于作为国家的代表而没有实际权力,被称为“空国元首”——英国、日本、泰国等都是这样的例子,但君主仍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和尊重。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君主立宪,权力很大,如中欧的列支敦士登;君主的权力仅限于作为国家的代表,这往往是走“军国主义”和“帝国主义”但先胜后败的君主走在前面,比如1945年的日本裕仁天皇。

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挪威、瑞典、丹麦、日本、泰国、柬埔寨等许多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仍采用议会君主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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