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 1983年4月5日 档案 | 1983年4月5日 中国武警总部宣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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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4月5日,武警总部正式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成立公安部队,1955年7月更名为公安部队,1957年9月撤销,并入人民解放军。20多年后,公安部队以武警的名义回来了,由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勤单位和实行义务兵役的公安部门的武装和边防消防警察组成。武警执行解放军规章制度,享受解放军待遇。
1982年6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内部治安的部队移交给公安机关,并与公安部门的武装、边防和消防警察组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时明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
1983年4月5日,武警总部正式宣布成立。此时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可以称之为“一元化二分法”,即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地方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但主要是以“二分法”为主。
此后不久,所有国家安全人员都被纳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武装警察部队调整其组织系统
2017年12月28日,国防部发言人宣布,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实行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决定》明确指出,武警部队隶属于中央军委,不再列入国务院序列。经过领导和指挥系统的调整,武警部队的基本职能属性没有改变。
自2018年1月1日起,武警天安门国旗警卫队完成历史使命,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守护国旗和鸣礼炮。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发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武警部队和国务院各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全部退出武警部队,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部队划归武警部队。武警部队承担民政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等单位,划归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重组为非现役专业队。与此同时,武装警察部队的关税部队已经撤出,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与使用之间的关系已经彻底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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